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选取了欧盟证券监管领域9项重要法律文件进行翻译。这9项法律文件是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根据欧盟委员会《金融服务行动计划》(FinancialServicesActionPlan,FSAP)和《莱姆法路西计划》(LamfalussyProcess),于2003年至2009年间针对欧盟内证券市场“招募说明书”、“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发行人透明度”、“评级机构监管”问题所发布的指令及修订。这些指令是当前欧洲证券监管在相关领域的基本原则和规则,旨在协调欧盟各国的有关监管制度,推进欧洲资本市场一体化进程。总体而言,这些指令使欧盟证券市场的运行和监管达到了全新的水平。
《商品交易法》(CommodityExchangeAct,CEA)是美国期货市场基本的法律规范,是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制定相关规章(CFTCRegulations)的法律基础。CEA规范了期货市场包括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交易设施、结算系统、市场参与者和市场专业人士在内的所有主体的行为,以及相关的投资工具,其目的是通过建立高效的法律体系,威慑和防范市场价格操纵或任何扰乱市场诚信的行为,确保财务完整性并避免系统性风险,保护所有市场参与者免受欺诈或其他不良行为或滥用客户资产行为的影响,促进负责任的创新和交易所之间、其他市场之间和市场参与者之间的公平竞争,维护公共利益。
《商品交易法》(Commodity ExchangeAct,CEA)是美国期货市场最基本的法律规范,是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制定相关规章(CFTCRegulations)的法律基础。CEA规范了期货市场包括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交易设施、结算系统、市场参与者和市场专业人士在内的所有主体的行为,以及相关的投资工具,其目的是通过建立高效的法律体系,威慑和防范市场价格操纵或任何扰乱市场诚信的行为,确保财务完整性并避免系统性风险,保护所有市场参与者免受欺诈或其他不良行为或滥用客户资产行为的影响,促进负责任的创新和交易所之间、其他市场之间和市场参与者之间的公平竞争,维护公共利益。
《英汉法律用语大辞典》以英美法为主,共收录法律及其相关领域的用语10万余条(包括缩略语等),并在辞典正文之后附有拉丁语、法语等外来语附录,全书320余万字,为目前规模,内容最完整的英汉法律用语辞典。该辞典具有以下七大特点:一 收词全面完整。本辞典博采目前国外和各种法律辞典(如Black’s LawDictionary,MerriamWebstrer’sDictionaryOftheLaw,TheOxford ComlmniontoLaw等,详见主要参考书目)之所长,充分利用前人的文化积累,尽量将常用的法律用语收录入典,以满足读者的需要。其内容涉及民法、刑法、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行政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法理、宪法、法制史等法律部门及多种相关学科知识。自加入WTO之后,我国日益增加的对外经贸活动都应在WTO法律框架中进行,为满足从事这方面活动的读者的需要,本辞典特别注重
本书选取了欧盟证券监管领域9项重要法律文件进行翻译。这9项法律文件是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根据欧盟委员会《金融服务行动计划》(FinancialServicesActionPlan,FSAP)和《莱姆法路西计划》(LamfalussyProcess),于2003年至2009年间针对欧盟内证券市场“招募说明书”、“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发行人透明度”、“评级机构监管”问题所发布的指令及修订。这些指令是当前欧洲证券监管在相关领域的基本原则和规则,旨在协调欧盟各国的有关监管制度,推进欧洲资本市场一体化进程。总体而言,这些指令使欧盟证券市场的运行和监管达到了全新的水平。
这部汇编共收入265个以其典型含义在国内或国际立法文件、著作权或邻拉权转让或许可合同、论文或一般言谈中出现的法律术语或词句。每个术语均带对其含义作出的简短解释。全部术语按英语字母顺序排列。每个英语术语及其释义的前面均有一个顺序号,后面则是相应的法语和西班牙语术语及释义。某些术语的后面还提到该术语在下述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文件中首先使用。其中,《伯尔尼公约》(1971年巴黎文本)简写为“伯尔尼”;《世界版权公约》(1971年修订)简写为“世界”;1961年《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罗马公约》简写为“罗马”;1971年《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简写为“录音制品”;1974年《关于分布卫星传送的承载节目信号的公约》简写为“卫星”;1976年《突尼斯示范法》简写为“突尼斯示范”;1974年
《英汉法律用语大辞典》以英美法为主,共收录法律及其相关领域的用语10万余条(包括缩略语等),并在辞典正文之后有拉丁语、法语等外来语录,全书320余万字,为目前规模,内容最完整的英汉法律用语辞典。该辞典具有以下七大特点:一 收词全面完整。本辞典博采目前国外和各种法律辞典(如Black’s LawDictionary,MerriamWebstrer’sDictionaryOftheLaw,TheOxford ComlmniontoLaw等,详见主要参考书目)之所长,充分利用前人的文化积累,尽量将常用的法律用语收录入典,以满足读者的需要。其内容涉及民法、刑法、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行政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法理、宪法、法制史等法律部门及多种相关学科知识。自加入WTO之后,我国日益增加的对外经贸活动都应在WTO法律框架中进行,为满足从事这方面活动的读者的需要,本辞典特别注重收录
《个人金融信用征信的法律规制》对个人信用额度进行统筹管理,提出了我国信用征信机构运作模式,即在目前的基础上,逐步过渡到以政府为主导,以个人金融信用数据库为核心载体、以公司化的信用征信机构为重要主体的运作模式,以此构建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的征信体系与制度。
这部汇编共收入265个以其典型含义在国内或国际立法文件、著作权或邻拉权转让或许可合同、论文或一般言谈中出现的法律术语或词句。每个术语均带对其含义作出的简短解释。全部术语按英语字母顺序排列。每个英语术语及其释义的前面均有一个顺序号,后面则是相应的法语和西班牙语术语及释义。某些术语的后面还提到该术语在下述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文件中首先使用。其中,《伯尔尼公约》(1971年巴黎文本)简写为“伯尔尼”;《世界版权公约》(1971年修订)简写为“世界”;1961年《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罗马公约》简写为“罗马”;1971年《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简写为“录音制品”;1974年《关于分布卫星传送的承载节目信号的公约》简写为“卫星”;1976年《突尼斯示范法》简写为“突尼斯示范”;197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