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的基本问题(**卷德语国家的视 角)》以 侵权责任法的基本问题 为研究对象,重 点分析了欧洲大陆国家,尤其是德语国家(奥地利、 德国、瑞士)的侵权责任法以及一些*新的侵权责任 法草案,依此论证了侵权责任法在整个法律救济体系 中的定位,探讨了 保险替代侵权 模式带来的各种 争议问题,进而深入研究了侵权责任法的各种功能。 在上述原则性思考的基础上,本书讨论了各种具有争 议和新出现的问题,比如侵权与违约的关系、损害赔 偿的基本前提等。书中,作者海尔姆特 库齐奥重点 分析了各种归责要件、归责限制、损害赔偿以及时效 等问题。本书对于我国学者全面了解欧洲大陆侵权责 任法,尤其是奥地利、德国与瑞士侵权责任法的基础 理论、学说争议以及前沿思想具有重要的意义。
全球治理(Global Governance)的理论在20世纪90年代被提出,并在实践上获得一定的发展。全球治理指的是顺应世界多极化趋势而对全球公共事务进行共同管理。 本书将从国际法治与国际政治新秩序、国际法治与国际经贸新规则两个方面着眼。分为三部分:国际法治与国际政治新秩序;国际法治与国际经贸新规则;中国在国际法治中的作用。
《论海洋自由》共有十三章,可分为四大部分,*部分含*章,为总述,是其理论或原则的概括,提出了自由贸易和自由航行的观点。第二部分包括第二章至第七章,主要论述海洋自由:第二章至第四章主要从发现、教皇赠送和战争等三个角度论述葡萄牙人对东印度无主权;第五章至第七章也主要从占有、教皇赠送和时效等三个角度论述海洋及其上的航海权不属于葡萄牙人。第三部分为第八至第十一章,主要论述贸易自由权,其中第八章是这四章的总述,第九至十一章,分别从发现、教皇赠送和战争等三个角度论述与东印度的自由贸易权不属于葡萄牙人。第四部分即*后两章是总结,一方面否定葡萄牙人的行为,另一方面要求荷兰人坚持自己的贸易权利。
新时代背景下,中国为国际法价值体系的重塑提供了方案,它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其一,中国的和平崛起将使中国基于身份自觉而逐步完成世界权力的转移,而和谐价值观必将为国际法的价值体系奠定中国底蕴。其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不仅确立了国际法价值观的中国立场,同时也有助于构建和谐共生的国际关系。其三,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推动国际法价值体系重塑的中国理念,从实质上体现了国际法价值的主体间性,其新安全观也使得构建以安全为主导的国际法价值体系成为可能。其四, 一带一路 倡议作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初步实践,不仅促成了经济融合,也增进了政治互信,在该倡议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国际合作也必将创制新的国际法规范,进一步夯实国际法价值体系重塑的现实基础。本书对此作了全面梳理和充分阐释,有助于构建中国在重塑国际法
本书是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亚洲研究所与中国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合作的亚太争端解决研究项目的一部分。本书所汇集的一系列文章探究了与贸易和社会福祉有关的国际法标准在中国的适用。本书的编辑反映出了我们对于全球性的规制标准与当地情况之间关系的概念性的视角。我们先从彭德(Pitman Potter)对于选择性适用和制度能力的介绍开始,而这为界定基于本项目所作的研究的规则性和组织性分析确立了参考标准。当我们有了这样的理论框架,接下去的章节对于理解中国逐渐演变的法律制度的重要性的广泛范围的问题予以应对。这些文章的作者包括了国际的和中国的学者,他们的参与展现了国际学术合作的价值。 对于广泛范围内的政府治理规则的问题,约克大学的莱斯利·雅各布(Lesley Jacobs)教授检视了由非典所引发的全球健康危机以及在
《武大国际法评论》秉承兼容并包、博采众长、思想自由、百家争鸣的学术传统,力图向大家展示选题新颖、有独到见解和学术价值的国际法理论优秀成果,为进一步推动中国国际法学界的学术争鸣、提升我国国际法学科饷研究水平贡献一份力量。本卷为第十九卷。
本书的研究方法值得称道。作者除了理论总阐述外,更注重实证分析,尤其是选取一些典型的国家统一与分裂的案例进行剖析,如*的科索沃独立事件。这是本书的一大亮点。 本书是一本关于国家统一和分裂的法学理论专著,但研究的落脚点在于为解决海峡两岸统一问题提供智库。作者认为,“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发展了国际法的和平、主权及统一理论,是解决两岸统一问题的成功方案。但是,“一国两制”毕竟是终局方案,在通过终局方案实现国家统一之前,应当有过渡方案。该过渡方案要达到的秩序目标是铲除“台独”的基础和空间,使两岸关系正常化,保证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性不受损害。作者根据两岸关系的发展预期,提出了两岸统一过渡期这一新的概念,并认为它是两岸关系发展的未来必经阶段,并且提出了构建和平发展的两岸统一过渡期法
