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制度是民事法律制度的组成部分。债权合同是民事合同的一种,本书所说的无效合同,是无效债权合同。合同效力是指合同约束力,包括形式约束力和实质约束力,有的合同开始仅发生形式约束力。形式约束力是法锁效力,实质约束力是给付效力。合意是约束力的源泉,无效合同的本质是无效合意。无效合同没有形式约束力,也没有实质约束力,不能产生意定之债。无效合同并非不发生任何效果,它作为民事法律事实,可以产生法定之债。无效合同是违反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合同,在《民法典》的语境下,无效合同就是非法合同。无效合同的认定和后果处理,是实务中纠结的问题,不仅要依法,也需要相应的理论指导。 br 无效合同的认定和后果处理,是实务中纠结的问题,不仅要依法,也需要相应的理论指导。本书以《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质证过程是诉讼双方「交锋」的主要战场所在,有关的原理和所要求的诉讼技巧,是本书内容所在。本书主旨之一,是要说明只有具备诉讼质证的技巧,律师才能真正发挥协助法庭进行公正及有效审讯的作用。本书对于刑辩律师培养交叉询问技巧具有借鉴意义,对于法学学生及出入职场的律师也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本书拟结合实践中几起真实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对交叉询问的基本原理、参与主体、功能、方式、运用规则等予以探讨,专题研究对专家证人的交叉询问和对侦查人员的交叉询问,将理论与鲜活的案例结合起来,最后对中国的交叉询问制度提出完善的建议。
本书是作者10年来(2011-2021年)在《法学研究》《政法论坛》《环球法律评论》《中国刑事法杂志》等期刊上发表的证据法学论文的一本选集,经过笔者系统修改后,整理为两编,共十二章。 br 上编:证据法的基础理论 br 第一章 证据科学的研究现状与未来走向(《环球法律评论》,CSSCI) br 第二章 证据属性的层次性与证据规则的结构体系(《法学研究》,CSSCI) br 第三章 证据法的功能演变:从信息规制到风险防控(《证据科学》,北大核心,约稿,待刊) br 第四章 证据法的运行机制与社会控制功能(《南通大学学报》,CSSCI) br 第五章 证据推理的性质与方法(《证据科学》,北大核心) br 第六章 威格莫尔的证据法与司法证明科学(《中国刑事法杂志》,CSSCI和《司法改革论评》) br 下编:证据制度的理论反思 br 第七章 中国司法专门性问题解决的四维模式(
无罪裁判的证据逻辑是一个亟待研究的 富矿 。受我国诉讼结构和研究进路的影响,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长期忽视了证据对于罪与非罪裁判的影响,这便造成了无罪问题研究的系统性缺失。基于此,本书从横向和纵向两条线路,探究了无罪裁判的证据逻辑。在横向视角方面,本书将证据逻辑分为以证据能力(可采性)为中心的静态逻辑和以证明力(推论链条)为中心的动态逻辑。相应地,在无罪裁判中的证据逻辑也就可以分为以证据能力(可采性)为中心的静态证据无罪逻辑和以证明力(推论链条)为中心的动态证据无罪逻辑。在纵向视角方面,本书主要关注法官在无罪判例中对证据规则形成的创造性程度。根据法官的创造性程度不同,将无罪判例证据规则分为了四大类:一是规则解释,即无罪判决对现有证据规则的解释适用;二是法官续造,即法官在无罪判决中
《罗马法民法大全翻译系列:学说汇纂(第二十二卷):利息、证据、对法的不知》属于《学说汇纂》第四部分(第20~27卷),它也属于由17卷书组成且均被称作“单行卷”的那组。该卷讨论了利息、孳息、海运借贷、书证、证人、证据和推定。 在关于《学说汇纂》的批准的Tanta敕令(Cost.Tanta 5)中,优士丁尼指出,与前面两卷(第20、21卷)一样,该卷在内容上更接近第三部分;该部分涉及的是应当给付的物,也就是债。我们还将看到,由于问题的类似性,该卷中也穿插了与物权保护相关的问题的论述。 就如其他卷那样,该卷书也未清晰地显现关于讨论对象的共同点,以至于在永久告示中不存在对应的标题,在法学阶梯中也没有相应的论述。然而,可以这样来理解,即前两章的共同点在于除主物之外还应当被给付的附属物;随后三章的共同点在于证
“Daubert”三部曲是美国证据法中的重要判例,各个具体判决的具体内容甚至脚注都常为以后的判例所引用。因此,直接通读判决书本文,是掌握这些判例精神所不可绕过的路径。本书旨在为证据法研究者和学习者阅读“Daubert”三部曲及Frye案判决书提供一个便利、准确的读本。
本书首次以学科独立为目标,提出了证据法学应当与自然科学和法学其他学科分野的观点,使证据法学能够走出自然科学和其他部门法学的阴影,从而获得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基于上述立场,本书以手资料为依据,首次对英美证据规则及其背后的哲学原理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深刻的剖析和深入的探讨。在这些基础上,本书表达了对中国有关证据立法和证据规则移植的关心。
本书主要是将边沁的《司法证据原理》和威格摩尔的《司法证明原则》置于对有关英美证据著述主流传统进行概览的语境中,对其做一介绍。在书中,作者意图表明,这两本被忽视的著作值得除证据法专家和边沁研究者之外的法律理论家、哲学家以及其他研究者关注。在书中,对这两本书的介绍主要是解释性的而不是批判性的,因为对这两部作品,大部分人不甚熟悉。本书一共四章,章是对边沁和威格摩尔作为主要人物的理性主义传统的发展进行考察;第二章是有关边沁论证据的长篇论文,第三章集中关注威格摩尔的《司法证明原则》,最后一章是对二者的两种理论进行比较。
本书内容全面、系统、实用,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对公诉人员增强证据意识、提高审查判断证据能力、全面提升审查起诉与出庭公诉水平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同时,对侦查人员提高侦查水平和收集固定证据能力,规范取证行为,从源头上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对审判人员准确把握证据标准,依法定罪量刑,也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民事证明责任问题是当前民事诉讼理论界与实务界至为关注的核心问题,本书是作者凭借多年参与审判实践与教学工作的经验,对该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而形成的成果。 本书共分十章,从民事证明责任的基础、历史渊源、客观证明责任、主观证明责任、证明责任的分配与转换、表见证明责任、推定证明责任、特殊侵权证明责任等方面对民事证明责任及其分配规则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系统而全面的全景式介绍。无论是实体法的原则还是程序法的规范,无论是对理论的探讨还是对实务的分析,无论是确定个案证明标准的方法还是评价法官自由裁量权的不同观点,在本书中均有所体现。全书集理论研究的深度和实例分析的广度于一体,为民事审判工作者和相关学者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