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主要就《纽约公约》与商事仲裁的理论和司法实践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了《纽约公约》与商事仲裁的未来发展前景。本书对于借鉴国际惯例,根据我国实际,修改完善我国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制度,解决中国商事仲裁的种种司法实践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法官、仲裁员、律师、高校研究人员等均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本书是著名科学史家,《爱因斯坦文集》的主要编译者许良英与长期从事中国近代史研究的夫人王来棣合作,经过20年的努力完成的心血结晶,在这部将中国问题置于世界制度史视野下加以分析的著作中,实际包含了作者的独立精神和自由思想,也包含了他们对青春时代投向民主爱国运动以来人生道路的深刻总结和反思。全书篇幅不大,但精彩纷呈。在内容上共分两编:第1编讨论民主制度在西方的推进历程,第2编讨论民主在中国的传播。在面临着从威权发展走向民主发展、从个人魅力型统治走向法理型治理的中国,本书所要实现的,正是民主化思想的启蒙和推进。
本书是“西南国际私法文丛”的成果之一,也是作者从国际商事仲裁内部反思的成果。全书主要研究和探讨了国际商事仲裁当事人为何要选择仲裁,他们在仲裁中享有哪些权利,当其权利受到侵害时是否需要救济以及应当通过何种途径和方式予以救济等问题。 全书共由七章构成:章“绪论”。回顾了国际商事仲裁的快速发展历程,分析了其快速发展的原因,检讨了国际商事仲裁在快速发展中面临的新问题,提出应当建立和完善国际商事仲裁当事人权利救济制度等;第二章“国际商事仲裁当事人的权利与其权利救济”,是本书的理论基础和逻辑起点;第三章阐释了“国际商事仲裁当事人的价值追求与其权利救济”;第四章阐释了“仲裁员及仲裁机构民事责任追究救济制度”;第五章阐释了“国际商事仲裁错误裁决内国法院司法审查救济制度”;第六章阐释了“国际商
本研究旨在分析外国投资法的根本性原则以及这些原则在过去的几年里是如何被国际投资法庭或仲裁庭所解读和适用的。本研究同样会考察仲裁裁决解释外国投资法规则和国家实践的程度,包括双边投资协定与自由贸易协定都将被考虑在内。此外,在不断发展的国际投资法中还要考虑的内容是体现在其他国际条约中国际法的其他相关原则以及对外国投资者的保护。我们的目标是厘清外国投资法在最近几十年来是如何发生变化的,从而应对世界经济与政治现实情况,以及国际投资法出现的新趋势对资本输入国与资本输出国的公共政策目标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在从事上述研究的过程中,我们还将分析该法学部门目前所面对的挑战以及它们如何在国际法的整体框架中得到体现。
本研究旨在分析外国投资法的根本性原则以及这些原则在过去的几年里是如何被国际投资法庭或仲裁庭所解读和适用的。本研究同样会考察仲裁裁决解释外国投资法规则和国家实践的程度,包括双边投资协定与自由贸易协定都将被考虑在内。此外,在不断发展的国际投资法中还要考虑的内容是体现在其他国际条约中国际法的其他相关原则以及对外国投资者的保护。我们的目标是厘清外国投资法在最近几十年来是如何发生变化的,从而应对世界经济与政治现实情况,以及国际投资法出现的新趋势对资本输入国与资本输出国的公共政策目标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在从事上述研究的过程中,我们还将分析该法学部门目前所面对的挑战以及它们如何在国际法的整体框架中得到体现。
间接征收并非国际投资法中的一个新问题,但晚近发生的间接征收争端具有极为不同的特征,即它们关乎东道国的规制权。基于国际法与法互动、国际制度间互动、投资争端解决导向及中国问题导向的研究思路,本书深入讨论了间接征收的基本原理,细致考察了美国、伊—美求偿庭、欧洲人权法院以及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仲裁庭的间接征收裁判实践,详细评论了中国投资条约中间接征收规范的发展。
本书是著名科学史家,《爱因斯坦文集》的主要编译者许良英与长期从事中国近代史研究的夫人王来棣合作,经过20年的努力完成的心血结晶,在这部将中国问题置于世界制度史视野下加以分析的著作中,实际包含了作者的独立精神和自由思想,也包含了他们对青春时代投向民主爱国运动以来人生道路的深刻总结和反思。全书篇幅不大,但精彩纷呈。在内容上共分两编:第1编讨论民主制度在西方的推进历程,第2编讨论民主在中国的传播。在面临着从威权发展走向民主发展、从个人魅力型统治走向法理型治理的中国,本书所要实现的,正是民主化思想的启蒙和推进。
本书通过对国际金融法发展成果的系统梳理、综合分析,把当前外学术界对国际金融法律体系和制度的研究成果作了系统介绍和分析,力图呈现给读者真实准确的学术研究信息和发展趋势的研判,为国际金融新秩序和全球金融治理的法律问题进一步研究和学术创新打下一个基础,为关学科的研究提供借鉴。
《国际商法论丛》注重从比较法特别是英美法的角度,研究跨国民商法律制度,关注前沿问题,强调理论联系实际,为涉外经济法律制度建设服务。本轮丛刊发了一系列“公司投资法”、“侵权法”、“世界贸易组织法”、“欧盟法”、“信托法”、“仲裁法”、“特许经营法”、“代理法”、“不动产法”等方面的文章。《论丛》已在中外国际商法学界中产生了较为广泛的学术影响,正在成为国际商法前沿知识的重要聚散地与创新平台。
