金曦、朱涛、田璐著的《劳动争议法律适用解答与典型案例解析》由参与《解答》起草、对劳动争议案件具有丰富裁判经验的法官撰写,对《解答》中针对劳动关系确认相关联问题、工作岗位及工作地点涉及的问题、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涉及的问题、劳动合同解除涉及的问题、未订立书面合同及合同期限涉及的问题、带薪年休假涉及的问题、工资标准及各种争议计算基数涉及的问题、与社会保险相关联问题等作出的解答,采取法律适用难点问题为导引、适用解答为核心、法律规范依据为支撑、典型案例为示范、法官解析为延伸的编写体例。从多维度进行了多方面的阐释。
《中国涉汞政策法规标准汇编》系统汇总了国内外重金属管理的政策法规标准,条理清晰,内容翔实,将为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有益借鉴。
在环境法学科建设研究方面,从1998年起我就开始关注对20世纪中国环境法学研究成果进行总结的问题。正好金先生接受了北京部分法学家共同发起的编辑一套“现代法学丛书”的邀请,以全面总结和归纳20世纪各法学学科研究的进展情况及其成果。金先生邀我担任主要撰稿人,于是我又在一段时间内组织研究生科开始收集、整理20世纪70年代以来学者发表的各种环境法研究著述。在参加该丛书编写过程中对各种著述和观点的综述也对我的学术进步有很大的促进。 本书的内容主要取自我在外法学、环境科学期刊上已公开发表的论文的学术观点(其中包括少量与其他学者共同发表的论文的观点)和看法,此外还包括我在学校给研究生授课的讲义和环境法专题讲座等讲稿。为了体系上的便利,我并未直接将它们单列予以汇集,而是按照先学理、后实践的编排顺序,从学术研
《资源权论》内容简介:无论是已经实证化的自然资源使用权还是尚处于理论构想阶段的准物权、自然资源占用权等传统自然资源利用权利建构理论都存在理论上的局限和制度上的不足。资源权成长于修正人类中心主义的土壤,导因于法律规制动物人、社会人和幸福人的制度配置要求,是指法律上的人对自然资源所享有的进行合理利用的权利。资源权从内部构造而言,它可以分成两大类,一类为自然性资源权,它是指法律上的人为满足人的“自然需求”——生存而对自然资源所享有的进行合理利用的权利。另一类为人为性资源权,它是指法律上的人为满足人的“人为需求”——发展而对自然资源所享有的进行合理利用的权利。 在性质上,资源权既不是纯粹的公权,也不是完全的私权,它是一种公私法内容合体的新型权利——协同型权利。资源权下自然资源的国家所
水是生命之源,也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本书从法学角度对水资源保护进行研究,以期为我国的水资源保护贡献微薄的力量。 本书共分为五部分内容。部分介绍世界水资源概况、水资源保护现状以及水资源保护的法律手段;第二部分对水资源保护的法律制度进行分析;第三部分介绍水资源保护的国际条约与水资源保护先进国家的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及其对我国的经验借鉴;第四部分介绍我国的水资源保护现状及我国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的缺陷及其原因;第五部分针对我国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进行完善的具体对策建议。
水是生命之源,也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本书从法学角度对水资源保护进行研究,以期为我国的水资源保护贡献微薄的力量。 本书共分为五部分内容。部分介绍世界水资源概况、水资源保护现状以及水资源保护的法律手段;第二部分对水资源保护的法律制度进行分析;第三部分介绍水资源保护的国际条约与水资源保护先进国家的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及其对我国的经验借鉴;第四部分介绍我国的水资源保护现状及我国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的缺陷及其原因;第五部分针对我国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进行完善的具体对策建议。
《水行政管理与执法典型案例》是一部理念创新的应时之作,填补了我国水行政法律实务研究方面的一项空白。 《水行政管理与执法典型案例》紧密结合新形势下水行政执法管理的实践,并充分考虑水行政从业者的队伍状况和实际需求,在全国范围内优选大量极具代表性的水事案例,通过对典型案例多角度、深层次解读,使庞杂体系化的行政法理论与水利专业有机对接,为广大水政监察人员掌握相关法律知识,以及解决各种实际工作难题,提供全面的专家型业务指引。《水行政管理与执法典型案例》实战性强、可读性强,既适合直接引用操作,亦适合做培训读本,也可以辅助个人提升职业竞争力。
本书是将我国人大常委会、我国相关政府部门近年来颁布的有关生物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或技术规范的中文版本翻译而成英文版本。其内容涉及到传染病防治;环境保护;国境卫生检疫;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人类和动物病原微生物的保藏、包装、运输;传染性废物处置;实验动物以及基因工程生物/遗传修饰生物等共计40余部法律、法规、标准或规范,几乎囊括了我国已颁布的绝大多数现行的生物安全法规和标准。由于本汇编中收集翻译的这些法规标准较为齐全,它可充分反映我国政府对国家生物安全的重视程度,也可集中体现我国近年来在生物安全法制体系建设中的成就和生物安全水平。
本书梳理了国外流域水污染治理的各种模式以及我国流域水污染治理的经验,认为协商治理是解决长江流域跨界水污染的重要途径。 如何协商:首先构建中央和地方两个协商治理平台。中央协商平台是国家水事协调管理委员会:地方协商平台是长江流域水事协调管理委员会。通过这两个平台,协商治理长江流域跨界水污染问题。再设计一个高效的平台运行机制。 其次,修订长江流域水事法律法规,解决阻挠跨界水事协商的法制障碍;立法协调,确保长江流域新立法律法规间的协调;建立《长江流域水资源管理法》作为长江流域水资源管理的法律依据。 通过以上方案的设计,推动长江流域水污染治理模式改革与改善长江流域水污染治理状况,实现长江流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