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10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这次刑事诉讼法修改,坚持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实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刑事诉讼制度,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对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一次重大修改。 为帮助司法工作人员、法学研究人员和广大群众学习和掌握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组织编写了本书,*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的有关同志参与了本书的编写,内容涵盖刑事诉讼中证据制度
第二分册主要囊括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的所有罪名,共计108个罪名。具体包括:走私案、虚报注册资本案、妨害清算案、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为亲友非法牟利案、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等。每个具体的罪名都按照【概念】【立案标准】【定罪标准】【证据参考标准】【量刑标准】【法律适用】的体例结构形式编排。 本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
《天下·法学新经典.刑事诉讼的中国模式(第三版)》是运用社会科学方法研究刑事诉讼问题的一种尝试。按照这种方法,研究者观察制度、实践以及改革经验,从中发现问题,解释制度或实践变迁的规律,并将其上升为理论,很终对理论进行检验和论证。运用这一方法,《天下·法学新经典.刑事诉讼的中国模式(第三版)》对刑事和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速裁程序、司法裁判、案卷移送、靠前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以及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并论证了一些理论命题,如“私力合作模式”“合作型司法学”“三元化审判模式”“立法推动主义”“案卷笔录中心主义”“积极的实体真实探知主义”“义务本位主义”,等等。通过上述概念化和理论论证的努力,本书探索出一条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新路子,推动这一学科进入社
《不得援引国家豁免的诉讼——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的例外问题研究》是我国部专门对不得援引国家豁免诉讼问题进行研究的学术专著,是对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例外问题开创性研究的学术成果,有重要的理论和实际价值。不得援引国家豁免的诉讼问题是国家豁免领域的一个最核心又争议的问题。作者选取这一核心问题进行研究,反映了作者勇于探索的学术精神。该书研究视角独特,研究方法多样。作者对《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中有关不得援引国家豁免的诉讼的法律规则进行了比较全面的梳理和研究,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了该领域的理论、实践问题及其发展趋势。
民事证明责任问题是当前民事诉讼理论界与实务界至为关注的核心问题,本书是作者凭借多年参与审判实践与教学工作的经验,对该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而形成的成果。 本书共分十章,从民事证明责任的基础、历史渊源、客观证明责任、主观证明责任、证明责任的分配与转换、表见证明责任、推定证明责任、特殊侵权证明责任等方面对民事证明责任及其分配规则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系统而全面的全景式介绍。无论是实体法的原则还是程序法的规范,无论是对理论的探讨还是对实务的分析,无论是确定个案证明标准的方法还是评价法官自由裁量权的不同观点,在本书中均有所体现。全书集理论研究的深度和实例分析的广度于一体,为民事审判工作者和相关学者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读本。
访谈录“口述中国海商法史”是北京大学法学院“第二课堂”项目的成果。访谈工作由北京大学海商法研究中心牵头组织,由吴焕宁、尹东年、张永坚、孟于群等知名海商法专家担任顾问,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研究生具体进行采写。访谈录中包括了30余位海商法专家学者的访谈。访谈对象包括20世纪50年代即参加《海商法》初次起草的学者、80年代初受中国政府之邀来北京帮助《海商法》起草的外国专家、第一代海商法教授、第一代海事法官和律师、在航运相关公司从业几十年的商业人士,平均年龄在70岁以上。采访秉持“去中心化”的理念,通过这些人士从不同角度的讲述,追忆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海商法从无到有、从简陋到完善的艰苦历程。目的是聚集群体智慧,打造属于中国海商法的社会记忆,具有独特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
