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海洋》(上下册)是《话说中国海洋军事系列》丛书中的一本,是著名军事专家张召忠将军继《百年航母》《走向深蓝》之后,推出的第三本关于海洋法规的通俗军事读物。《规范海洋》通过历史上、现实中、国际方面、外国执法机构的经验教训和大量的实际案例来观察、分析法律的实际运用,从中得到启示和思考,进而提升到法律高度去解释和评判。为了提高可信度和可操作性,在书中还摘编了大量支撑性材料,作为 援引法条 和 延伸阅读 进行链接。 《规范海洋》虽然不是一本法律类图书,却是一本与法律有关也与军事相关的讲述海洋与海战的通俗读物。作者试图从法律的角度,冷静分析,给纷乱复杂的海洋争端寻找法律解决途径,为我国与周边国家关于海洋权益的争端提供法律层面的支持。
《国际公法学(第四版)》着重论述国际法的理论学说和法律制度,较完整、准确地阐明了国际法的基本原理、基本制度和基础知识,全面反映国际法的*理论学说和动态,并专题阐述了中国国际法在各个领域的理论与实践。
文化遗产是推动文明交流互鉴的宝贵资源。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 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本书从国际法视角,重点关注来自人类学及传统法律研究的批判性思考,详细论述了为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而由法律规定的具体要求,主要包括制定回应、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质性措施。 本系列立足于世界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现状,适当借鉴各国经验和方法,就构建文化遗产法律保护制度体系进行了有益探讨,以期对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所裨益。
文化遗产是推动文明交流互鉴的宝贵资源。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 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本书重点论述国际文化遗产法中的执法问题,探讨了保护文化遗产的途径,包括国际法保护框架、国内法院执法、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旨在实现文化遗产及其保护规范执行之间的协调与平衡。 本系列立足于世界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现状,适当借鉴各国经验和方法,就构建文化遗产法律保护制度体系进行了有益探讨,以期对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所裨益。
田中利幸、蒂姆·麦科马克、格里·辛普森编著 的《超越胜者之正义:东京战罪审判再检讨》译自一 部以东京审判为主题的国际论文集。英文原著于2011 年出版,收录了来自不 同国家25位作者的22篇论文及一篇序言,内容翔实、 思路开阔,研究材料和角度都很新颖,既 有对东京审判本身的回顾和独到分析,又有对审判未 涉及范围的探讨,其领域跨越了国际公法、 国际人道法、国际刑法、二战史、日本学、近代日本 史、细菌战、性奴役等。各篇论文之间既互相 独立,又按照内在逻辑编排成一个整体,有很高的可 读性。 《超越胜者之正义:东京战罪审判再检讨》对于 深刻认识东京审判、了解该领域*学术进展具有重 大参考价值。适合相关专业 人士和对相关主题感兴趣的读者阅读。
本书从国际海底区域矿产资源开发的基础理论切入,依次展开研究开发技术能力、融资方式和惠益分享,后落脚于中国权益维护的机制调适。核心观点是:依托平行开发制基础上的联合企业制,剖释该理念对开发技术能力、融资方式和惠益分享三大法律问题解决的指导意义;由责任共同体对技术商业化的正向认同,建构知识产权保护、市场信息公开及联合企业安排的制度内容;依据责任共同体共建国际海底区域治理能力,营造风险融资保险、开发合同担保的项目融资以及联合企业控制权融资中的法律秩序;基于命运共同体共享国际海底区域资源利益,勾勒缔约国管理模式、产品分成安排以及财政运行机制的规范体系;发挥我国在利益共同体共商开发秩序中的引领作用,多维辨析开发权益的维护路径。
国际海事私法条约,本为统一海上贸易法律制度解决各国立法不同导致的冲突,但却面临诸多因素的困扰,而且各国也不断从本国立场出发制定相关的法律,以维护其自身利益,使国际海事私法的统一伴随着分化前行。国际社会和各国以及学界一直在努力促进统一化进程,并探索可行途径和方法。《国际海事私法统一研究--条约角度/玛珈山法政文丛》通过历史比较的方法,从经济因素——交易一成本分析和政治分析入手,探讨海事私法统一的历史、现实和未来统一道路应如何走,作一个较为全面和深入的研究,以期在理论上有所突破。 《国际海事私法统一研究--条约角度/玛珈山法政文丛》由孙希尧编著。
《公法研究》为浙大法学院公法所师生的研究成果集,针对当前公法研究领域的近期新进展,提出研究见解,既有专题性的深入研究,又有评论性的观察研究,代表了当前公法研究领域的近期新成果和水平。《公法研究》每年一辑的频率编辑出版恰如其分地涵盖了公法理论与实践发展的周期,较好地将前沿问题收纳殆尽。《公法研究(靠前5卷)》以靠前外公法学近期新发展为关注点,本卷设有专题论文、公法评论、域外法学、译著选登以及书评札记五个板块。所涉话题包含“法规性文件”考、政府廉租住房给付法律程序研究、公法上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实现、行政法学研究的新视野等。此外,《公法研究(靠前5卷)》规模适中,所录用稿件一般在1至3万字之间,给予了文章作者很大的空间来深入地阐述自己的观点,保证了理论上深入探讨的可能性,加之以成熟的
