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民法》,1881年开始编撰, 1896年公布,1900年1月1日生效施行,渊远流长,世界各国及我国台湾地区民法深受其影响。1965年,台湾大学法律研究所集结当时民法学界硕彦,翻译整部《德国民法》,内容完整、质量优良。2015年,台湾大学法律学院集结台湾地区诸位民法学者,更续绝学,一展德国民法五十年来不同之风貌。本书亮点如下: 1. 收录最新德国民法修正。 2. 德中对照,收录专有词汇索引表,以利学习与研究。 3. 批注丰富。 4. 收录《德国民法》与我国《民法通则》等民事法律、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的条文对照表。 本书的最新翻译出版,将为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制定编纂《中国民法典》提供重要参考资料。
《法国民法典》是世界上第一部民法典,自1804年以来,为世界许多国家的民事立法树立了一面旗帜,对我国民法理论的发展影响甚为深远,是我国民法教学与理论研究的著作之一。 自2010年以来,法国立法机关对民法典进行了一系列重大修改:人的身份能力、人权与人格权的保护、婚姻、家庭等方面的规定修改幅度更大,继承法几乎全部修改,同性恋婚姻入民法典,等等。这些改革反映了法国当代社会变革;特别是2016年,《法国民法典》的债法编也进行了全面修改。 债法编 在二百余年时间里,条文基本上没有修改过。法国债法改革反映了法国合同法与侵权行为法方面的新理论及观念变革。 本法典是按照2023年1月1日法国法律网站 Legifrance 的最新文本翻译,适当增加注释,并将离婚,亲子关系,收养子女,未成年、监护和解除亲权,继承法,债法,时效与占有的原
《元照英美法词典》共计460万余字,收入及注释5万余词条,包含词、词组的一般法律用法,并附图表30幅、历史文献8件。 词典的旨义: 本词典的编撰旨在为中国提供一部以英美法律词书为集萃的新编中文版,其收词自古洎今,尤注意英美法的发展与词典的现代化。 本词典以自19世纪以来的英美法词典、百科全书、判例集、法律汇编、各部门法学专著等作为基础资源,并旁及加、澳、新等国法律词书及其法律集与法学专著,综合编纂。 (词典总审订潘汉典教授语) 词典的益处: 1.通过为不断增长的中美间法律上的理解提供一个机会,这部词典将能促使强有力的、公正的法律制度得到持续发展。 2.这部词典将为中美法律界提供更紧密联系的基础。例如,这部词典很可能成为两国律师的比较法培训的工具,一如《布莱克法律词典》在美
《元照英美法词典》共计460万余字,收入及注释5万余词条,包含词、词组的一般法律用法,并附图表30幅、历史文献8件。 精装版 完整保留了原版内容,并个别勘误。 词典的旨义: 本词典的编撰旨在为中国提供一部以英美法律词书为集萃的新编中文版,其收词自古洎今,尤注意英美法的发展与词典的现代化。 本词典以自19世纪以来的英美法词典、百科全书、判例集、法律汇编、各部门法学专著等作为基础资源,并旁及加、澳、新等国法律词书及其法律集与法学专著,综合编纂。 (词典总审订潘汉典教授语) 词典的益处: 1.通过为不断增长的中美间法律上的理解提供一个机会,这部词典将能促使强有力的、公正的法律制度得到持续发展。 2.这部词典将为中美法律界提供更紧密联系的基础。例如,这部词典很可能成为两国律师的比较法培训的工具,一如
