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穴探险者案是美国法理学家富勒于1949年发表的假想公案:五名探险者受困洞穴,为生存 不得不 分食其中一人,被抽签选中的是提出该建议、却在实施前反悔的威特莫尔。获救的四人以杀人罪被起诉,并被初审法庭判处绞刑。 他们是否犯有谋杀罪?富勒虚构了上诉法庭五位大法官的意见,将当时各个法哲学流派的观点纳入其中。1998年,萨伯续写了有关此案的九个新观点,又将20世纪法哲学的新发展引入讨论。 富勒的案例设计精巧,为论证的多向发展提供了可能,因此得以成为各种观点交战的场地。案例本身,连同虚构的法官陈词由此成为法学初学者探讨重要法律原则的文本,本书同时也作为激发思辨的优秀通识教育读本而备受推崇。
本书为当代英美法哲学的开创者、英国者名法学家H.L.A.哈特的一部论战性作品。在法律道德王义 死灰复燃 的时代背景下,作者有力地重申了约翰 斯图亚特 密尔著名的伤害原则: 只有意在阻止对他人的伤害时,以违背文明共同体中任何成员之意志的万式运用权力才算是正当的。 本书是对法律道德主义的沉重一击,在 道德的法津强制 这一议题上,它已经成为绕不过去的里程碑作品。后世学者若想提出不同主张,都必须先对哈特的观点做出严肃的回应。
本书是一部关于工伤理赔的法律实务图书。全书共包括十章,具体内容如下: br 第一章 工伤事故发生后怎么办?帮助读者认识工伤、工伤认定情形、工伤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与证据收集、工伤认定流程、工伤赔偿责任主体及赔偿项目。第二章 治疗期间注意事项。第三章 劳动能力鉴定,让读者了解劳动能力等级判断、鉴定申请与要求、不服初次鉴定结论怎么办?工伤鉴定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第四章 工伤赔偿项目,介绍了理赔项目:医药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护理费、交通费、伤残津贴、 br 工伤残疾辅助器具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第五章 工伤事故不只是工伤赔偿,介绍了一起事故多次赔偿、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拖欠工资、加
1949年,美国法学家富勒在《哈佛法律评论》发表了他虚构的 洞穴奇案 。五名探险者受困于山洞,在等待救援的过程中因缺少食物,大家约定抽签吃掉其中一人。获救之后,存活的四人被以杀人罪起诉,一审判处死刑,被告上诉至法院。富勒以一人分饰五角,虚拟了法院5位大法官对此案的判词。50年后,《哈佛法律评论》编辑部邀请6位法官和学者再次审理该案、撰写判词,呈现对此案的重新思考与论战,并请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大卫 沙皮罗撰写评论。本书是对这11篇判词和1篇评论的完整汇集。
《论犯罪与刑罚》是意大利刑法学家切萨雷 贝卡里亚创作的法学著作,1764年首次出版。 《论犯罪与刑罚》揭露了旧的刑事司法制度的蒙昧主义本质,依据人性论和功利主义的哲学观点分析了犯罪与刑罚的基本特征,明确提出了后来为现代刑法制度所确立的刑法基本原则,即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和刑罚人道原则,首次阐述了为现代世界各国共同奉行的无罪推定原则的基本思想。《论犯罪与刑罚》明晰而系统地论述犯罪与刑罚问题,在刑法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对世界各国的刑事法的理论和实践,都产生了革命性的影响。
本书忠实记录了司法改革背景下的律师刑辩日常,包括获得案源、接待客户、会见当事人、阅卷、确定辩护方案、调查取证、制作阅卷笔录、起草刑辩法律文书、出庭辩护等常规工作,与其他业务律师的异同,对热点案件及社会问题如何发表评论,以及同行之间的竞争与合作、与客户的沟通与交流等人生百态,多角度、全方位记录刑辩律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其中既有中央刑辩全覆盖这样的新时代大气象、大格局,也有普通人的悲苦、律师辩护的艰辛、司法人员的努力以及当事人终辩冤白谤的欢喜。
