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较详细地介绍了美国《统一商法典》的全部内容,包括总则、货物买卖、货物租赁、流通票据、银行存款和收款、资金转账、信用证、所有权凭证、投资证券和担保交易。《统一商法典》是美国法律体系和商业交易中具有重要地位的一部法律,代表了美国法律界100多年来为规范和完善美国商法体系所作的不懈努力和所取得的杰出成果。 本书不仅有助于了解美国相关商业法律的基本内容、方法和原理,也有助于了解美国的法律思想和法律逻辑。本书适合于对美国法律特别是美国商业法律有兴趣的学生、律师、法官、研究人员和其他相关读者。本书既可作为美国《统一商法典》*中译本(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的配套读物,也可作为了解和研究美国《统一商法典》的独立读物。
本书拟在区分不同法律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读者对于学习英美法的现实需求,涵盖中英文两个部分,中文导论的部分将以精炼的语言综述或点评,展现相关章节知识点的基本原理与核心规则,并适当比较分析中美两国具体规则的异同;英文部分则选取拥有代表性的原文判例,通过法官原汁原味的精彩阐述,展现相关法律规则的具体适用与发展。作为一本法律双语,它在语言风格上将会尽量讲求简单准确,以便读者能够结合判例法的原文语境迅速学习掌握一门英美法律学科。
陈维国编著的《美国专利法》以专利侵权一侵权 抗辩为主线,以100余件专利诉讼典型案例的法典一 判例法解析为路径,结合《美国专利法》修订后 新、旧法适用的规则变化,全面剖析美国专利诉讼各 阶段诉讼双方的规则运用和实务技巧。作者为美国飞 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也是资深专利代理律师, 以其在美国加州十余年的美国专利申请/诉讼代理经 验,用简练和通俗的语言,将艰涩难懂的技术、规则 、判例、技巧等融为一体,、专业而不失趣味与 可读性。本书援引和解析的判例既有美国联邦法院的 经典判例,也包括高新科技领域截至2014年6月的判例,对广大读者很有借鉴意义。
美国《统一商法典》是与法国民法典齐名的世界著名法典,在国际上有着重大影响。本书在介绍《统一商法典》产生的背景和历程之后,结合精选的50多个美国法院判例,对法典涵盖的法律制度和重要法条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述和评析,深刻揭示其科学性和先进理念,其内容包括买卖法、租赁法、票据法、担保法、证券法等多个领域。书中还对照分析中国的相关法律,提出了完善我国商事法律的建议以及我国企业从事中美贸易应当注意的事宜。
本书是亨金教授系列演讲为基础撰写而成的一部专题性国际法理论著作。本书对传统国际法主要问题作一番特别考究,并阐述其新发展。全书以命题为基点:论述作为政治的法律,第二探讨国际法的变化,第三认识法学发展思潮。本书对于深入了解当代美国及西方国际法理论具有重要意义。
南美洲就是为旅行——为那种你一生一世梦寐以求的摄人心魄、令人惊喜、激动人心的旅行——而造就的。安第斯山脉的高峰、亚马孙的雨林、巴塔哥尼亚的冰川、印加的遗址、殖民地的城镇、白色的沙滩以及令人眼花缭乱的夜生活……南美洲的奇观为不可思议的冒险提供了绝妙的舞台。
《全球信息经济下的美国版权法》是一本杰出的 Coursepack型北美法学教教科书。许多法学院在版权法课程中使用本书,并且在亚马逊网站获得读者高度评价。 在法学院案例教学中,本书将多种来源的资料,如条约、法律、判例、研究报告和学术论著片断汇编在一起,作为教材使用。这类教材非常适于案例课,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以及探索研究的精神。 对于希望尝试进行案例教学的中国法学院而言,本书是不可多得的参考资料。虽然中美两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存在差异,但是由于中国著作权立法中有不少规则移植于美国版权法,本书中的一些章节仍然可以直接用于课堂教学和讨论。所以,本书的出版,能够为中国法学院开展案例教学,以及尝试 Coursepack型教材的编写起到借鉴与学习的作用。
乔治·费希尔所著的《辩诉交易的胜利——美国辩诉交易史》内容简介:尽管对于当时通过法庭对抗解决争端的司法制度而言,辩诉交易起初只是个闯入者,但它现在已经主导了美国的刑事司法。《辩诉交易的胜利——美国辩诉交易史》追溯了辩诉交易从19世纪早期初露端倪到如今广泛应用的演变过程。实际上,在过去的150年中,很难找出有哪一项刑事诉讼改革是与辩诉交易的发展背道而驰却能幸存下来的。
本书试图以1906-1943年设置于上海公共租界美领馆内的“美国驻华法院”(UnitedStatesCourtforChina)为例,通过考察这一职业司法机构的设置背景、运作规程、审判实践以及社会效果,对其背后所蕴含西方行“法律帝国主义”的深层理念作以解读,进而客观反思美国在华法律人士藉此治外法权实践形式见证并参与中国法制近代化的历史进程,以及近代语境下的国人凭借涉身西方职业司法机构审判进而更为直观体味西方司法模式所带来的冲击,感受西方法治观念洗礼的这一系列过程。
《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开创了联邦证券法的新时代,再次强调上市公司高管和董事的责任、法定披露制度的完整性、欺诈责任,以及对审计师和研究公析师的更大关注。 《美国证券监管法基础》第五版纳入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带来的各种法定变动,该法正式编纂名称为《公众公司会计改革与公司责任法》,包括设立新的公众公司会计监察委员会,还包括与证券分析师和研究报告有关的新第15D条。《萨班斯——奥克斯利法》还对联邦证券法规和条例带来了各种重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