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狭义的法律中尚未规定刑事听证,但是实践中已有很多试点,司法解释中也逐渐出现了部分种类的刑事听证。在司法实践的基础上,应当进一步改革、完善刑事听证制度,进而在狭义的法律中确立。现阶段,正需要对刑事听证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从而为听证的立法确立奠定基础。 《法大诉讼法学博士文库:刑事听证研究》分析了刑事听证的概念、结构、效力、价值等基本问题,并就羁押必要性听证、不起诉听证、申诉复查听证、减刑假释听证、死刑复核听证作了专门的研究。
《民事证据规则适用》归纳了大量的证据运用方面的技巧和方法,如:如何确定证明对象,收集证据的技巧与方法,如何进行举证、质证和认证,如何判断证据的证明标准等。同时,围绕日常生活中适用证据规则经常遇到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通过遴选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对司法实践中的证据理论和实务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并对证据运用的前沿理论作了详细的介绍,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建议;为实现证据收集、审查、运用行为的有序化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证据制度在诉讼中处于核心地位,是诉讼运行的灵魂。但是,由于现行证据立法的粗疏,既满足不了审判实践需要,也没有顺就诉讼潮流发展的趋势,尤其是随着我国审判方式改革深入,现行证据规则的滞后性进一步暴露出来。因此,加强对证据法学的研究,不仅是证据法学研究逐步走向成熟的表现,也是改革现行诉讼制度的必然,是实现诉讼公正的内在要求。本书的选题就具有较强的务实性,对于正在进行的证据立法以及解决司法实务中的问题也有的参考价值和实践意义。 本书在结构和相关问题的论证上应该说是有它自己的特点的。系统的研究、论述刑事证据法学是一个宏大的工程,在篇幅有限以及其他客观条件的限制下,很难对有些基本、重大和复杂的问题阐述清楚;而对于某些问题已经研究成熟或已达成共识,再进行论述,只是一种无谓的重复。基于此
20世纪80年代始,在中国社会转型和体制变革的背景下,我国司法领域开展了一场意义深远的革命。目前,司法体制改革业已成为我国继济体制改革之后,中国社会制度变迁的又一个热点问题。观行的司法改革主要表现为对我国传统的司法体制进行技术性和对策性的改革,而缺乏对司法改革的理论基础的认真分析。这不可避免地导致了我国司法改革呈现出一种“非理性繁荣”的局面。从司法改革自身的逻辑规体来看,司法权问题应当是整个司法体制改革的理论起点。 本书分古代、近代、现代三个阶段考察,比较了国外的司法权理论,梳理并评析了我国巳有司法权理论;在此基础上,从司法的本质、司法权的含义、司法权功能现代转型的复合角度重新界定了司法权,深入剖析了司法权所具有的独立性、被动性、终局性的特性。以甲判权为核心,原创性地提出由审判
本书以犯罪控制作为视角,研究宏观的刑事诉讼问题。也就是从犯罪学的语境出发使用犯罪控制一词,并用以观照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启动、侦查、起诉、审判等各种程序问题及其发展趋势。“度”是控制一词的基本内涵,作者认为,犯罪控制既是刑事诉讼中惩罚犯罪的“度”,也是刑事诉讼中人权保障的“度”。就国家启动刑事诉讼而言,惩罚犯罪是其最原始、最基本的功能,而人权保障是保证刑事诉讼不偏离既定方向的有力手段,惩罚犯罪与人权保障必须统一在犯罪控制的“力度”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