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制度在一个国家民主与法制中的地位十分重要,它既是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产物,又是民主与法制建设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 我国的律师制度伴随着我国法制制度的完善发展,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1991年7月为了适应律师实务教学和广大律师开展服务工作的需要,作者在大量的调查研究基础上,结合自己担任律师工作的实践,对律师制度的理论进行了初步的探索,并着重对一些复杂的律师实务做了较为系统的归纳、分析,出版了《律师实务》一书,此书出版后得到了准备参加律师资格考试和初做律师工作的同行们的欢迎,连续再版。 1996年律师制度的立法和各项规章制度陆续’颁发后,律师的新业务领域进一步拓宽,笔者在加大律师制度的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对房地产、证券、公司、知识产权的保护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的总结,修订补充了《律师实务》一书
英国仲裁制度历史悠久,其发达的仲裁制度与司法对仲裁的态度密切相关。作为普通法的发源地,英国法在世界法中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研究和分析英国关于外国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问题的相关学说、制度和做法,既利于深化对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问题的认识,丰富国际商事仲裁理论成果,对我国实践中如何正确、合理应对外国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问题,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也有重要借鉴意义。《英国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制度研究》(作者王芳)共分为三部分,部分为引论,第二部分即章至第五章为本论部分,最后一章是结论部分。
本书自1997年初版以来,已为全国五十余所法律院校采用为本科生及研究生外国法制史课的教材,连续印刷多次,印数也已达八万余册。这些都说明本书作为一本法律专业基础课教材,获得了广大教师和学生的认同,其编写原则“学术性、系统性、通用性”也得到了贯彻。对此作者们倍感欣慰。 但是,在使用本教材的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书中尚存在的一些不足。比如,有些章节的内容比较简单;有些章节的内容有遗漏;有些章节的内容则比较繁芜杂乱,需要梳理精练等。为了克服这些不足,我们对全书进行了比较认真的修订。我们期望,本书的第二版能够更加完善,更加适合法律院校本科生及研究生外国法制史课的教学实际。 在本书的修订过程中,我们吸收了近几年学术界关于外国法制史研究的成果,也融人了各位作者在这几年外国法制史教学工作中的经验
关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律教育的理论探讨、中国古代关于预防犯罪的教育思想、中学犯罪预防教育的关键环节——从193名少年犯的调查问卷谈起、加强教师抗逆心理素质的培训与探索、中学预防犯罪法律教育的缺陷及对策、小组社会工作方法运用于行为不良学生教育过程研究——以某工读学校的夏令营为例、炮制少年不倒翁——工读学校学生抗逆力的恢复、社会工作专业介入工读学校学生教育必要性研究……
何勤华教授现任华东政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并担任全国外国法制史学会会长。何勤华教授勤奋多产,他撰写或主编的教材和著作以扎实而富有开拓性深受读者欢迎。 本书自版面世以来,已历三次修改,是目前全国法学院外国法制史教学的主流教材。本书吸收了外国法制史以往诸种统编教材的优点,设计了新的讲授体系——古代与中世纪部分按照法系,近代以后按照国家——从巴比伦法一直讲到欧洲法,条理分明,力图克服本学科旧有教材纵横交叉,内容庞杂的缺陷。
英美返还法中各种相关的法律制度及有关的法律规范是在历史发展进程中采用经验主义的方式逐渐累积而成的,其浓厚的历史延续性,注定了只有从法律史的角度对其加以解读才具有合理性,才能真正理解相关规则和概念的内涵。通过历史地再现不当得利一般原则在英美法中的产生及发展情境,旨在发掘返还法得以产生的源头及原因。同时,通过对构成不当得利一般原则的各个要素的具体内容、特定价值以及实践意义的现代法上的解读,提出了积极要件与消极要件的二分结构的划分方法,以更好地探讨各个构成要素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及其对不当得利一般原则的本质和外观的影响。
中国法律制度史是一门专门研究中国历史上法律制度的产生、发展、演变及其规律的学科。它要客观、科学地揭示中国历史上各种法制制度产生、发展和演变的真实情况,并从中找出规律。我们要从这些真实情况和规律中,寻找历史的经验和教训,为今天的法治所用。 中国法制史是一门交叉学科。它把法学与史学交叉在一起,其内容既与法学有关,又与史学相关。因此,既可以从法学的角度去研究中国法制史,也可以从史学的角度去研究中国法制史。但是,要成功地研究中国法制史,必须把法学理论与史学知识结合起来,否则就会出现偏颇,以致中国法制史不能真实地再现中国法制发展的历史。这就与这一学科的任务背道而驰了。
在当前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框架下,《法治视野下的秘密侦查》通过对古今中外秘密侦查制度进行考察和比较研究,探索建立包括法治原则、适用范围、适用条件、审查批准程序、证据使用、救济机制等环节在内的一整套秘密侦查制度,从而确保秘密侦查措施在限度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前提下发挥更加积极的功能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