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修订内容如下:1.落实政府和排污单位责任。这也是历年代表议案中突出关注的问题,也是此次修改增加的重要内容。现行环境保护法关于政府责任仅有一条原则性规定,草案将其扩展增加为 “监督检查”一章,强化监督检查措施,落实政府责任。2.完善环境管理基本制度,保护改善我国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具体包括完善环境质量标准制度、完善环境监测制度、规范环境保护规划制度、衔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完善跨行政区污染防治制度、补充总量控制制度、完善保护环境的具体措施等方面。3.进一步明确企业责任,完善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制度。包括进一步完善企业污染防治责任制度,衔接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对的规定,针对环保领域“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突出问题,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等。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这次修改主要的问题有三个:一是关于河长制;二是关于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三是关于饮用水保护。 1.河长制是河湖管理工作的一项制度创新,也是我国水环境治理体系和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将河长制写进法律中,强化党政领导对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的责任。 2.当前我国农业、农村的污染问题较为严重,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工作是一个薄弱环节。这次修改水污染防治法对农业和农村的污染防治做了规定:首先明确要对农村的污水和垃圾进行集中处理,国家要给予支持,地方政府要规划建设农村污水和垃圾的集中处理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第二,关于农药、化肥的施用问题。此次修改明确提出在制定农药、化肥的质量标准和使用标准,应当适应水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做出重大修订,主要有七大亮点:放低公益诉讼门槛(拟增加环保社会组织等);明确党政同责;建立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加强跨界流域监管;加大处罚力度(除了增加罚款,还增加停业关闭等措施);扩大排污*范围(畜禽养殖场等注意了);总环评、检测机构与排污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多项规定极富针对性: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违法情节严重将被永久禁入;建立土壤污染责任人制度,土壤污染责任人负有修复义务;用途变更为住宅前应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版配套已经出版到第24本,环境保护法*版附配套规定都是选取重要法律和行政法规,同时配套收录实务当中与主法条适用密不可分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等文件。本书以环境保护法为主法,同时收录了人民法院相关的司法解释以及环境保护部相关的部委规章。
本次修订对《海洋环境保护法》进行了19处修改,主要聚焦在三个方面:一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二是与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相衔接,强化法律责任,提高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三是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 放管服 改革要求,取消部分行政审批事项。
生物多样性包括生态系统多样性、遗传资源多样性、物种多样性等方面的内容,还涉及生物学、生态学、环境科学等多学科领域。韦贵红编著的《生物多样性的法律保护》通过对生物多样性的内涵、价值和目前面临的威胁的梳理,深入探讨了生态系统多样性、遗传资源多样性的法律问题以及严重影响物种多样性的物种入侵等问题,详细介绍了与保护生物多样性有关的生物技术与传统知识,尤其是与生物多样性有关的重要的国际公约和国内立法,同时提出了我国目前法律体系和立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建议。
本书以千年生态系统评估(MA)的概念框架和CBD公约提出的生态系统方法为理论基础,在全球尺度内,通过分析影响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变化的直接驱动力和间接驱动力,研究针对这些驱动力的立法以及这些立法中的核心法律问题,这些问题包括:与生物多样性相关的传统知识保护、遗传资源获取与分享的理论基础与制度构建、防止不当占有与生物剽窃的法律规制、生物技术所引发的现代生物技术的专利性与安全性等相关法律问题、生物多样性视角下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外来物种入侵的现状和法律规制、转基因生物安全等。本书围绕这些问题,以保护和利用生物多样性为目标,以知识产权、国际环境法的理论为指导,以MA的概念框架和生态系统方法为理论基础,形成了本书的理论体系。本书为环境法学专业研究生的专用教材,也可作为理论研究工作者和实践部
环境法是当前我国法制建设中一个重要的领域,也是研究的热点。但是,现有的研究大多数是针对纯粹的法律技术操作的,而忽视了对制度运行的外部环境的考量,这样的局面导致环境立法繁荣背后普遍存在的有治法而无法治的现象。本书是作者近几年来对环境法律制度成长的外部环境进行思考的结晶,其意义在于通过对环境法律文化的发掘,为现实的环境立法价值取向提供参考,防止唯制度论和法律虚无主义在环境法学中的蔓延。 全书参照法社会学理论所提供的法律生长规律,按照法统论-法律意识论-法体论-法律运行论的逻辑展开,以环境法的价值更新、环境法律意识的审视、公民环境权的实现,以及环境法律制度运行的外部条件的逻辑顺序,综合运用了法哲学、社会学、经济学和管理学的方法对环境法制现状进行了剖析。 本书共分五章:章围绕代际
