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尔维格于1905年出版《诉权与诉的可能性:当前民事诉讼基本问题讨论》一书,在《德国民事诉讼法教科书》的基础上继续阐述法律保护请求权及其对德国民事诉讼法学的重要价值,并逐项批驳彪罗和科勒为代表的反对意见。在本次大讨论后,瓦赫率先提出的并由赫尔维格发展完善的法律保护请求权论确立了通说地位。赫尔维格构建法律保护请求权论时提出的法律保护必要(Rechtsschutzbed rfnis)等概念成为现代德国民事诉讼法学的组成部分。不仅如此,法律保护请求权论还在二战后的德国出现过回潮,主要推动者是布隆迈耶(Blomeyer)。法律保护请求权论在我国台湾地区至今依旧保持通说地位。
民法典颁布和实施以来,民诉法领域的许多相应法律法规内容均陆续进行了配套修订。包括基础性的《民事诉讼法》(2021年修改)及其解释(2022年修改)。在这种情况下,原来版的内容已经不适用的读者使用需求,需要进行改版。此次改版在版的基础上,一是修订了和更新了新的法律规范,同时加入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二是进一步精简了相关内容,在编排上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在保证体系性的同时更加突出重点法律法规,方便读者高频使用。
本书立足于法经济学方法,着力于解释当事人的选择激励,透析以“选择”为主线的当事人行为在具体诉讼决策中存在的规律,试图通过建构若干能有效解释当事人具体诉讼行为变化,提供能够预测当事人行为选择的数理模型。
本书以 手把手教 的方式,分享作者十余年的执业经验,案例丰富翔实,是一本用心为年轻律师撰写的 参考书 。 本书以作者参与处理的真实案件为例,详细讲解律师整理案件材料、绘制辅助文件、分析案件要点的方法,介绍庭审前后的工作技巧、确定诉讼策略和运用程序规则的经验,探讨影响案件处理结果的关键因素,以期读者能从中获得启发,处理好每一起案件,甚至在处于不利地位时,捕捉到反败为胜的机会。 本书版出版后,广受好评,第二版则针对《民法典》等民事法律法规的修订情况、民商事诉讼领域新的发展趋势,并结合作者近年来积累的新经验,优化了相关内容,新增近10万字和7个真实案例,力求使本书更适合年轻律师阅读。
现代型政策形成诉讼、ADR的扩张和灵活运用都是日本社会 法化 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和应对方式直接影响着以裁判和当事人主义为特征的民事诉讼在现代社会的地位,也决定着社会 法化 的走向。 《现代社会与审判 民事诉讼的地位与作用》基于普遍型法、管理型法和自治型法三类模型,从法哲学层面思考了现代社会民事诉讼的地位与作用。指出仍应当坚持民事诉讼在社会纠纷解决中的核心地位,为更好地应对社会的法化需求,民事诉讼可以转化为 讨论与交涉论坛 不坚持民事诉讼的核心地位,将会导致反法化和非法化的短路结合,后导致法治的虚无。 对于尚未完全确立以裁判和当事人主义为核心,以纠纷解决为导向并过于强调ADR效果的我国民事审判制度而言,该书无疑具有明确改革方向、以使之更好地满足民众司法需求的启示意义。
《诉讼证明过程分析 --民事诉讼真实与事实发现》以民事诉讼新司法解释为中心,分析和比较不同诉讼真实观之异同,对中国学者关于诉讼真实的不同论述及司法实践的立场和判例进行了分析评价。对于诉讼真实与诉讼结构的关系,进行了深度分析;对诉讼证明过程的必要手段——证据调查、自由心证的运用进行比较法的归纳,认为不同制度下的证据运用具有共通规律。 本书认为,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是民事诉讼结构的两个,前者强调法官广泛的证据调查权,但是需要司法资源更多的投入;后者则是法官消极发现事实,能降低国家支付的诉讼成本,但需要良好的律师服务且当事人能支付律师费用。我国司法实践应当取其有利元素,构建中国的合作或协同主义模式,强调民事诉讼中法院(法官)运用职权发挥能动作用,与当事人实现充分地相互沟通与协作。
《从冕宁县档案看清代民事诉讼制度》以《冕宁县清代档案》为例;结合宝坻县档案,巴县档案,黄岩诉讼档案及清代的法律制度等,系统研究介绍了清代的民事诉讼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对当事人及法官的思想行为进行了分析;结合学者们的研究成果,对清代的民事诉讼法源问题、清代民众的诉讼观等问题提出了与前贤、时彦有所不同的看法。
《民事诉讼实务与操作/全国高职高专规划教材?法律系列》按照民事诉讼流程设计十个实训项目,接受委托-原告起诉-法院立案-被告应诉-开庭审理-提起上诉-二审处理-申请执行-申请再审-综合实训。每个实训项目又设岗位技能和岗位目标以及具体实训任务。本教材分为实务编和操作编两部分,由诉讼各阶段的专项训练到综合训练,完整的诉讼环节,循序渐进,可操作性强,侧重技能培养。所选案例均为实案,避免内容空洞不切实际,选材全面,涉及各类常见民事纠纷,全方位培养学生民事诉讼操作技能。
本书第八版遵循大陆法系规范出发型民事诉讼的法律思维传统,深入浅出地阐发民事诉讼 法学的基本范畴和基本理论,系统、准确地阐述民事诉讼法的知识体系,引导学生初步树立权利保护的诉讼目的观和正当程序的价值理念,塑造他(她)们健全的程序法律思维。在内容上,结合*人民法院2015年2月4日颁布实施的新民诉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做到 权威 性 前沿性 规范性 新颖性 实用性 ,力争使本书成为民事诉讼法研习者步入民诉法学殿堂的阶梯。本书主要内容包括:民事诉讼法研习方法、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诉与诉权、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民事诉讼受案范围、管辖、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多数人诉讼、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法院调解、临时性救济、诉讼保障制度、*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与小额诉讼程序、民事裁判、上诉审程序、再审程序、特别
