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收入作者的刑事辩护词13篇,主要包括:刘奎鑫故意杀人案二审辩护词、程景奋故意伤害案一审辩护词、杨志春受贿案一审辩护词等。
民事模拟审判是法律实践性教学的重要方式。通过案情分析、角色划分、法律文书准备、预演、正式开庭等环节模拟民事审判的过程,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高法律文书的写作能力。在各种实践性教学方法中,模拟审判教学法有着无可比拟的优越性。 本书的编者自始至终精益求精,不断追求文字的准确、内容叙述的恰当,字斟句酌,力求。 本书的内容,特别是案例,严格按照修正的《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编写,力求于法有据。 本书适用于法学专业本科生以及拟从事司法实务工作的硕士研究生使用。
本书是笔者从自身视角出发来对日本民事诉讼法学现状作出的描述,也即所谓的体系书,但是作为体系书而言,本书仍然留有尚未完成的部分,在不久的将来笔者即将推出本书的续卷,不过,即便是本书所收录的部分,也应当说涵盖了民事诉讼法学的大部分重要内容。民事诉讼法学是一门对裁判制度之根本进行考察的学科,因而其重要性了其他法律领域的学科。如果本书能够进一步增进中国读者对于民事诉讼法学的兴趣,笔者将深感荣幸,让我们共同对民事诉讼法学这一深奥的学问领域进行探求。
罗翔全套7册 法律的悖论法治的细节圆圈正义刑法学讲义刑法罗盘刑罚的历史刑法中的同意制度 ,云南人民出版社等 【新华书店正版图书】 作者 罗翔 原价 ¥356.60 出版社 云南人民出版社等 出版时间 2018-01-01
本书以民事司法制度的价值和功能为目标,从民事程序的技术结构入手,考察、研究和建构我国的审级制度、上诉程序、审判权力制约模式、案件的繁简分流和当事人的程序权利保障机制以及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良性互动性诚实信用的诉讼机制的培植。本书重点探讨了我国正在进行的民事审判改革的背景、路径、方法、过程和整体思路,强调以中国问题为核心,注重比较法研究,认真考察国外相关制度的基本原理,充分考虑制度改革的远期目标和现实可行性,将基本理念和价值目标灌注到精致的程序细节设计之中。
1990年代以来,美国的中国法律史研究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新进展,先前的不少旧见陈说,均在不同程度上得到了反省和批判。而此-学术风潮的代表,乃是以黄宗智教授为核心的/inn福尼亚大学洛杉矶校区(UCLA)中国法律史研究群。他/她们立基于先前甚少为学界所系统利用的各种诉讼档案,贡献出一批引起国际学界广泛关注的研究成果。 本书所收的论文,系由UCLA中国法律史研究群的诸位学者亲自挑选,主要研究时段上至清代,中经民国,下迄当今,广涉司法实践、地方行政、妇女与性、土地买卖、税收与教育、地方政权建设、跨国家庭纠纷等多重面相。对于中国学者而言,本书提供的重要启示不仅包括提醒我们注重对诉讼档案的充分运用。以及吸收的社会科学成果,还包括借历史之光洞见现实问题,从而在某种程度上摆脱中国法律史研究“博物馆化”的困境。
1990年代以来,美国的中国法律史研究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新进展,先前的不少旧见陈说,均在不同程度上得到了反省和批判。而此-学术风潮的代表,乃是以黄宗智教授为核心的/inn福尼亚大学洛杉矶校区(UCLA)中国法律史研究群。他/她们立基于先前甚少为学界所系统利用的各种诉讼档案,贡献出一批引起国际学界广泛关注的研究成果。 本书所收的论文,系由UCLA中国法律史研究群的诸位学者亲自挑选,主要研究时段上至清代,中经民国,下迄当今,广涉司法实践、地方行政、妇女与性、土地买卖、税收与教育、地方政权建设、跨国家庭纠纷等多重面相。对于中国学者而言,本书提供的重要启示不仅包括提醒我们注重对诉讼档案的充分运用。以及吸收的社会科学成果,还包括借历史之光洞见现实问题,从而在某种程度上摆脱中国法律史研究“博物馆化”的困境。