当今社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渗透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法律等各个领域,以及涉及到全球、区域、国家和地方等各个层面。环境法对于 环境与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调整、控制和引导的法律规范的正当性、合理性的来源如何?社会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集体行动的内在法律逻辑如 何?如何利用法治手段合理、有效地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如何实现环境与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代内、代际公平?回答诸如此 类的法律问题,都需要深入到环境法的法理与法哲学层面,进行理论和实践的剖析和透视。《环境法的生态实践理性原理》由柯坚所著,本书以生 态实践理性为核心内容,旨在通过环境法基本原则的话语表达,分析和揭示环境法的生态实践理性,及其对于环境法理论和实践的影响和作用的外 在机制和内在规律。在总体论述部分,本书首先
本书从环境法的基本理念和价值入手,论述和研究包括环境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具体制度和具体规范在内的相互影响的复杂的环境法律制度体系。本书共有14章,分别阐述了环境法的基本理念和制度体系,论述了环境法的主要制度,内容包括:环境法的概念和特征、环境法的理念与价值、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环境法的制度体系、环境监测调查制度、环境信息发布制度、环境风险预防制度、环境资源利用制度、环境行为激励制度、环境行为规制制度、环境监督管理制度、环境整治补救制度、环境纠纷处理制度和环境法律责任制度。
《环境法律政策整合研究》一书通过内部和外部两种不同视角来划分环境政策的整合工作,结合国内外环境法律政策研究的*理论与研究成果,剖析实际案例,提出我国环境法律政策整合的*策略。
邓辉等编著的《江西生态法律论丛》辑共收录25篇论文,可以分为以下几个学术栏目:专题研讨(收录10篇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为主题的论文);理论前沿(收录3篇有关生态法律基础理论的论文);制度研究(收录9篇有关生态法律具体制度的论文);域外法制(收录2篇比较法论文和1篇国际法论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正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主要收录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12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12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等内容。
该书围绕环境法基础、环境法体 系及其部门法地位、环境法的理论基础、国家环境管理及其监督、环境法基本原则、环境法基本制度、环境保护法律调整、环境法律责任、国际环境法基础理论、WTO与中国环境法等主题对环境法的基本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和的研究。 该书结合国内外环境法学和主流法学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如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比较深入的探讨:环境法的基本原则不能等同于环境法的目的价值;环境法不仅调整人与人关于环境的关系,还调整人与环境的关系;环境法的法理基础在于环境权的确认、运行、缺损和救济;环境法律责任的实质是环境法权的缺损和缺损了的环境法权的法律救济等。该书对于促进主流法学与环境法学的衔接和协调,对于促进西方现代环境法学观点与中国传统环境法学观点的沟通和相互借鉴,具有积极的意义。 总之,该书体
本书以图解的方式介绍和阐释2014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突出了法律解读的生动性以及传播的有效性,试图直观再现《环境保护法》的全部内涵,以帮助广大企业事业单位从业人员更深入、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新《环境保护法》的主要精神与具体内容,更好地开展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014年修订)》是为了发展气象事业,规范气象工作,准确、及时地发布气象预报,防御气象灾害,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气候资源,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气象服务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三号颁布,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俞金香、韩敏*的这本《环境权与循环经济法的 法理研究》认为,环境权是基本人权,是人类权,是 可持续发展权,反映了人类对于自身与自然关系的重 新审视及保护自然的法理诉求。循环经济的实质是绿 色增长,循环经济法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法律诉 求。环境权与循环经济法天然存在联系。以生态整体 主义视角观察,环境权是循环经济法的基本立足点, 循环经济法是环境权实现的有效保障。循环经济法对 传统法律体系的冲击是全面而深刻的,以环境权的实 现为立场,循环经济法将带来经济法制、科技法制及 教育法制等方面的全面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