这本书分析了社会权力如何塑造我们的认知方式,以及我们的认知方式又是如何形塑社会权力中男女的不平等。在最广泛的意义上,本书探讨了在智识和政治的关系问题上社会性别(gender)差异所具有的重要性。换句话说,它是在认识论的层次上探讨性别政治问题。本书的论述以阐释马克思主义和女性主义在两性不平等问题上各自的主张开始,然后,通过以女性地位为中心的性别批判,在认识论的层次上重构女性主义,进而,通过经由法律确认的、更为详细规定的女性的社会建构和待遇,来探讨制度化的国家权力,从而得出结论。马克思主义是本书的理论出发点,因为马克思主义这种当代的理论传统,尽管有其局限性,但却敢于正视有组织的社会统治,对此加以动态的而非静态的分析,确认系统形成社会规则的社会力量,并寻求既在历史之内又依据历史去解释人类
这本书分析了社会权力如何塑造我们的认知方式,以及我们的认知方式又是如何形塑社会权力中男女的不平等。在最广泛的意义上,本书探讨了在智识和政治的关系问题上社会性别(gender)差异所具有的重要性。换句话说,它是在认识论的层次上探讨性别政治问题。 本书的论述以阐释马克思主义和女性主义在两性不平等问题上各自的主张开始,然后,通过以女性地位为中心的性别批判,在认识论的层次上重构女性主义,进而,通过经由法律确认的、更为详细规定的女性的社会建构和待遇,来探讨制度化的国家权力,从而得出结论。
本书选译了英国现行有效的主要婚姻家庭法法案、继承法法案(Act)和有关制定法中与婚姻家庭直接相关的重要条款,内容涵盖出生、结婚、离婚、子女抚养、儿童权利、民事结合、住宅、性侵害、家庭暴力、财产及其管理、、人工生殖技术服务、继承、社会福利等英国婚姻家庭法的所有方面。本书体例依法案制定时间先后顺序而编排,既全面反映英国婚姻家庭制定法,又体现英国家庭法发展演变的基本脉络。英国婚姻家庭制定法具有下列四个显著特点:,婚姻家庭法内容丰富,从家庭教育、到举行婚礼时间,对行为的规范细致入微,不留“死角”。第二,婚姻家庭法是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结合。每一个法案,既有实体性调整规范,又包含有大量程序性规定。第三,不明确区分刑事法与民事法,婚姻家庭法包括许多“刑事法律规范”。凡违反制定法法定义务的,“家
本书介绍了行政执法的基本原理、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证据、行政许可法律制度、行政确认法律制度、行政处罚法律制度等内容。
《美国破产法案例选评》是针对美国破产法中具有代表性的内容,挑选相关的案例加以编辑评注而成的集子,也是我在讲授比较破产法课程的过程中,与我的学生们课堂讨论之余,留给今后同学们的一份资料。相信这本案例集选评对同学们在学习国外破产法律量,对深入理解美国破产法以及美国破产法的司法实践是会有所助益的。当然,完成这本案例编著的深层意愿。还在于能为我国的破产立法提供可资借鉴的基础资料。 在案例的选择上,本书注意按照美国破产法中有代表性的制度规划进行分类挑战,较为全面地覆盖了美国《破产法典》在适用中所遇到的突出的原则性问题。在案例的编排上,本书按照“基本案情”、“主要争议”、“判决意见”和“评析”等几个层次,循序渐进地进行阐述,以有助于读者对案例的整体把握。
《德国民事诉讼法》颁布于1877年1月30日,是一部至今已有130余年历史的经典法典。该法历经一百余次修订,沿用至今。“二战”后的民事诉讼法改革,特别是2001年的民事司法改革,使该法呈现出新的生命力。在新的立法意旨和司法理念指导下,本法诸多条文得到了修改与完善,法典结构也发生了重要变化。为了使读者更好地了解德国民年的民事司法改革,使该法呈现出新的生命力。在新的立法意旨和司法理念指导下,本法诸多条文得到了修改与完善,法典结构也发生了重要变化。为了使读者更好地了解事诉讼法制发展的动态,译者依据德国民事诉讼法2014年的版本重新进行了翻译,译本比对了《德国民事诉讼法》的德文版本与英文译本,力求使译文更加准确;参考了各位大家、学者对译法的不同意见;吸纳了域内外研究德国民诉法的相关文献,对法条中晦涩难懂、