本书的主旨在于:首先,创设国际法价值的有关基本理论;其次,具体建构国际法的价值体系;第三,提出实现国际法价值的理论基础和现实途径,切实促进国际法的进一步发展和形成良好的国际法律秩序;后,对中国的国际法价值观予以总结、分析并提出展望。作者非常希望能够为丰富国际法的基础理论研究作出贡献。 本书为“武汉大学国际法博士文库”中的一本,以“国际法的价值”为全书的轴线,首先考察国际法价值的相关基本力量,然后重点建构国际法的价值体系,接着提出实现国际法价值的理论基础和现实途径,后阐明中国的国际法价值观。全书结构完整,内容充实,论述严谨,观点鲜明,表达通达,文字精练,值得一读。
本书著者奥本海(1858~1919)是近代著名国际法学者。第九版修订者詹宁斯曾是剑桥大学惠威尔国际法讲座教授、国际法院院长;瓦茨曾是英国外交和联邦事务部法律顾问。原著1905~1906年出版后,即确立其作为国际法经典著作的地位,其后经过八次修订,历来是为流行的一种国际法教材,广泛流通。在第八次修订的三十七年后,卷由詹宁斯和瓦茨修订出版,此举深受国际法学界的欢迎。新版考虑到国际法的发展,扩大了范围和内容,包括海洋法、外交和领事关系、条约法等的新的补充;还涉及到外层空间、恐怖主义、环境保护、南极、人权等问题。新版卷内容比第八版增加了一倍以上,分为两册五个部分。新版维持原来的水平和声誉,是进行国际法教学和研究的主要参考著作,对实际工作者也大有裨益。
21世纪前期,在军事变革的汹涌浪潮里,在国际政治力量严重失衡的深刻不安中,在恐怖主义的严重威胁下,自1856年以来,乃至上溯到1648年以来,武装冲突法发展的历史长链将会出现难以接续的裂痕吗?本书对21世纪前期的国际格局、战争样式以及人权、人道主义等意识形态的走向作了全面考察与独到判断,深入分析了武装冲突法稳定与变化的关系,对近年来争论较大的武装冲突法理论与实践问题提出了看法;在此基础上,还就中国在武装冲突法问题上应持的立场和原则提出了见解。
2009年是武汉大学恢复法学教育30周年。在以韩德培、马克昌为代表的老一辈法学家的带领下,法学院广大师生员工辛勤耕耘,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和服务社会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绩。《武大国际法评论》也将继续秉承这种兼容并包、博采众长、思想自由、百家争鸣的学术传统,力图向大家展示选题新颖、有独到见解和学术价值的国际法理论优秀成果,为进一步推动中国国际法学界的学术争鸣、提升我国国际法学科饷研究水平贡献一份力量。本卷为第十二卷,设有三个专题,分别探讨了有关文物贸易与文物保护法、侵权法律适用和鹿特丹规则的问题,另有“专论”、“经典译评”、“书评”与“武大国际法学人”四个栏目。
《农业走出去重点国家农业投资合作政策法规及鼓励措施概况(第3卷)》系统介绍阿尔及利亚、阿塞拜疆、澳大利亚、白俄罗斯、保加利亚、贝宁、玻利维亚、古巴、几内亚、津巴布韦、立陶宛、乌拉圭、中非等13个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法规。内容包括各国的投资者国民待遇、土地政策、农业相关税收政策、投资政策、融资政策、劳工政策、农业保险和外商投资农业保险政策、我国已经与合作国所...显示全部信息
刘志云编写的《国际关系与国际法学刊(第4卷2014)》旨在瞄准国际关系学与国际法学的学科前沿,积极开展国内外同行学术交流,荟萃国内外跨学科研究的优秀成果,推动国内外国际关系与国际法跨学科研究的进步。《国际关系与国际法学刊(第4卷2014)》所收录的文章多方位、多角度地对国际关系与国际法进行了跨学科领域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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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法的五项基本原则相互关联、相互制约,从而构成了一个辩证的体系。五项基本原则可以分为两个层级,层级为价值判断理性,包括存在派生关系的正义、公平、平等三原则;第二层级为实践理性,第二层级原则以层级原则为基础,其中善意原则主要源自正义原则,和谐原则主要源自公平原则。一般来说,对于不同的情势,需要适用不同的基本原则;当数项基本原则共同作用于某种情势的时候,各原则的侧重会有所不同。当五项原则发生冲突之时,前一项原则优于后一项原则。自然法正是从这五项基本原则展开,发展到一般法律原则,再具体化为强行法的。 自然国际法基本原则并非孤立,而是与实在国际法存在着互动关系的。自然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也决定着实在国际法,实在国际法也对自然国际法的基本原则起着反作用。 就自然法的基本原则的
本卷特设“国际民事诉讼专题”专栏,对《中国国际民事诉讼原则(建议稿)》的内容、对国际民事诉讼规则的演进等进行了深入阐释。后设专论、国际投资仲裁专题、案例评析等专栏,分别探讨了国际投资仲裁、多边贸易谈判、再保险合同、有害物质潜在损害的国际救济等国际领域的新问题、新发展。
本卷是为纪念姚梅镇先生诞辰一百周年特设“姚梅镇学术思想”专栏,后设专论、国际投资法、国际谈判见闻等专栏,分别探讨了国际商事仲裁、欧盟警务、WTO争端解决实践、国际投资条约等国际领域的新问题、新发展。适合中国历史文化研究者、爱好者阅读使用。
葡萄牙人的偶然闯入,不仅开辟了澳门通向世界的航道,同时也将资本主义逐利性的价值诉求,经同标榜着“自由”“理性”“人权”的民商事法律制度,带入澳门华人社会的日常生活中。中葡之间巨大的文化差异带来的法律冲突构成了澳门法制史的基本场景。正是这种激烈的法律冲突,使澳门承载着交汇中西民商法律传统并融合成一个庞大的民商法律体系的历史任务。宽容、开放的中华文化精神,使中西传统的民商法律制度渊源得以在澳门体现,并进行了某种程度的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