调解复兴 一书运用了大量真实的事例,生动地层示了“六约模式”在实践中诞生、在锤炼中成长、在指导中成熟、在转型中发展的历程,通过对“六约模式”的萌芽、成长、成熟和转型发展的各个阶段的历史社会背景和矛盾纠纷主要类型进行深入分析,详细论证了”六约模式”的创新性、科学性和指导性,值得广大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阅读和借鉴。希望广大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认真学习”六约模式”,切实体会六约人自发实践、勇于探索、锐意创新的精神,在人民调解王作中,依法化解基层矛盾,结合“六约模式”,因地制宜,争当人民调解能手,将管用、实用、好用的“六约模式”辐射、推广至全省,为维护我省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实现”平安广东”、 “幸福广东”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民事程序法论丛·诉审商谈主义:基于商谈理性的民事诉讼构造观》在对传统民事诉讼构造理论进行回顾与反思的基础上,试图提出一种在论证上更为充分的民事诉讼构造观。全书共分五章,其内容与脉络如下:章对传统民事诉讼构造理论进行了回顾,指出传统民事诉讼构造理论存在着价值困惑与路径困扰。接着在第二章开始对民事诉讼价值观的历史变迁进行考察,在此基础上选择以哈贝马斯的商谈正义观作为构造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目标。在完成了对民事诉讼构造观的价值选择后,第三章紧接着开始寻找建构民事诉讼构造观的论证路径。通过对西方法哲学领域常用的契约方法的考察,选择了哈贝马斯的法律商谈理论作为建构民事诉讼构造观的方法论基础。在确定了民事诉讼构造观的价值目标和论证路径后,第四章开始正式提出诉审商谈主义的民事诉讼构造
本书是作者主持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保险合同法律的改革与完善》的最终成果。该项目的任务是对我国保险法的“保险合同”部分提出修改建议。 本书以变革保险立法目的和宗旨,进一步明确保险法的调整对象,整合和完善保险法的原则,并为通过地方立法设定强制保险预留空间,书中增加合理期待规则,增加了弃权和禁止反悔规则,完善并提升不利解释规则。 作者简介 赵旭东,1957年生,祖籍山西垣曲,中共党员,法学硕士。1983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1990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曾长期在深圳经济特区从事律师职业,现为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组组长。主要兼职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顾问、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已出版专著二部,参编教材四部,在《法律科学》、
《民事程序法研究》是我社与中国民事诉讼法研究会合作的成果。该套书每年至少一辑,2014年出版的第十二辑大致内容为,民事诉讼法修改后的法律实践回馈、司法改革近期新动态、民事程序基础理论研究等。第十二辑在体例创新上下功夫。
民事再审程序与普通一审、二审程序存在较大不同,本书分为七个部分,主要针对民事再审程序,结合大数据分析及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的背景,以作者团队长期代理民事再审程序的执业经验为基础,对再审启动的详细程
本书是由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等所著的关于民事再审程序的实务类书籍。作者们以2012年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制度和相关司法解释为基础,提炼了自2008年以来民事再审程序司法实践中已经遇到或者可能遇到的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各地在司法实践中对待类似问题的不同的处理方式,通过典型案例评析的模式,对民事再审程序问题的裁判理论进行阐述,同时对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解读,并提出自己的解决意见。本书所提出的问题具体,选取的案例典型,布局谋篇逻辑清楚,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与实用价值。
江伟教授长期致力于民事诉讼法学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他以严谨的治学态度、丰厚的理论素养、敏锐地发现问题和睿智地解决问题的能力,形成了富有个性特色的学术品位和学术思想,对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的发展作出了创造性贡献,从而无可争议地成为新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的缔造者之一。 本书选取了江伟教授五十年从教生涯中*代表性的学术论文结集出版。这些论文不但集中反映了他对发展民事诉讼法及民事诉讼法学的总体思路,以及在民事诉讼基本理论、当事人理论、证据制度、保全制度、民诉程序、检察院参与民事诉讼、强制执行法和非讼解决机制等方面丰硕的研究成果;而且突出反映了新中国民事诉讼法学在逐步体系化和科学化的发展历程中*意义的理论探讨和*影响力的程序制度设计,体现了民诉法学研究视野和坐标的转向,研究领域的扩大以及研究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