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收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全部法条内容。学前教育是学校教育制度的起始阶段,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是针对学前教育发展中相关问题而制定的法律,是为了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促进学前教育事业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规范学前教育实施、提高全民素质、对学前教育中经费投入、教师队伍建设、管理规范等方面予以保障制定的法律。该法保障学前儿童享有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得到尊重和保护照料、依法平等接受学前教育等权利。
本书收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民法典共七大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及侵权责任编。本书附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司法解释。
本书收录经过历次修正案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完整文本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刑法》共分总则、分则和附则三个部分,总则部分主要规定了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犯罪,刑罚,刑罚的具体运用及其他规定。分则部分主要规定了具体的罪名,如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等内容。 附则部分主要规定了本法的施行日期和两个附件。
《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 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党中央、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教育事业发展纲领性文件,是一个以教育强国为主题、以全面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为重要任务的国家行动计划,是全面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统筹发展、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顶层制度安排,对落实党的二十大重大部署,更好发挥教育强国建设在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的先导任务、坚实基础、战略支撑作用,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纲要》共11部分,分别是总体要求、 八大体系 (全面构建固本铸魂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公平优质的基础教育体系、自强卓越的高等教育体系、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体系、泛在可及的终身教育体系、创新牵引的科技支撑体系、素
该书为法律单行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是为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保证各类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根据宪法而制定的法律,是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该法重点对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完善民营经济组织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等方面作出规定。支持科技创新。鼓励民营经济组织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中积极发挥作用,以科技创新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8日通过,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学前教育法明确了学前教育定位、幼儿园办学要求等内容,并对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健全监督管理体制,提升办学透明度等内容作了规定。本书收录了新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标准文本,同时还收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较为全面地汇编有关未成年人安全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全书内容完整,框架清晰,方便广大读者学习领会。
该书为法律法规单行本,收录《民营经济促进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四个文件。《民营经济促进法》是为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保证各类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而制定的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是为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而制定的条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是为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而制定的条例。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作出修改:将第九条修改为: 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收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书根据新修订的《突发事件应对法》编写,结合《传染病防治法》《民法典》《刑法》等相关规定,针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具体问题设置了实用问答,并附有《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三部常用的综合性法律文件,以期为各单位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宣传教育、广大读者学习突发事件应对知识提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注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 《民事诉讼法》新旧条文序号对照表
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内容提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注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新旧条文对照表
《监察法》实施以来,反腐败斗争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新的要求,迫切需要与时俱进地对监察法作出修改完善。本次修正对现行监察法主要作了五个方面的修改:一是完善总则和有关监察派驻的规定。二是授予必要的监察措施。三是完善监察程序。四是充实反腐败国际合作相关规定。五是强化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监察法实施条例》对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监察程序、反腐败国际合作、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法律责任等内容作出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专门法律,它为我国人民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法律依据,标志着我国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法律包括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等。
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总体上按照税制平移的思路,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基本不变,将《增值税暂行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上升为法律,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内容作了必要调整。 法律主要规定:(一)纳税人和征税范围。(二)税率。维持现行13%、9%、6%三档税率不变。同时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等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征收率为3%。(三)应纳税额。对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和按照简易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分别作了规定。(四)税收优惠。维持现行税收优惠项目不变,并规定免税项目具体标准由国务院规定。(五)征收管理。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代征。
本书收录经过历次修正案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完整文本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刑法》共分总则、分则和附则三个部分,总则部分主要规定了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犯罪,刑罚,刑罚的具体运用及其他规定。分则部分主要规定了具体的罪名,如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等内容。 附则部分主要规定了本法的施行日期和两个附件。
安全生产法迎来第三次大修,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规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普遍提高了对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实施职业禁入等。
【学习导读】总结监察法主要内容及最新修改要点。 【条文主旨】提炼条文核心要义,帮助理解记忆条文内容。 【新旧对照】新旧法一一对应,增改删一目了然。 【重点解读】逐条解读重点内容,侧重最新修改条文的理解与把握。 【附赠内容】免费赠送关联法规电子版。
2024年2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进一步完善了党管保密的体制机制,细化了定密解密管理要求,健全了保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对《保守国家秘密法》如何实施的相关问题作出了规定,共6章74条,重点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完善领导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党管保密体制机制,明确中央保密工作领导机构和地方各级保密工作领导机构的具体职责。细化保密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强调机关、单位保密工作主体责任。明确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在推动保密科技创新、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职责。 二是加强定密管理。进一步完善保密事项范围制定、修订制度,明确保密事项范围应当规定的主要内容。明确有定密权限的机关、单位应当制定
五合一合订本,收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本书收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五部法律的全部标准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注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 全国人民代表人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节录)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 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 人民法院关于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
内容提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注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该书为法律法规单行本,收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全部法条内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包括总则、成员、组织登记、组织机构、财产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扶持措施、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附则等。该法中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依法代表成员集体行使所有权,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地区性经济组织,包括乡镇级集体经济组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组级集体经济组织,不包括农村供销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家庭教育促进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法律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为呼应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 双减 要求,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