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证明责任与证明标准研究》对学界已有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的理论进行了梳理,提出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的应然内涵,剖析了证明责任要素分割的危害性和不切实际,主张我国公安、司法机关均应当对其产生的法律文书承担证明责任。证明标准与法律文化传统、司法状况、执法环境、法官素质等都有联系,与诉讼目的、诉讼模式、诉讼价值等更有着密切的关联。《诉讼证明责任与证明标准研究》还剖析了我国三大诉讼法关于证明标准的规定,主张应辩证看待西方国家的证明标准,我国应当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诉讼证明标准。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结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本,本书对其法律条文修改的来龙去脉作了逐条注释和专业解读,揭示了修改的重点、难点内容。本法与监察法进行了有效衔接,解决了司法实践中的一些具体问题。
从实践中看,冤假错案频发,突出反映了我国刑事司法在精度和效率两方面存在相应的不足,预防错案机制不畅、刑事司法"产品"精度不足、个案处断时间居高不下,以上问题的症结就在于我国尚未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有效运作的刑事诉讼案件过滤机制。一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便是美国刑事重罪案件的平均处理时间仅为92天,这得益于该国案件过滤机制有效地发挥作用。本书以案件过滤为研究对象,采用比较法研究中美两国案件过滤理论、制度与实践,探讨两国案件过滤机制的异同,并分析两国案件过滤机制差异的深层原因。本书为在著名刑诉法学者左卫民教授刑事诉讼实证分析指导下完成,并得到左教授的首肯并为之作序。
2012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在第50条规定了"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条款。有关中国是否应当确立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的争议终于尘埃落定。尽管《刑事诉讼法》仍然保留了"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的规定,但有了"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这一条款,本书作者还是可以名正言顺地得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面对讯问有权保持沉默的结论。 作者关于刑事诉讼法的理解和基本立场,在这本书中几乎都已经展现的淋漓尽致。关于沉默权的价值选择,人权保障、自由优先、主体性原则,这三者之间逐一递进,层层深入,至今仍然是作者观察、理解和解释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立场。 《沉默的自由(修订版)》2001年曾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本次作者根据新刑事诉讼法对个别章节做了调整。由于这本书侧重于对沉默权的历史
《刑事诉讼中科学证据的审查规则与采信标准》的导论由何家弘执笔;篇由刘晓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执笔;第二篇由黄星(云南警官学院教授)执笔;第三篇由李学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执笔;第四篇由刘品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执笔。何家弘和张晶负责本书体例的确定和初稿的审读修改。在本课题通过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组织的专家评审之后,何家弘和张晶又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对全部书稿进行了修改润色。
本书针对我国刑事法律多元化与开展区际刑事司法协助的迫切需要,在概括性地提出我国区际刑事司法协助的性质、特点、原则、主体和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就区际刑事司法管辖权的本质及其划分与协调、区际追逃追缴协助的实践与立法、区际刑事调查取证协助、区际刑事判决裁定的承认、区际被判刑人移管、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下的刑事司法协助等,进行了深入透彻的分析研究,强调在尊重各法域法律的基础上,进行制度衔接与司法协助立法。
《中国刑事法制建设丛书·刑事诉讼系列:刑事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内容全面覆盖从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到审判和执行的各个诉讼阶段中的重要诉讼法律制度。《中国刑事法制建设丛书·刑事诉讼系列:刑事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对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问题予以充分关注,尤其是对管辖、证据、司法鉴定、强制措施适用、刑事被害人权利保障、刑事和解等方面的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力求从多角度提供更具可操作性的制度选择方案。
【指导案例】选择在认定事实、采信证据、适用法律和裁量刑罚等方面具有研究价值的典型案例,详细阐明裁判理由,为刑事司法工作人员处理类似案件提供具体的指导和参考。 【立法、司法规范】刊登与刑事司法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刑事政策】*的刑事司法政策,如人民法院院领导在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刑事审判工作会议讨论的问题等。 【审判实务释疑】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解答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具有普遍指导价值的法律适用问题。 【司法理论前沿】摘要刊登近期刑事理论界、实务界*研究成果,及时跟踪研究刑事审判中出现的新问题,为刑事司法人员提供*理论参考。 【经验交流】地方司法机关制定的刑事司法规范性文件及其背景说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工
许鹏飞先生是一位爱国民主人士,他的研究集中于刑法领域,涉及包括犯罪与刑事责任在内的刑法的基本理论、刑法的应用,以及比较刑法等内容。 本书是许鹏飞先生的代表作,初版于1936年,虽跨越近70年,但作为民国时期比较刑法学的代表作,无论是提供的资料,还是提出的观点,对现今的比较刑法研究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陈瑞华编著的《刑事诉讼中的问题与主义(第2版)》在对司法权的性质进行人面反思的基础上,讨论了司法裁判的行政模式,审判委员会制度以及检察监督制度,对这些司法制度的深层问题进行了分析。《刑事诉讼中的问题与主义(第2版)》从“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刑事政策入手,对长期存在的“义务本位主义”刑事诉讼模式进行了理论总结,讨论了这一模式对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广泛影响。针对中国刑事诉讼程序所面临的实施困境,本书还讨论了加成呼管辖变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卷移送、事实审重构、法院变 起罪名、留有余地的裁判方式等问题,提出了一些富有解释力的理论思路。 ,本书结合近年来引起广泛关注的律师法难以实施的问题,对中国“立法推动主义”的制度变革道路作出了评价,并对那种自生自发的“司法推动主义”的制度试验模式进行了
在20世纪60年代早期,通过一系列标志性判例,美国联邦 法院对警察程序进行了革命,即对警察程序施加了 加严格的要求。 ,沃伦法院的法学原理虽然存活了下来,但参与刑事司法制度的每一个人——警察、检察官、被害人、学者以及包括 法院大法官在内的法官——都认为 法院在这个领域颁布的规则是一个失败。本书作者令人信服地说明了出现这个问题的原因是因为美国的宪法体制导致其刑事诉讼规则以零碎的、一案一判的方式发展起来,而没有像其他 那样以一部统一的刑事诉讼法典的方式制定出来。只有美国期望其警察遵循如此累赘、如此复杂的规则,仅仅刑事诉讼的一个领域——搜查和扣押——就需要一部四卷本的专著来予以论述。作者建议,美国应当与 潮流一道,用一部综合的、全国适用的法典来规范警察程序。他解释了为什么美国刑事诉讼规则的制
《程序正义的理想与现实:刑事诉讼相关程序实证研究报告》应该说是一项在国内来讲比较规范的中国刑事诉讼领域的实证研究。在5篇已经公开发表的调查报告的基础上,汇集成书,并加上调查问卷、会议纪要以及调查对象的文字反馈等原始材料,从对刑讯逼供的现状、监狱服刑人员的羁押状况及民众对法律的信任度等几个方面,以全面地展示一个中国刑事诉讼的现实状况。 本书强烈关注中国司法现实,研究方法采用实证分析的方法,值得在法学界推广。相信能在司法理论界特别是在司法实务界引起较大反响,相关数据也能得到业内研究人员的广泛引用,很好的展示了中国法律理论研究与司法实务相互脱节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