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型现代农业法律制度体系研究》(作者郑翔、史亚军、栾志红、吴文嫔)从界定都市型现代农业的概念和特征入手,以产业结构演进理论,农业布局的区位理论、城乡一体化理论为基础,以分析国内外都市型现代农业的发展模式及法律制度保障为手段,以构建都市型现代农业主体法律制度、产权法律制度、投融资法律制度、市场管理法律制度和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为内容,对都市型现代农业法律体系框架进行了整合和架构,希望能对都市型现代农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提出有益建议。
私募基金的运作相当复杂,但本书作者以庖丁解牛的智慧将整个业务实践以流程图、表格、规则解读、文件范本等形式,清晰明了地呈现给读者,彰显了作者丰富的实战经验以及对事物关键性、系统性和逻辑性的把控能力。本书透过对基金的筹备、设立、运营、管退等七大章节的剖析,对基金的全流程运作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揭开了“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神秘面纱。同时,本书还结合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各项新规,编制或修订了基金日常运营所需的协议文本及议事规则。
本书系统梳理了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法律、法规、案例,并结合实践经验予以总结,希望推动保险投资的合规、规范运作。
会展业百年前从德国产生,迅速勃发于欧美国家乃至全球。新的世纪,中国正跨入世界会展大国的行列。然我国有关会展的法律规范和制度建设体系缺乏、繁杂缭乱,本书以执业律师的视点出发,运用丰富的法学理论和实践知识,对会展活动涉及各个层面的法律问题如会展法律关系、会展合同、展品监管、会展知识产权保护、会展保险、会展业的并购重组和会展民商事争议解决机制等均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探讨和分析,同时鉴于上海世博会的成功开园,书中在部分章节也对世博会相关的法律内容作了介绍。总之,一方面作者寄希望于本书出版对会展法律体系的研究能起到铺路石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希望本书的出版能对中国会展行业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起到的推动作用。
黄茂荣教授作为中国法学界较有影响力的法学家之一,其个人著作及理论对中国民法学界新老学者都有极其重要的影响,其民法理论方面的著作也已在大陆出版多部,并多次再版。本系列作为其多年民法理论的积累和拓展,除保留了其一贯的民法理论脉络,也吸收了的民法学界理论研究成果和判例等。债权一直是黄教授研究的重点,本书作为其民法系列的第四册,主要阐述和探讨了因管理问题,将为我国民法界重要借鉴。
本书引入新的分析方法,发现了集资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认定实践的隐忧——推论结果难以“排除合理怀疑”,并且进一步发现这种隐忧形成的主要原因——未关照到商事特性,而这正是现行司法很大程度上尚未发现的症结问题。本书还构建了贯彻商事思维、关照商事特性的反证数学模型和反证实践模型,通过将普通诈骗与集资诈骗“非法占有目的”认定之重点比较,归纳出在现有认定体系下两者认定效果的差异:对普通诈骗罪无“忧”而集资诈骗罪有“忧”的结论。并通过深入分析,归纳提炼出集资诈骗较之于普通诈骗而在认定方法、认定标准、认定程序上具有的“商事特性”。针对这些差异,构建了在司法实务中对于集资诈骗“非法占有目的”认定重视反证的理论与实践模型。特别是针对现有认定标准未考虑商事特性的缺陷而构建的实践模型,对解决司法
会计从产权计量到受托责任,再到利益相关者利益保护功能的发展过程表明,现代会计法发展到了体现经济法部门法的阶段。应该综合运用法学、经济学和管理学等多学科理论,尤其是经济法学的责权利效相统一和平衡协调等理论,对三类会计信息质量责任主体进行权责定位和责任形式配置,探索新型法律责任追究机制,重构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责任法律制度体系。本书分三部分:部分对本书研究基础和研究情况进行概述和提炼;第二部分包括基础理论、制度、机制和法律制度体系构建;第三部分为会计信息质量责任法治事件与案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