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76年第一版出版至今本书已历41版,是一本针对初学者的教科书和针对高年级学生的复习材料。它旨在澄清法律规定的真实含义。只有清楚了解法律规定目的的人,才能真正掌握所学的知识。本书致力于引导读者认真研读法律规定,同时努力就本书所列出的各个案例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法。
本书所收录的外国国际私法立法译文,覆盖范围较广,既有奥地利、爱沙尼亚、阿塞拜疆、波兰、巴拉圭、新西兰等六个国家的单行法规式立法,又包括瑞士、斯洛伐克、格鲁吉亚、委内瑞拉、斯洛文尼亚、保加利亚、土耳其、阿尔巴尼亚、捷克共和国、黑山、匈牙利、克罗地亚、摩纳哥、北马其顿等十四个国家的法典式立法,还涉及欧盟在合同之债、扶养义务、婚姻财产制、注册伴侣财产效力事项、婚姻事项及父母责任事项等领域制定的统一国际私法立法,有助于读者较为深入全面地把握外国国际私法立法的发展态势,不仅可以作为国际私法教学、理论研究及实务工作的参考资料,而且对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完善和国际私法典的起草具有较大的借鉴意义。
外国环境法是我国环境法学研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习外国环境法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外国环境法制的发展演变过程,弄清外国环境立法的目的、基本法律制度安排及各自的特点,知晓他国环境法治建设的历程及其经验教训,以拓宽我们的研究视野,为完善我国的环境法律制度、加强环境法治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 本书较为客观地考察了十五个国家环境法治发展的基本情况,研究对象国家众多,分布较广,涉及欧洲、亚洲、北美洲、非洲和大洋洲;主要内容包括各国环境法的产生和发展、环境立法、环境法律体系、环境管理体制、环境司法、环境法律责任等。此外,本书的一个显著特点是,部分撰稿人为外国学者,中方撰稿人绝大多数具有在研究对象国家留学或访学的经历,有的已经获得研究对象国家高校的永久教职,有的曾经出版过关于研究对象国家环
证据法是美国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决定着法庭如何实现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职能:当对案件事实有争议时,发现所发生事实的真相。在由陪审团参与审理的众多案件中,法官使用证据规则来决定什么样的证据可以在法庭上出示。同时为了有效地服务于自己的客户,当事人的律师必须对证据法规则非常熟悉。普通法的证据规则经过若干世纪的演化,主要通过法庭的判决而形成。这些证据规则反映了法官对以下事项的直觉理解:人们如何行为、什么证据可以被相信及什么时候、如何公平地使用证据。证据法与意识形态或者经济体制没有关系,而是与法庭如何查明事实真相并且在查明事实真相的同时使公平得以实现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