第四分册主要囊括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的所有罪名,共计137个罪名。具体包括:妨害公务案、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案、招摇撞骗案、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案、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案、侮辱国歌案等。每个具体的罪名都按照【概念】【立案标准】【定罪标准】【证据参考标准】【量刑标准】【法律适用】的体例结构形式编排。 本书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实施 软暴力 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修订。
《新刑事诉讼法条文精解与案例适用》从刑事诉讼法的立法宗旨、基本原则和核心制度的角度,从立法、执法及理论三个方面,对刑事诉讼法进行了全面的剖析和解读,阐释了法条的准确含义,并选取近两年来全国各地实际发生的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具体分析并提示了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在司法实践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我们期望这种通过案例解读条文的做法,会对司法人员理解好、适用好新刑事诉讼法有所帮助。 《新刑事诉讼法条文精解与案例适用》由孙谦编著。
《新编中国法制史教程》根据本门课程的教学目的与要求,一方面遵循传统编写体例,按历史顺序分十五章介绍了从夏朝到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法律制度,另一方面又突破传统编写模式,为突出每章的重点内容,取消了“节”这一层次,直接分为若干问题加以阐述。
迪亚士教授是葡萄牙*负盛名的刑事法学教授之一,其已有多部刑事实体法专著被译成中文在澳门出版,本书为其在刑事诉讼法方面的经典著作。本书共分为两大部分:*部分介绍了刑事诉讼法的一般原理,阐释了刑事诉讼法的含义和功能、葡萄牙刑事诉讼法的渊源以及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原则等等;第二部分先是介绍了葡萄牙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结构,然后相继介绍了法院、检察院、嫌犯和辩护人以及被害人与受害人等各诉讼主体在诉讼程序中的法律地位和职能。由于书中所阐述的内容多为原则和精神,而少有论及具体的程序步骤和程序的进行,故这部问世于1974年的著作并没有因后来《葡萄牙刑事诉讼法典》的历次修订而成为 废纸 ,反倒作为一杆标尺,指引着历次法律改革的进行。时至今日,本书仍是葡萄牙和澳门法律学者在著作中频繁引用的对象。
本书由姜礼增著:毋庸讳言,不论法官如何具有高尚品格、专业知识,终究也只是个圆颅方趾的凡人,不是神,要借用诉讼审判的方法,发现客观的真实,不论是实行自由心证或法定证据法制,都是极为困难的。因此,诉讼外解决纠纷的机制,如调解、和解、仲裁等制度,在现代复杂的工商业社会,显得尤其重要。笔者从事数十年的司法实务,更深深地体会到,在这些解决纠纷的机制中,法院的调解,是发现客观真实,解决纠纷,最为有效且重要的机制,若能大力地推广和落实,当能有效弥补诉讼审判的不足。他山之石可以攻错,此参诸美国的《联邦民事诉讼规则》规定的发现程序,借由证据的开示,真实的发现,促成大部分案件和解的达成,同其趣旨。 本书适合民事诉讼审判工作者、研究者阅读。
\"卡尔?拉伦茨说,“当抽象——一般概念及其逻辑体系不足以掌握某生活现象或意义脉络的多样表现形态时,大家首先会想到的补助思考形式是‘类型’”。类型化案例研究有定性研究、定量研究之分,主要是后者。定量研究需要借助于大数据,方能成为有力的论证途径。面对海量的裁判文书,一要相对迅速地发现其裁判焦点或者找寻到研究者所需要的信息,二要具备必要的比较法知识储备和恰当的研究视角,三要依赖研究者基于专业素养与职业敏感性而预先设定的问题意识。 类型化案例研究的一个功能是求得法律规范的规范性、 化解释,另一功能是服务于法律的漏洞补充。这意味着类型化案例研究在通常情形下是必要的,但在裁判依据相对模糊的法律领域 具优势。类型化的案例比较过程在法律解释活动与在漏洞填补活动中以同样的方式展开,秉持对实质上
2003年10月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列人本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为了配合此次立法规划,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陈光中教授主持的刑事诉讼法再修改课题于2004年初启动。随后课题组一方面通过国际交流等途径广泛了解和掌握域外刑事诉讼立法动态;另一方面通过调研和选择基地进行试点等方式,深人了解和掌握中国刑事司法实践状况。在此基础上,课题组成员根据分工于2005年9月开始就自己承担的章节以增、删、改等方式对现行刑事诉讼法逐条地提出修改建议。在初稿出来后,课题组成员多次相互审阅、讨论和交换修改,最终形成本稿。
本书主要是对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中的各具体罪名的概念、立案标准、定罪标准、证据参考标准、量刑标准、法律适用等六个方面根据*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进行全面的解析和阐释,从而为公安部门立案提供参考,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