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律师事务所是全国知名的刑事辩护大所。本书收录了部分京都刑辩律师的辩护词,辅以简要的案情介绍和辩护思路,能够全面展现京都刑辩律师对各类刑事案件的法理论证、辩护思路及辩护技巧,是刑事犯罪理论和律师辩护实务有机结合的文章集结,是广大刑事辩护律师学习刑事辩护、学习辩护词写作的实用性教材。
马修?黑尔爵士生于1609年11月1日,死于1676年12月25日。他的曾祖父是一名富有的呢绒商,他母亲出生于贵族家庭。不过,5岁时,他成了孤儿,由监护人抚养大。他16岁进入牛津学习,最初的理想是做一名大臣,不过,最终还是选择学习法律。他曾为保皇党人做过辩护律师。1656年至1658年,他成为一名民事诉讼法官。同时,他还是一名议员(1654年至1660年),他在进行法律改革以及促使查理二世复位方面扮演了重要角色。后来,他成为财政署的首席官员,并在1671年至1676年间担任王座法院首席法官。他是英国普通法历伟大的学者之一,其最著名的著作是《国王诉讼的历史》(1736年—1739年)。他还著有《英格兰普通法的历史》(1713年)。本书《国王的诉讼》成书于1678年,原书名为《国王的诉讼或者关于国王诉讼主要问题的总结》,是作者基于自己的职业经历而对当时的
现代化的国家是法治国家。现代文明进步的社会是法治社会。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基本治国方略的确立及其贯彻,对社会的发展进步至关重要。而现代刑事法治则在现代化法治国家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改革开放后的二十多年来,我国的刑事法治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在新世纪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无论是刑事法学理论还是刑事法治实践,都仍需要进一步发展与完善,以便更为充分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北京师范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于2005年8月建立,系专门从事刑事法学研究的、中国刑事法学领域且目前唯一的、具有独立性、实体性、综合性的学术研究机构。研究院以一批中青年专家学者为中坚,并聘请了包括老一辈刑法学家、中央政法机关专家型领导以及重要国际组织领导人在内的国内外知名刑事法专家、学者担任特
《刑事诉讼的目的》一书由成文堂于2007年在日本出版。该书以田口守一的名著《刑事诉讼法》(第五版)为基础。是对该书中“刑事诉讼目的”的深度扩展,提出了应当根据各类案件的特性构建多元化的刑事诉讼程序的理论构想,对日本正在进行的大规模刑事司法改革提供了重大理论指引。《刑事诉讼的目的(增补版)》的内容反映了2004年日本大规模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立法背景。增补版详细介绍了日本从2009年5月份开始实施的裁判员制度,并对这种新的裁判员制度与刑事诉讼目的论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详细探讨;此外,还介绍了2009年5月份德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时新规定的合意程序。《刑事诉讼的目的(增补版)》的主题“刑事诉讼的目的”,是刑事诉讼基础理论中的核心问题之一。本书全面反映了该问题在日本的理论变迁与现在所取得的杰出成就。这是一本对日本传统
《法律文书原理与实务》是从宽泛的意义上对法律文书进行定义的,但限于篇幅。不可能对每一种法律文书进行阐述,而是有选择地介绍了“沧海一粟”,实际上主要是探讨了一些诉讼文书和与诉讼文书相关的文书,对其他法律文书则只能忍痛割爱了。
《刑事诉讼的目的》一书由成文堂于2007年在日本出版。该书以田口守一的名著《刑事诉讼法》(第五版)为基础。是对该书中“刑事诉讼目的”的深度扩展,提出了应当根据各类案件的特性构建多元化的刑事诉讼程序的理论构想,对日本正在进行的大规模刑事司法改革提供了重大理论指引。《刑事诉讼的目的(增补版)》的内容反映了2004年日本大规模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立法背景。增补版详细介绍了日本从2009年5月份开始实施的裁判员制度,并对这种新的裁判员制度与刑事诉讼目的论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详细探讨;此外,还介绍了2009年5月份德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时新规定的合意程序。《刑事诉讼的目的(增补版)》的主题“刑事诉讼的目的”,是刑事诉讼基础理论中的核心问题之一。本书全面反映了该问题在日本的理论变迁与现在所取得的杰出成就。这是一本对日本传统
现代化的国家是法治国家。现代文明进步的社会是法治社会。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基本治国方略的确立及其贯彻,对社会的发展进步至关重要。而现代刑事法治则在现代化法治国家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改革开放后的二十多年来,我国的刑事法治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在新世纪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无论是刑事法学理论还是刑事法治实践,都仍需要进一步发展与完善,以便更为充分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北京师范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于2005年8月建立,系专门从事刑事法学研究的、中国刑事法学领域且目前唯一的、具有独立性、实体性、综合性的学术研究机构。研究院以一批中青年专家学者为中坚,并聘请了包括老一辈刑法学家、中央政法机关专家型领导以及重要国际组织领导人在内的国内外知名刑事法专家、学者担任特
本书由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法官撰写,以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设立的违法所得特别没收程序为主线,结合法律、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系统地梳理和研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涉及的主要问题,同时根据立法精神和法律原则对实践中法律未作明确规定但又亟待解决的一些疑难问题提出了初步的处理意见。