任何司法裁决、行政决定、处罚或者强制措施决定,都必须有证据作坚实的依据。可以说,没有证据,就没有司法裁判;没有证据,就没有处罚决定。甚至可以说,没有证据,诉讼与行政就没有了根基。可是客观而言,当前对证据制度的理论研究与实践运用尚存在很多不足:,证据理论研究群体主要集中在三大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领域,而且呈现出两个显著特征:其一,很多研究者仅仅把视野停留在理论设计层面,很少结合司法实践之需要;其二,过分地“西化”,研究重点过分地集中在英美法国家的规则与标准、德日国家的心证与体系上面,而没有充分考虑国内的司法体系的契合性问题。第二,行政学与行政法学研究领域虽然也特别强调“用证据说话”,但行政证据的自身理论却相对比较薄弱。
本书系运用后现代理论研究证据的专著,该书对后现代证据理论的系统梳理与公允分析,达到了的学术水准。作者采用了不同于传统认识论语境下的诠释路径,着力于多重视角下的话语分析方式,阐述了解构与建构证据哲学的可能性、必然性与内在机制,试图形成一个能够科学地描述和处理“事实”问题的概念体系和方法论框架,以寻求理论突破,对证据理论的丰富完善与体系的系统搭建具有重要的实证价值,不失为一部佳作。
设工程合同纠纷涉及招标、投标、挂靠、分包、转包等诸多法律规定,并有许多建筑领域的惯例、产业政策和专业技术规范夹杂其中;纠纷规制既有民事法律关系,又有行政管理关系;案件标的大、法律关系复杂、专业要求高、证据材料庞杂、争议内容繁多等,都给此类案件的诉讼和审理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故司法实务中,不少当事人、法律工作者、律师,甚至法官,都觉得此类纠纷存在诉讼主体确定难、证据审核认证难、合同效力认定难、合法转分包与非法转分包区分难等诸多诉讼和审判难点。为帮助广大法官、律师、法律工作者、纠纷当事人积极稳妥地处理和解决自己所面对、接手、代理或承办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或诉讼案件,作者在总结审判实践经验及借鉴相关法律著述的基础上编著本书,对此类纠纷案件,特别是其中矛盾为突出的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常
1990年代以来,美国的中国法律史研究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新进展,先前的不少旧见陈说,均在不同程度上得到了反省和批判。而此-学术风潮的代表,乃是以黄宗智教授为核心的/inn福尼亚大学洛杉矶校区(UCLA)中国法律史研究群。他/她们立基于先前甚少为学界所系统利用的各种诉讼档案,贡献出一批引起国际学界广泛关注的研究成果。 本书所收的论文,系由UCLA中国法律史研究群的诸位学者亲自挑选,主要研究时段上至清代,中经民国,下迄当今,广涉司法实践、地方行政、妇女与性、土地买卖、税收与教育、地方政权建设、跨国家庭纠纷等多重面相。对于中国学者而言,本书提供的重要启示不仅包括提醒我们注重对诉讼档案的充分运用。以及吸收的社会科学成果,还包括借历史之光洞见现实问题,从而在某种程度上摆脱中国法律史研究“博物馆化”的困境。
本书包括15篇文章,主要包括:证据法的理论基础和意义,刑事诉讼的法理和政治基础、证据法、诉讼法和实体法的关系,司法证明的性质,相关性和可采性,证明责任,民事诉讼推定再思考,证明标准与法律分析的局限性,美国证据排除规则,排除规则的困难等内容。
