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民法典》和《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为基础,将分散制定于《民法典》不同编章及其司法解释中的担保规则进行重新整合与梳理,按照总论—分论的结构进行理论重构,并分成35讲进行体系化讲解,将担保制度的
本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一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综合性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二是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常见犯罪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三是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四是黑恶势力刑事案
既判力理论与诉讼目的论、诉权论一同被视为传统民事诉讼法学理论中的三大抽象而重要的基本理论。按照我国诉讼法学家江伟教授的观点,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除上述三论外,还包括程序价值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论和诉讼标的论。在民事诉讼的六大基本理论中,己经出版专著的有:李祖军博士的《民事诉讼目的论汕江伟教授、邵明博士、陈刚博士的《民事诉权论》;肖建国博士的《民事诉讼程序价值论》;李龙博士的《民事诉讼标的理论研究》。对既判力理论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理论,我国目前尚无专著出版。就既判力而言,它是指法院作出的确定判决关于诉讼标的的判断所具有的通用力或者确定力。既判力理论的正当根据在于维护国家法治的安定,维护法院判决的。既判力是判决的各种效力的核心,是将具有约束力的法律具体化。既判力具有积极作用和消极作
执行程序应有二条分别以行政性权力与司法性权力为核心的程序主线。行政性权力由行政人员行使,也可由法官和行政人员共同行使,但司法性权力只能由法官行吏,二种执行权都应充分展现其刚性,在必要时也应适当展示其柔性。至少行政性权力的行使应遵循职权主义,债务人必须以其善意的配合换取执行权主体和债权人的宽宥。执行程序中的当事人同样应拥有诉权,没有诉权与之间相对应的执行裁判权是专断的。诉权是构建执行程序内控机制的必要工具,也是连接二条程序主线的桥梁。
本书共分5个章节,对民事裁判的方法进行了全面系统地探讨和研究,具体内容包括民事裁判方法的现状及其改进、发现请求权、请求权定性、寻找请求权法律基础、确定请求权等。该书可供各大专院校作为教材使用,也可供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参考用书使用。
笔者主张应当沿着强化当事人之主导权的方向对我国辩论原则予以完善。因此本书内容分为七章,主要包括辩论原则之基础理论、我国辩论原则之检讨、辩论原则的内容、我国辩论原则之重塑所面临的障碍及其克服等,对辩论原则展开讨论,并积极探讨符合民事诉讼运行规律的辩论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