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克教授的著作在英美 证据法领域独树一帜,很受读者欢迎。她的著作 的特点是整合了法哲学、科学哲学、认识论、现代科学和司法实践等诸多领域,对证据法学的前沿问题特别是司法证明科学,有许多独到的分析和见解。《证据原理:司法证明科学》是剑桥大学出版社法律系列丛书重点著作之一,是哈克教授近年来有关证据法研究的集大成之作,对于革新证据法学研究范式、深化证据理论研究大有裨益。 该书所讲述的许多问题,对中国的刑事证据理论研究、制度改革及司法证明实践,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哈克教授的著作在英美 证据法领域独树一帜,很受读者欢迎。她的著作 的特点是整合了法哲学、科学哲学、认识论、现代科学和司法实践等诸多领域,对证据法学的前沿问题特别是司法证明科学,有许多独到的分析和见解。《证据原理:司法证明科学》是剑桥大学出版社法律系列丛书重点著作之一,是哈克教授近年来有关证据法研究的集大成之作,对于革新证据法学研究范式、深化证据理论研究大有裨益。 该书所讲述的许多问题,对中国的刑事证据理论研究、制度改革及司法证明实践,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哈克教授的著作在英美 证据法领域独树一帜,很受读者欢迎。她的著作 的特点是整合了法哲学、科学哲学、认识论、现代科学和司法实践等诸多领域,对证据法学的前沿问题特别是司法证明科学,有许多独到的分析和见解。《证据原理:司法证明科学》是剑桥大学出版社法律系列丛书重点著作之一,是哈克教授近年来有关证据法研究的集大成之作,对于革新证据法学研究范式、深化证据理论研究大有裨益。 该书所讲述的许多问题,对中国的刑事证据理论研究、制度改革及司法证明实践,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英美证据法学研究在过去的四十年里经历着急剧的转型,无论在研究的问题、视角和方法相比于传统证据法学研究来说都有着重大的变化。除了证据法本身的教义性研究之外,许多学科也开始关注证据法学问题域,形成了以所谓的新证据学为代表的跨学科研究。这些研究分支包括:证人和事实认定者的心理学、法庭科学、概率理论与证明、有关证据法的女权主义视角以及法与经济学视角等。本书是篇将所有的较大分支(strains)都考虑在内、对它们进行比较并且评估不同进路之相对贡献的著作。通过本书可以了解证据法研究前沿的进展状况,同时也可以对证据法的跨学科研究如何可能提供重要的启示。
本书系运用后现代理论研究证据的专著,该书对后现代证据理论的系统梳理与公允分析,达到了的学术水准。作者采用了不同于传统认识论语境下的诠释路径,着力于多重视角下的话语分析方式,阐述了解构与建构证据哲学的可能性、必然性与内在机制,试图形成一个能够科学地描述和处理“事实”问题的概念体系和方法论框架,以寻求理论突破,对证据理论的丰富完善与体系的系统搭建具有重要的实证价值,不失为一部佳作。
本书包括15篇文章,主要包括:证据法的理论基础和意义,刑事诉讼的法理和政治基础、证据法、诉讼法和实体法的关系,司法证明的性质,相关性和可采性,证明责任,民事诉讼推定再思考,证明标准与法律分析的局限性,美国证据排除规则,排除规则的困难等内容。
“证据离事实究竟有多远”,这是百余年来证据学人上下求索的恒古命题。“新证据法学派”给出了一个令人欣喜的答案,它应用数学与概率理论,对证据与证明作出了科学的数理分析与公式运算。其核心方法是,运用标准的的数学与概念的准确数据,以解决事实的盖然性困惑。这就为人们阐释与控制司法证明的逻辑与思维提供了一种难得的描绘模型。然而,是否所有争议的事实问题与证明推理问题都是数学性的?数学推理的前提条件在法律背景下能否得到满足?这一系列的追问引来了铺天盖地的质疑。本书对这场“世纪争论”做出了极具价值的学术回应。作者以他者的立场,通过对司法证明中潜在逻辑的挖掘,以证据、认知、理性“三维一体”的立体分析框架,全面阐释了真相探知的可能性限度,对不确定性条件下的证明进路与理性出路给出了中肯的评述。这是
本书是我国部专门研究鉴定结论的专著,它以解读鉴定的内涵、鉴定人角色以及鉴定结论性质作为研究的逻辑起点,从事实裁判者对专门性问题认识的有能与无能、证明责任摆脱与鉴定结论寻求探讨其缘由;从历史的渊源追溯了它与证人证言、勘验和检查笔录的脱离、独立,预测了鉴定的未来走向;在分析其证据属性的基础卜-构架启动程序,创设了立证措施,设计了鉴定品质的控制程序,完善了质证程序;以还原论与基础主义为视角构建了鉴定结论的认证程序,重新设计了救济程序,并为司法鉴定的立法和诉讼法的修改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历史的法学文丛:宋代证据制度研究》是在魏文超的同名博士论文的基础上加工而成的,是学界关于宋代证据制度研究的部专著,有较高的学术创新意义。对该博士论文的最初选题,我大力支持,该论文在撰写的过程中,我一直非常关注,对论文定稿也大体满意。当然,对于文中的一些不足,如背景史料过多、提炼不够、对主题略有冲淡等,我也予以指出。对此,《历史的法学文丛:宋代证据制度研究》将原博士论文中的一些不必要的背景史料予以删减,虽总字数减去约七万字,但论文行文更显精炼,
本书总结了中外法学界有关推定问题的研究成果,对两大法系国家的推定制度和相关理论进行了全面的梳理。难能可贵的是,他没有简单地进行借鉴和移植现成的理论,而是在反思性阅读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初步创立了一个有关推定问题的理论体系。例如,他认为,目前中外法学界对推定所下的定义,基本上属于操作性定义,而“属加种差”的实质性定义才更能解释推定的本质,他将推定定义为“事实裁判者从基础事实和辅助条件出发,借助推理的形式,对案件事实进行盖然性选择或假定的认定事实的方法”。又如,在推定的效力问题上,他认为“推定的效力不是转移证明责任,而是将具有可能性、假定性的情况认定为案件事实”;“推定的功能在于给事实裁判者,对案件事实真伪不明的情况提供一种裁判出路,推定为自由心证的公开、证明标准的多元
本书总结了中外法学界有关推定问题的研究成果,对两大法系国家的推定制度和相关理论进行了全面的梳理。难能可贵的是,他没有简单地进行借鉴和移植现成的理论,而是在反思性阅读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初步创立了一个有关推定问题的理论体系。例如,他认为,目前中外法学界对推定所下的定义,基本上属于操作性定义,而“属加种差”的实质性定义才更能解释推定的本质,他将推定定义为“事实裁判者从基础事实和辅助条件出发,借助推理的形式,对案件事实进行盖然性选择或假定的认定事实的方法”。又如,在推定的效力问题上,他认为“推定的效力不是转移证明责任,而是将具有可能性、假定性的情况认定为案件事实”;“推定的功能在于给事实裁判者,对案件事实真伪不明的情况提供一种裁判出路,推定为自由心证的公开、证明标准的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