本书包括两大部分:上篇为民事案由适用法律索引,在各三级案由下详细列举了该案由所适用的法律条文索引;下篇为民事案由适用法律条文,收录了各一级案由下最常用的法规文件。由于篇幅所限,上篇索引中出现的法律条文无法在下篇收录,故本书特制作超值光盘,涵盖民事案由适用的法律法规文件(即上篇“索引”中出现的内容)。
本书是笔者从自身视角出发来对日本民事诉讼法学现状作出的描述,也即所谓的体系书,但是作为体系书而言,本书仍然留有尚未完成的部分,在不久的将来笔者即将推出本书的续卷,不过,即便是本书所收录的部分,也应当说涵盖了民事诉讼法学的大部分重要内容。 民事诉讼法学是一门对裁判制度之根本进行考察的学科,因而其重要性了其他法律领域的学科。如果本书能够进一步增进中国读者对于民事诉讼法学的兴趣,笔者将深感荣幸,让我们共同对民事诉讼法学这一深奥的学问领域进行探求。
法学界对程序正义的问题研究的并不少,但主要关注个别领域或个别情况下,是否实现了正义。真正从更普遍的意义上,研究一般的程序正义问题,还是很少的。该书可以说填补了这一领域的空白。作者主要关注程序的道德方面。 一般来说,在三种语境下使用程序一词:做出集体决定或选举代表的程序,典型的是议会程序;对两造争端进行裁决的程序,典型的是民事诉讼;对相对方做出负担或利益行为的程序,典型的是行政行为和刑事追诉行为。作者主要研究的是最后一种程序。 该书对程序理论进行了一次系统的分析,被公认为是这一领域的的一部经典之作。
本书是一本关于日本民事诉讼法的经典教科书,此次出版的是该书的版。作者新堂幸司是日本民事诉讼法学界的第三代领军人物,新堂说被认为是对日本战后民事诉讼理论体系提出全面修正的学说。本书是全面展现新堂民事诉讼理论的集大成之著作,作者在系统阐述自己理论的同理,也应时地概括并评析日本的法制改正、学说及判例动向。原著从初版至今已历经七版,至今仍然是东京大学法学部、法学研究科以及法科大学院的基本教科书。 在传统的民事诉讼理论中,基于保护实体法私权之观念,往往容易产生过于保护原告而忽视被告利益之问题。而在新堂理论中,所谓的公平保障,主要是指确保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公平,也即民事诉讼是以双方当事人以对立的形式参与其中,并对等地展开攻击防御,法院在此基础上做出判断之过程。
一篇好的代理词,就是一篇案件实务和法学理论表达有机结合的论文。代理词表现的不仅仅是律师对个案的观点,而且展现了律师的法学理论功底、实践经验和逻辑思维能力。本书收录了全国知名诉讼大所---京都律师事务所部分民商事诉讼律师的代理词,辅以简要的案情介绍和代理思路说明,是广大律师学习民商事诉讼、学习代理词写作的实用教材。
《司法鉴定教育培训系列教材:法医物证司法鉴定实务》共分20章,分别为绪论;法医物证检材的来源和送检要求;法医物证鉴定遗传标记;法医物证司法鉴定实验室;DNA长度多态性分析;STR自动分I'1;DNA序列多态性分析;线粒体DNA多态性;亲子鉴定;其他亲缘关系鉴定;血痕检验;斑检验;唾液及唾液斑检验;混合斑检验;人体组织的检验;个人识别的证据意义评估;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意见的评断;质量控制与实验室认可;能力验证和DNA数据库等。
《错案的哲学:刑事诉讼认识论》:刑事诉讼,既然以发现案件事实为目标,那么它就必须要致力于解决以下三个问题:首先,必须要限度地减少错案的发生;其次,当错误不可避免时,应当以社会认可的价值偏好分配错误;最后,当发现真实与人权保障等其他价值目标发生冲突时,尽可能以不损害真相发现的方案化解冲突。如果一个国家的刑事司法以发现真相作为主要目标,那么刑事程序规则和刑事证据规则,都应当限度地以此作为创设及改革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