《国际法》是*确定的法学高等教育l6门专业核心课程之一。本教材严格按照《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基本要求》和本系列教材的具体写作要求,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国际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在注重教材的基础性、整体性和稳定性的同时,适当地介绍一些*的研究成果和对同一问题的不同观点,目的是让学生在全面系统掌握国际法的基本理论的同时,引导学生进行质疑和讨论;在建构学习者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的基础上,增强教材的探索性、拓展性功能。教材在阐述基本概念、基本理论时力求做到表述清楚、准确,并适当运用案例予以说明,尽可能使教材既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又有较强的应用性。因此,本教材适用于法学专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使用,也适用于参加司法考试的其他研习者,对于从事国际法学教学的教师也具有较好的参考作
主要瞄准海洋法学理论研究和国际法实践的前沿动态,对中国面对的各种重大、具体的海洋法律问题进行深入探讨。设有海洋法理论与实践、深海研究、极地动态、东海和南海聚焦等固定栏目。此外,还灵活设置书评、名篇译作、专题介绍、会议综述、法律法规、重要资料等作为补充。反映国内外海洋法律与政策研究的*成果和*动态,推动中国海洋法学、海洋法理论与实践,海洋法律与政策研究的繁荣和发展,为国家海洋法治的发展和处理涉海事务及海洋外交提供理论支撑和学术参考。
在框架安排上,本书沿用了具体法律制度研究的一般范式:界定基本概念——分析该制度产生的宏观背景——深入理解现行制度的具体设计——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反思现行相关国内立法规定。具体而言,本书共分为五章,分别论述下列相关内容: 章是“绪论”。本章旨在阐明水下文化遗产的基本概念和与之相关的若干理念。无论是国际社会上目前出现的以“海难救助”为名义的捞宝热潮,还是其他一些合法活动,都对水下文化遗产造成了严重破坏,其原因很大程度上就是缺乏对文化遗产特性的认识,将之简单地视为普通财产乃至可以随意处理的破烂。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并不单单和国际海洋法相关,还牵涉到有关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立法,章主要是从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立法出发,分析若干基本概念以及由此衍生出的一些理念,是本书论证的出发点。 第二章是
国际法是当代法律中非常活跃的一个分支,发展演变的速度非常快,我自己在做学生时学习的概念和规则现在很多已经发生了变化。冷战结束后,安理会和国际法院在维持世界和平和安全方面的作用都得到了加强。国家仍然是国际法的重要的主体,但是,国际组织、其他实体以及个人在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都日益受到重视,“9.11”袭击更让我们看到恐怖主义分子在以民族国家为主要成员的国际社会中对传统的国家安全和责任制度所带来的挑战。这些国际政治和国际关系领域的纷繁变化深刻地影响、重构或解构着国际法,给我们从事国际法研究和教学的人提供了新鲜的材料和课题。
“中国海洋”丛书是由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专家编著。本套丛书属于“十二五”国家出版基金项目,内容既有中国海洋基本情况的介绍,又有针对性较强的海洋焦点问题探讨。本套丛书是中国部系统、权威且直接面向海外受众的海洋图书,对中国海洋的真实状况和发展理念进行了解读。 “中国海洋”丛书包含9本分册,分别是:《走向海洋——中国海洋的历史与现状》《经略海洋——中国的海洋经济与海洋科技》《平安海洋——中国的海洋法律与海洋权益》《美丽海洋——中国的海洋生态保护与资源开发》《和谐海洋——中国的海洋政策与海洋管理》《钓鱼岛》《中国的大洋事业》《南海及南海诸岛》《〈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与中国》,有中文、英文两种版本,有助于国内和海外人士了解中国海洋的基本情况,进而对中国海洋发展的理念产生一定程度的
《国际法院解释条约规则及相关问题研究(以领土边界争端为视角)》由张卫彬所著。 领土主权属于一国的根本问题。通常,国际法院路径依赖于《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1-32条规定的解释规则进行阐释,但鉴于条约解释与争议领土主权的归属存在密切关系,因而不当解释会严重损害当事国的领土主权。这一特性决定了其解释方法的特殊性——过于严格依赖条约文本语言表述的精确性。自21世纪以来,国际法院在个案中出现弱化条约解释价值的趋势,转而以有效统治作为判案法理依据。这对于我国解决东海和南海相关争议提供一定启示。
《航空法通论》一书的作者们在编著过程中,不求对航空法问题的研究面面俱到,但求在航空法框架体系下的研究重点突出;不仅注重对中国航空法独特问题的诠释,而且关注对各国和国际航空法新成果的吸纳;不仅对国内外航空法的热点问题进行了透视,而且也注意了对航空法一些基础问题的探讨。该书在写作方法上采用了历史研究方法、实证分析方法、比较研究方法、经济分析方法等多种方法,在写作内容上对力求对航空法理论研究的范围进一步细化和深入,以期填补长期以来中国航空法相关研究的空白或欠缺,解决民用航空活动中特有的法学理论与实践问题,为进一步推动航空法学的研究尽绵薄之力。
本书从国际海底区域矿产资源开发的基础理论切入,依次展开研究开发技术能力、融资方式和惠益分享,最后落脚于中国权益维护的机制调适。核心观点是:依托平行开发制基础上的联合企业制,剖释该理念对开发技术能力、融
当前,重、特大海难事故对海上人命财产安全、海洋环境、通航安全等公共利益构成巨大威胁,为保护本国海洋环境、航道安全等公共利益,公共当局越来越频繁地介入海难救助活动中。在此背景下,公共当局的海难救助报酬请求权成为一个颇受争议的话题。 判断公共当局是否具有海难救助报酬请求权,离不开对公共当局具体海难救助行为的考察。公共当局在海难救助活动中存在多种行为,其中包括公共当局控制救助的行为和自身从事的救助行为,对这两种行为的性质,不能一概而论。公共当局控制救助的行为,是在海难事故发生后,公共当局履行政府职能的一种具体表现。这种行为并不是单个的行为,而是由多个具体行政行为所组成,其中包含了行政强制行为。至于公共当局以自身力量从事救助作业的行为,则应视同其他应召救助人的行为,而不应简单的视为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