保护国家根本安全利益的权利作为条约承诺的例外已明确列入国际协定,经合组织投资协议和一些双边投资条约中。在一些情况下,条约通过界定根本安全利益所涵盖的内容,对条约规定的例外作了明确限定。根本安全利益例外条款的解释是一个个性化进程,要考虑条款文本、条约上下文、条约的目的和宗旨、准备工作、条约缔结时周围的环境。
英国是英美法系的奠基者,也是英联邦国家的领导者。本书不仅对英国公司法律制度的发展影响深远,而且势必对英联邦成员国的公司法改革起到不可估量的引导作用。作者希望通过翻译这部法律帮助读者及时、准确地了解英国公司法的现行规定,并且期望为我国立法者提供具有借鉴意义的立法素材。
国际法中的大多数问题归根结底都起因于条约解释问题。本书以国际投资仲裁中的条约解释为研究对象,通过分析近百个投资仲裁裁决,以及梳理大量文献,力求全面、系统地呈现国际投资仲裁庭如何运用条约解释方法对双边投资条约进行解释。通过对比国际法院与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的实践,本书还对目前国际投资仲裁中条约解释方面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了剖析,并就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从程序和实体两方面提出了详实的方案。
在ADR(AhemativeDisputeResolution)争议解决方式之中,仲裁这一有着深厚历史积淀的传统争议解决方法历来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早在1889年,英国人为了解决本国商人和其他欧洲国家商人在国际贸易上的纷争,颁布实施了部仲裁法,标志着作为诉讼之外的争议解决方法,商事仲裁已逐渐丧失了其原始的纯粹民问习惯的性质,进入了国家法律调整的阶段。经过近两个世纪的发展,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国际上已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国际商事仲裁体系,使国际商事仲裁成为解决跨国商事纠纷的有效手段之一。近年来,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际交流及经济活动日趋频繁,国际间的商业贸易纠纷不断增多,这在程度上为国际商事仲裁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基于国际商贸发展的实际需要及对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认同,各国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普遍确立了支持仲裁
本书通过中国世贸组织涉案案例,全面诠释世贸组织法律体系的内容,包括
本书以大陆法系私法权利体系为分析工具,同时结合了制度经济学的一些研究成果,对提单发展历史作了介绍,并对提单在权利的产生、转让与消灭的法律规则、提单持有人所具有的债权、物权、控制权、抗辩权等方面进行了分析,最后作者对我国提单法律制度的立法提出了自己的思考。本书特点在于全面综合了提单在国际贸易的货物买卖、货款支付和海上运输诸环节中的作用,综合分析了提单权利,并对英美法中的若干结论在我国法律制度下是否成立作出了判断。
本专著探讨的问题均属于理论前沿问题,作者通过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比较外关于国际仲裁立法与实践的方法、分析外典型的和的案例的方法,就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现代化问题,包括国际商事仲裁与选择性争议解决方法、商事仲裁机构制度的国际化与现代化、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的多元争议解决机制、《纽约公约》与国际仲裁协议有效性及其确定、仲裁地点在现代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地位和作用、仲裁规则及其适用、国际商事仲裁中临时性保全措施的新发展、国际商事仲裁中的排除协议及其适用、《纽约公约》及其适用,公共政策与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国际仲裁与中国仲裁现代化的发展方向,以及中国仲裁服务市场对外开放等专题,进行了较为系统全面的比较研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现行仲裁立法与实践和我国国际商事仲裁立法与实践的现代化发展方向
本书是著名科学史家,《爱因斯坦文集》的主要编译者许良英与长期从事中国近代史研究的夫人王来棣合作,经过20年的努力完成的心血结晶,在这部将中国问题置于世界制度史视野下加以分析的著作中,实际包含了作者的独立精神和自由思想,也包含了他们对青春时代投向民主爱国运动以来人生道路的深刻总结和反思。全书篇幅不大,但精彩纷呈。在内容上共分两编:第1编讨论民主制度在西方的推进历程,第2编讨论民主在中国的传播。在面临着从威权发展走向民主发展、从个人魅力型统治走向法理型治理的中国,本书所要实现的,正是民主化思想的启蒙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