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通常板着面孔出现在大众面前。但以一个舒适的姿势、轻松的心情透过法眼看世界,也许会得到一个完全不同结论:法律并不枯燥,也不深奥,甚至有时候,还有点意思。谢烟客的玄铁令是个嘛玩意儿?律师在法庭上骂委托人好不好?把遗产留给自己的猫咪行不行?形形色色奇奇怪怪的问题,都会在本书中得到作者天马行空般地点评和解读。在法治社会里,谁也不能由着性子可劲儿撒欢耍酷,一切得按程序来,所以“慢”。这种“慢”是必须的,是法律固有的本性。作者尽量恪守法眼观事,辣笔评人的准线。有的话也许不中听,但从不骂街。
在美国,一个人要被判决有罪,其罪行必须被证明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但是,什么是合理的怀疑?即使是博学的法学专家也难以解释这一根本原则。在这部深入浅出的著作中,惠特曼教授深挖了该法律的历史,并揭示出,我们已经忘却了“合理怀疑”很初的功效。他表明,该规则很初根本不是法律上的,而是神学上的。按照我们的理解,该规则旨在保护被告人。但是,惠特曼教授将其历史追溯到数世纪之久的基督教神学和普通法的历史,揭示出其很初的关切乃保护陪审员的灵魂。在基督教传统中,一个人如果心存怀疑但判决一名无辜的被告有罪,他就犯有致死的罪孽。只要他们的怀疑不是“合理的”,那么,为自己灵魂而忧心忡忡的陪审员就能确保自己安然无恙。,合理怀疑这一古老规则保留下来,但是其功效已今非昔比。这样的结果就是,陪审员备感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