本书将法哲学和伦理学、社会理论以及政治哲学紧密地融为一体。作者提出了一个具有持续性和实质性的论点;它并不是对他人主张的评论,而是频频以阐释、批判的方式参考了传统、中世纪、现代以及当代的研究伦理学、社会理论与政治理论、以及法理学的作家。编回顾了一个世纪以来的分析法理学,阐明所有描述性社会科学对理论家评价的依赖。自然法理论是对这类评价进行充分批判的基础。这部分还对当代对自然法的典型反对意见进行了评论,指出其存在严重的误解。第二编在十个精心建构的章节中就这些方面展开叙述:基本的人类的善和实践理性的必要条件、共同体以及“共同的善”;正义;权利话语(rights-talk)的逻辑结构;人权的基础、具体要求和限度;以及由非人员和程序制定的性规则;法律、法治、实践理性原则中推导出法律;法律和道德义务之
《德国民法典》以体系严谨著称于世,对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民事法律的理论和实践产生了广泛和深远的影响。但与此同时这也显著提高了入门的难度,尤其对于总则部分的学习,其抽象的概念、提取公因式的立法方式等均给初学者造成了很大障碍。本书是德国学生修读法律专业基础教科书之一,在德国广受欢迎。其所针对的是刚刚开始学习法律的大学生,因此书中包含大量的基础案例、案例解析概述以帮助初学者掌握案例分析的方法。除此之外,书中亦包含许多基本概念的概括性、生动的介绍和阐述等内容,以减轻初学者学习法律的难度。本书是希望初步了解德国民法的读者或者准备去德国进一步学习法律和立志从事比较法研究的学生的入门读物。
《德国民事诉讼法》颁布于1877年1月30日,是一部至今已有130余年历史的经典法典。该法历经一百余次修订,沿用至今。“二战”后的民事诉讼法改革,特别是2001年的民事司法改革,使该法呈现出新的生命力。在新的立法意旨和司法理念指导下,本法诸多条文得到了修改与完善,法典结构也发生了重要变化。为了使读者更好地了解德国民年的民事司法改革,使该法呈现出新的生命力。在新的立法意旨和司法理念指导下,本法诸多条文得到了修改与完善,法典结构也发生了重要变化。为了使读者更好地了解事诉讼法制发展的动态,译者依据德国民事诉讼法2014年的版本重新进行了翻译,译本比对了《德国民事诉讼法》的德文版本与英文译本,力求使译文更加准确;参考了各位大家、学者对译法的不同意见;吸纳了域内外研究德国民诉法的相关文献,对法条中晦涩难懂、
作者在《对抗与判定——日本民事诉讼的基本结构》(第二版)一书中试图用“对抗”和”判定”两个基本要素来把握、归纳渊源于西欧法律传统,并以发达的市场经济为背景的民事诉讼所共通的深层结构。日本民事诉讼被视为体现这种结构的制度样本之一。本书就是通过对其各领域程序设计与运作的描绘分析,较完整而又具体地例示这一可称为“对抗·判定”结构的理论模型。作者认为,我国目前的比较民事诉讼法研究所面临的一个很难做到两拿的课题是,如何既能够完整而深入地把握理解作为参照的国外资料,同时又提供真正可能切合我国现实情况的参考。本书为了克服这一难题而在方法上做出努力:就在于构筑上述有关民事诉讼基本结构的理论模型,并试图利用此模型来对日本畏事诉讼制度做出某种整体上的统一说明。作者希望通过这种虽然间接却可能发掘至深
本书包括《日本宪法》明治二十二年二月;《日本皇室典范》明治二十二年二月;《日本裁判所构成法》明治二十三年二月;《日本裁判所构成法施行条例》明治二十三年二月;《日本民法》明治二十三年二月;《日本民法施行法》明治三十一年六月;《日本商法》明治二十三年三月;《日本商法施行法》明治二十三年八月;《日本民事诉讼法》明治二十三年三月,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