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导论》是一部写给未来法律人的入门导论,一部法律科学的学说。拉德布鲁赫发展了法哲学实质内容,关注东亚法律思想,比起其他法学家形式抽象语言,本书的语言更加适合东亚人。本书覆盖了私法、刑法、行政法等不同领域,并且还涉及法学方法论的思考,探讨了究竟是什么把不同的法律领域和各种各样的文化生活领域联系起来。本次修订对于原译存在的一些误译等问题进行了修正,力图将作者原著的思想、观点和风格更清楚准确的传达给中文读者。
作者运用以古典经济学为基础的价格理论学说对美国的法律理论、法律史、宪法、财产权法、契约法、侵权法、刑法、反托拉斯法、劳工法、公司法、证券法、税收法、国际贸易法、法律程序规则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的经济分析,为法律经济学的研究提供了学术向导和成果总结,使本书成为美国乃至全世界法律经济学领域中最为杰出的经典著作和教科书。它不助于我们全面了解法律经济学研究的历史和进展,而且是我们学习法律经济学研究方法并将其运用于解决中国法律实际问题的重要途径。
“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泻汪洋。”希望由刘宗德等编著的《台湾地区行政诉讼——制度立法与案例》能够为我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在行政诉讼制度方面的交流和学习提供必要的基本资料,也希望我们的努力能够抛砖引玉,吸引更多学者参与到对行政诉讼制度的探讨和关心中来。本书共七章节,主要内容为行政诉讼之再审及重新审理程序,行政诉讼裁判之强制执行,行政诉讼之上级审程序,行政诉讼之审程序,行政诉讼之主体等。
呈现在读者面前的这本《美国民事诉讼法》是李响赴美留学以来的第四本著作,在短短的几年中能够完成这些研究,并且成书出版体现出作者的勤奋和努力。 笔者的专业并非民事诉讼法,为此很难从专业角度对此书做出评价,只能就学习民事诉讼法谈些感想。留学日本期间,我经常感到苦恼的是这门专业非常枯燥乏味。在上堂课时,日本教授开门见山的句话,民事诉讼法是法学部课程中理解最为困难的科目之一,例如民法中,合同、所有等都可以有自身的体验,唯独诉讼的经历并非是那么简单地可以有所体验。为此,要构成裁判的想象也非是容易之事,至于裁判程序具体如何进行?要形成所以为然的头绪则是更加困难。另外,裁判中有其特殊的术语,这或许也是难以对民事诉讼法感到亲近的原因吧。但是,此书的作者为了能够让读者对美国民事诉讼法的构造
本书自1879年出版以来,已经过26次修订,为英国高等学校很受欢迎的合同法教科书和工产企业界的重要参考资料。该书的不断修订补遗,既适应了英国社会、经济和法律日益发展的趋势,也使内容更为丰富和完善。第26次修订版,强调理论与实际的紧密结合,即凡重要理论,无不通过案例国以阐述与论证,从而与反映了英国法律非成文的特点。
《美国航运政策、法律与管理体制研究》以美国商船法和航运法所确立的基本制度为重点,涉及海上运输安全法、港口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比较重要的法律制度;同时,探讨美国航运管理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体制,特别关注航运政策和法津法规的实施情况,从而反映美国航运市场和航运管理的实际情形;详细探讨了美国航运管理体制和实施程序的各个方面,并单列一篇研究美国航运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体制对完善我国航运立法和航运管理体制的借鉴意义。
本书以美国商船法、航运法和海运安全法为基础,吸收了实施机构制定的大量实施规章,是我国本全面翻译美国航运管理法律法规的文献,是深入了解美国航运管理制度必需的工具书。
当规范——不是对诸个体的快和不快的期待——主导着交往时,社会才是现实的。本书通过建立规范科学的社会概念,既摒弃了把社会程序与暴力相提并论的做法,也摆脱了认为社会秩序源于孤立的诸个体的契约这种今天或多或少明显处于支配地位的见解。读者一开始就应该知道,这里阐述着一种确定的理论,而不是在介绍某种固有的看法。因此,不要认为这个小册子是一本法哲学导论;像副标提所表明的,它展示的毋宁是对法哲学的前思,也就是说阐述一些具有确定倾向的基础概述。其中并没有继续这个倾向论及权利的产生——因此,它停留在纯粹的前思上。
为什么会任命波斯纳担任调解人呢?如果中国人关心并认真想过这个问题的,他们一定会感到非常奇怪,而且这种奇怪会与美国人感到的非常不同。波斯纳是联邦第七巡回区上诉法院的首席法官,按职务来说,至少相当于中国某个省或直辖市的法院院长,甚至更高;而任命他的却是联邦地区法院的一位普通法官。这几乎相当于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的某位法官——比方说尚秀云法官——任命了北京高院或上海高院院长担任调解人。在中国人看来,这是乱了“辈份”。不仅现有的体制不允许,而且至少目前没有哪位基层法院法官有这个胆量;即使有这个胆量,我想北京或上海高院的院长也不会接受,甚至私下里会认为这是对他或她的“侮辱”或“蔑视”。而为什么波斯纳会接受这样一个任命呢? 尽管这一点已足以支持目前法律界和法学界正在进行着的对我国司法体制
首先,请允许我表达对中国的热爱。在过去的若干年中,我也曾出国旅行,包括去一些中美国家、欧洲国家,还在中东待过一小段时间,但那些地方的神奇美丽都无法比拟我2006年的中国之行。北京尤其让我感叹,它积极活跃的氛围,充满机遇的环境,以及历史遗产与现代城市的协调存在,都无不体现了国际都市的风范。总之,这个国家充满了乐观、机会和无限的可能性。
本书叙述澳门在葡萄牙殖民管治时期的司法制度与实践,主要内容包括:近代中葡关系与澳门司法管辖体系的裂变;殖民宪制体系中的司法双轨制及其实践;迈向地区自治与过渡期的司法本地化与现代化。 本书有助于重新审视澳门司法体系在社会发展与政制转型中的制度变迁,以便深入理解“一国两制”与现代澳门司法制度的文化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