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多支持和赞扬《联邦宪法》的文献中,有一本书脱颖而出,流传至今,成为代表作。这就是汉密尔顿策划并参与撰稿、麦迪逊和杰伊合作的《联邦论》。这本书的一个明显优点,是对联邦宪法基本观点的不厌其烦的反复弘扬。 《联邦论》成为述评《美国宪法》的经典著作,声名与年俱增,在美国反复重印,累次,至今不衰。华盛顿说:“危机消失、环境安定后,这本书将得到后世的瞩目。因为,这本书对自由的原理,对政治问题,提出了坦率精湛的讨论。凡有公民社会存在的地方,人们永远会对这些问题发生兴趣。”
《美国》是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为实施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FSMA)而制定的配套行政性法规。该法规已于2015年9月17日正式发布。由于该法规的主要内容在《美国联邦法规》(CodeofFederalRegulations,简称CFR)中的编号为第21章117部分,因此也被简称为117法规。
当规范——不是对诸个体的快和不快的期待——主导着交往时,社会才是现实的。本书通过建立规范科学的社会概念,既摒弃了把社会程序与暴力相提并论的做法,也摆脱了认为社会秩序源于孤立的诸个体的契约这种今天或多或少明显处于支配地位的见解。读者一开始就应该知道,这里阐述着一种确定的理论,而不是在介绍某种固有的看法。因此,不要认为这个小册子是一本法哲学导论;像副标提所表明的,它展示的毋宁是对法哲学的前思,也就是说阐述一些具有确定倾向的基础概述。其中并没有继续这个倾向论及权利的产生——因此,它停留在纯粹的前思上。
众多支持和赞扬《联邦宪法》的文献中,有一本书脱颖而出,流传至今,成为代表作。这就是汉密尔顿策划并参与撰稿、麦迪逊和杰伊合作的《联邦论》。这本书的一个明显优点,是对联邦宪法基本观点的不厌其烦的反复弘扬。 《联邦论》成为述评《美国宪法》的经典著作,声名与年俱增,在美国反复重印,累次,至今不衰。华盛顿说:“危机消失、环境安定后,这本书将得到后世的瞩目。因为,这本书对自由的原理,对政治问题,提出了坦率精湛的讨论。凡有公民社会存在的地方,人们永远会对这些问题发生兴趣。”
以涉法文学为对象进行研究,既可侧重于研究特有的文学现象和规律,又可侧重于研究其中的法律思想意义。关于前者,拙著《鲁迅与法律》的代自序《法律:普适全球的文学研究视角》已做过较详细的论述。现在,;借此机会再对文学中的法律思想意义,即法律认识价值的系统研究问题,作一番探讨。 着眼于古今中外涉法文学的法律认识价值,可以看到,文学是普适全球的文学研究视角。而从文学视角审视和解释法律的理论系统,可称之为文学法律学。这是文学视角之下的法律研究成果的理论归宿。拙著《法律与文学的交叉地》曾对文学法律学的概念、对象、范畴等作过初步论述。现在看来,未尽之意颇多。这里对文学法律学的若干问题作进一步的说明。
庄敬华,女,1962年生,它微省砀山人。1983年毕业于广州外国语学院西语系德语专业。1988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民法专业。1991年任中国政法大学讲师,1996年任中国政法大不副教授至今。曾于1998年10月—1999年10月在德国波鸿大学讲修民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