《刑事推定研究》借助于案例分析、比较研究等方法,重点研究了推定的构成、推定事实的反驳,推定有罪与无罪推定等问题。在研究路径上,《刑事推定研究》遵循从日常生活到民事活动,从民事诉讼到刑事诉讼,从具体到抽象的轨迹进行。
本书将大理院自民国元年改组时起,至民国十六处闭院时止之判决已著为例者,悉数集入,完全无缺。这些案件曾经在当时刑事审判工作中引起过巨大的反响。绝大多数案件还在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中具有重要影响。本书大部分取材于《大理院判例要旨汇览》正集,依大理院迭次判解,其中
本文分为绪论、上篇和下篇。上篇考察历史上几种典型刑事诉讼模式在代表性国家的演进,其中重点分析影响或制约它们形成、转型的深层次因素。下篇考察我国刑事诉讼模式的形成与几次转型,并思考了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模式转型的必要性、前提和转型的方向,其中强调我国刑事诉讼模式实质性的转型,必须以改变规范权力的方式(实现法治语境)和建立体现非纯“功利观”的诉讼制度为前提。本文以探寻制约刑事诉讼模式演化的因素为核心,其中考察的联结点主要有历史背景、权力结构(如多元利益团)、生产方式、时代思潮、文化传统以及法律移植等。
本书运用文献分析法、比较研究法、历史研究法并用的研究方法,阐释了交叉询问的概念、沿革、价值、功能以及权利基础等理论。考察了英、美、德、日交叉询问的立法规定、实务现状、学说争论,分析了交叉询问的顺序、范围、司法制度、道德、技巧等配套措施,研究了我国刑事诉讼交叉询问的未来走向。本书重点对我国刑事诉讼交叉询问的改革完善提出了有关意见和建议,从而为建立有助于我国刑事诉讼动作并确保刑事被告质政权的发展模式提供了参考。
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土地管理权:土地征收权、规划编制和执行权、土地使用许可权。其中,有的属于地方政府,有的依法属于相关职能部门。土地征收权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权属于地方政府,而审批权则属于中央政府。土地使用许可权属于地方,但已越发部门化。中央在土地问题上进行了一系列改革,这种改革主要集中在人事任免、财政管理和监督体制上。其实,中央和地方政府间博弈的根本原因,在于已经形成的地方利益在现行的制度框架内,尤其在决策程序中还缺乏表达的途径和机会。地方利益既然不能在决策程序中有效表达,那么就会在执行程序中通过各种方式表达出来,从而导致在土地管理领域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纷纷扰扰。这就要求,我国应当尽快建立地方利益的表达机制,改变权力授权方式,从地
本书以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刑事诉讼运行机制为研究对象,以实地调研为基础,考察了新法实施的状况、效果和问题,运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方法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凝炼刑事诉讼制度的进一步改革要点,以提升刑事诉讼的品质、促进司法公正。
一个国家选择何种刑事诉讼模式,受政治权力结构、生产方式、文化传统和时代思潮、刑事政策等在内的多重因素制约。本书从分析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缺陷入手,以文化的共性和相异性、法律移植与本土资源的协调、国际法优先原则、宪法修改对刑事诉讼制度的影响等为视角,厘清我国刑事诉讼应当选择何种模式。本书秉持的观点有:第一,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缺陷不仅表现为价值单一化,而且还表现为缺失形式理性化,即法律本身缺乏体系性和权威性。因此,刑事诉讼模式实质意义上的转型要求与政治体制改革相配套,否则,这种改革很有可能失败。第二,改革应当遵循有限理性的思路和渐进的方式,妥善处理法律移植与本土化二者之间的关系,主张刑事诉讼模式的选择应当考虑本土的情况,尤其是草根阶层的诉求。第三,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模式是“强职权主义
《错案的哲学:刑事诉讼认识论》:刑事诉讼,既然以发现案件事实为目标,那么它就必须要致力于解决以下三个问题:首先,必须要限度地减少错案的发生;其次,当错误不可避免时,应当以社会认可的价值偏好分配错误;最后,当发现真实与人权保障等其他价值目标发生冲突时,尽可能以不损害真相发现的方案化解冲突。如果一个国家的刑事司法以发现真相作为主要目标,那么刑事程序规则和刑事证据规则,都应当限度地以此作为创设及改革的标准。
王敏远先生的《一个谬误两句废话三种学说--对案件事实及证据的哲学历史学分析》收录的六篇理论研究论文著作,是集其十年刑事证据法研究之精华,主要采用科学的研究方法和批判的行文风格,对刑事诉讼中的事实和证据问题进行探讨,并就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问题展开深入研究,在批判盛极一时的客观真实说、法律真实说的基础上提出了对我国刑事证据制度完善的设想,即科学的刑事证明标准理论。本书大量引用哲学家、史学家及相关科学的经典论述,资料详实,论点明确,为我国刑事诉讼法学、刑事证据法学的理论研究和发展有深远的意义。
《刑事推定研究》借助于案例分析、比较研究等方法,重点研究了推定的构成、推定事实的反驳,推定有罪与无罪推定等问题。在研究路径上,《刑事推定研究》遵循从日常生活到民事活动,从民事诉讼到刑事诉讼,从具体到抽象的轨迹进行。
本书由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法官撰写,以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设立的违法所得特别没收程序为主线,结合法律、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系统地梳理和研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涉及的主要问题,同时根据立法精神和法律原则对实践中法律未作明确规定但又亟待解决的一些疑难问题提出了初步的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