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尔维格于1905年出版《诉权与诉的可能性:当前民事诉讼基本问题讨论》一书,在《德国民事诉讼法教科书》的基础上继续阐述法律保护请求权及其对德国民事诉讼法学的重要价值,并逐项批驳彪罗和科勒为代表的反对意见。在本次大讨论后,瓦赫率先提出的并由赫尔维格发展完善的法律保护请求权论确立了通说地位。赫尔维格构建法律保护请求权论时提出的法律保护必要(Rechtsschutzbed rfnis)等概念成为现代德国民事诉讼法学的组成部分。不仅如此,法律保护请求权论还在二战后的德国出现过回潮,主要推动者是布隆迈耶(Blomeyer)。法律保护请求权论在我国台湾地区至今依旧保持通说地位。
本书立足于法经济学方法,着力于解释当事人的选择激励,透析以“选择”为主线的当事人行为在具体诉讼决策中存在的规律,试图通过建构若干能有效解释当事人具体诉讼行为变化,提供能够预测当事人行为选择的数理模型。
本书为张卫平老师的23位博士生的学术论文集,围绕民事诉讼法的四大部分即民事诉讼模式转型、民事司法改革、民事诉讼基础原理和基础制度、民事诉讼教学方法展开论述,代表了国内高水平的民事诉讼学研究规范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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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容全面权威。收录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截至2013年4月,与民事诉讼程序相关的所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二、以新民事诉讼法的条文为主线,将相关法律规范具体细化分解,方便读者在研究某一个问题时,全面迅速清楚地了解关于该问题的所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三、清楚区分司法解释与其他规范性文件,方便读者选择适用。司法解释具有普遍的司法效力,各级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必须遵照执行。 四、文件中凡是涉及引用相关法律条文的,均在脚注中详细列明了被引用的具体条文内容。被引用的法律条文已被修改或废止的,也一并在脚注中进行了详细说明。 五、双目录设计。总目录以民事诉讼法的条文为线索,目录分编、章、节,具体列明了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其他规范性
本书结合常见民事诉讼和非诉讼法律问题编辑整理经典案例,内容涉及管辖、诉讼参与人、证据、诉讼费用、保全和先予执法、审判程序、特别程序、执行程序、诉讼时效等常见民事诉讼法律问题。
临时仲裁制度在中国的探索由来已久,但其理论发展与实践运行却呈断裂状态。对于临时仲裁的本土化,既有理论研究大多未谈及临时仲裁在中国实践中可能遭遇的困境与突破。本书梳理临时仲裁与机构仲裁之界分及比较优势,基于我国自贸区纠纷解决机制的创新与实践,阐述临时仲裁本土化构建的现实必要性与可行性;结合《横琴规则》《最高院意见》对自贸区临时仲裁制度构建的探索历程,以及其中存在的技术性瑕疵与适用难题,分析中国开展临时仲裁机制创新的制度障碍;立足《仲裁法》修改大背景,探讨临时仲裁司法协助制度的本土建构、临时仲裁机构化的破解、临时仲裁与机构仲裁的接轨与融合、临时仲裁的司法救济与司法监督等问题;最后,从宏观、微观层面搭建我国临时仲裁立法的体系与规则,完善临时仲裁的相关配套制度。
本书聚焦公司纠纷案件,主要指涉《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二级案由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之下的三级案由,例如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股东出资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股权转让纠纷、公司决议纠纷、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等。 本书的特色在于,多角度、多路径研究有限责任公司纠纷案件,致力于理论与实务之结合、教义与经验之融合,探索了一套可复制、可借鉴的司法科研模式,较之于高校科研成果,更适应实务部门的实践性需求,也凸显了实务部门实证素材丰富的优势,切实对司法实务中公正妥善处理该类纠纷提供了有益参考,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积极因素。
本次修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2012年12月27日修订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2年9月12日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2012年12月21日颁布的《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新的法律法规对原稿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尤其是对保险部分的内容进行较大的完善和改动。 2.根据市场反馈的信息和意见,补充了道路交通中人身损害赔偿各种费用的范围和计算问题。 3.对上一版图书中存在的错误或表述不准确、不清晰的地方进行了修改、润色,删繁就简,进一步提高了书稿内容的质量。
本书收集和整理与我国《民事诉讼法》每个法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判例等,以注释的方式逐一解释每个法条。1.正文为每部法律的法条。2.脚注为注释每个条款的文件。用以注释的文件,早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晚截至2016年2月底,主要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及两高工作文件、部门规章及部门规范性文件、两高公报案例。年代较早或者使用频率较低的文件,并未收录。3.每个脚注中注释文件的编排顺序如下:(1)总体顺序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及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文件、部门规章及部门规范性文件、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公报案例排列。(2)在每一类相同性质的文件中,按照发布的时间顺序,从老到新排列。但是在排列时,考虑与所释条款的相关性、对条款解释的全面性等因素,按照重要
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改,创设了一系列新制度。具体来说,增加了诚实信用原则,新设了公益诉讼、案外人撤销之诉、小额诉讼、行为保全、确认调解协议、直接现实担保物权、检察建议等多项重大诉讼制度,对立案与管辖制度、调解制度、简易程序、证据制度、再审制度、执行程序等均有重大修改完善。本书具有以下特点:(一)客观叙述立法本意、准确介绍立法背景与根据,各种观点与理由,立法选择背后的各种考量与立法意图;(二)理性分析民事诉讼新制度的诉讼功能、法制功能与社会功能;(三)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紧密结合,立足于民事诉讼法有关新制度法律规范,着眼于民事审判实践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准确阐释新制度的使用规则,理性应对实践中可能遇到的疑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