本书是涂尔干晚期代表 作,内容涉及社会学、法 学和政治学,对现代政制 的建构颇多启发。作者系 统考察了职业伦理的社会 起源从而揭示了职业伦理 在现代社会发展中所起的 奠基性作用。同时,还从 和个人关系的角度探 讨了政治形式与公共道德 的特殊关系。 ,追溯 了财产权和契约权的历史 演变,进而批驳了天赋人 权的观点。作者主张以社 会事实作为社会研究的对 象,因此本书不仅仅局限 于纯粹伦理理论的探讨, 而是结合法学、政治学、 人类学实践,从而反映了 其深厚的历史社会学视角 。
《法的第一课》介绍了法律的概念、历史渊源及现实意义,对资深学者及初学者均具有深刻的启发意义。 作者深入浅出地向读者介绍了法律的秘密。法律与其说是一种技术,更应是一种文化体验,一种不可替代的理解和组织社会的方式。对权力和暴力的限制、事物之间的联系、个体与群体的关系,本质上都是借助法律调解得以实现的,法律用规则避免武断,用秩序规避冲突。作者从法律非物质且脱离普通人的一般认知这一现实出发,试图让读者理解法律存在和运作的根本依据,进而为其提供社会生活的实用工具。 《法的第一课》开篇从民众对法律产生误解的原因入手,引入社会维度下作为一种社会表现形式的法律的形成,继而作者分析法律在其历史、地理和方法论维度上的不同表现形式,并据此探究法律与国家以及其他作为现当代社会组织基石的法律概念之间的
正如一切整数都是素数之积、一切物质皆由元素组成,任何纷繁复杂的法律关系同样可化约为八个概念:权利与义务、特权与无权利、权力与责任、豁免与无权力,两两相反而又两两相关,扮演着 法律的最小公分母 。当表达上述概念的术语不再一词多义、一语双关时,传统法律理论中的对人权与对物权便不复泾渭分明,普通法与衡平法也难称井河不犯。 本书作者霍菲尔德精湛的概念分析不仅影响了凯尔森、哈特等理论大家,还为美国的 法律重述 活动打上了浓厚的术语底色。其概念理论具有 元理论 性质,现代经济学、伦理学以及社会哲学也经常将此作为有力的分析工具。
本书是一本关于法学论文写作技能的著作。 在内容上,主要包括论文写作的基本原理、要求、技能、规范、方法等。 本书特点之一是,几乎涵盖了论文的每一个角落,力争无遗漏; 另一个特点是注重讲理,而不仅仅告诉读者技能是什么; 第三,为了避免单纯展开的规范形式单调、僵化,文中穿插了哲学、古文、诗词等类比性的表述。
《荆棘丛》成书于1930年,近百年来一直是美国法学院学生初学法律的***书之一,是一部畅销不衰的经典之作,在法律学习、法学教育、法律适用等方面指引了无数法科学生和法律人。 作者卡尔 卢埃林是美国20世纪著名的法学家,法律现实主义的代表人物。《荆棘丛》是他在哥伦比亚大学面向法学院新生的一系列讲座的成果。在本书中,他向学生讲解了一系列极为重要,也极有难度的问题:法律是什么、如何分析判例、法官如何适用法律、法学院能为学生提供哪些指导、法学教育与社会现实存在哪些差异,等等;对美国法律制度、案例教学法、影响案件裁决的因素做了深入浅出的介绍,并对法学教育所存在的诸多不足进行了毫不留情的批判,提出了很多有益的意见。本书也被视为现实主义法学的代表性著作之一。 本书还收入了美国合同法权威、威斯康星大学法学
作者亨利 梅因是英国古代法制史学家,本书是他的一部主要著作。本书的主要目的,在扼要地说明反映于 古代法 中的人类*早的某些观念,并指出这些观念同现代思想的关系。
2012年新的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施行以来,纪检监察公文从格式到内容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我们教材就是以近期新的要求为依据进行编写的,同时密切与纪检监察的业务实际相联系,希望有助于学生和广大读者业务能力的提升。教材从公文的基本知识开始,从格式到内容作了一个系统介绍,以便于读者理解掌握。主体部分从纪检监察公文概述、执纪审查公文、案件审理公文、纪检信访举报类公文和纪检监察信息的写作五部分对纪检监察公文及其写作作了详细解读。《纪检监察公文写作》紧贴发展着的纪检监察公文工作实际,具有较强的可读性、实践性,通过各种公文的格式、样式及附例展示增强了教材自身的可读性,从而使广大学生和实际工作者受到教益。
《法学总论:法学阶梯》中《查士丁尼国法大全》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与其他三部分一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是,它是当时的罗马法学家根据查士丁尼的要求编写的,因此它具有以下一些特点:第一、它融会了罗马法的全部基本原理,是罗马法的精髓;第二、条理清楚,概念明确;第三、文字浅显,易于阅读;第四、内容翔实,包括了民法的各个方面。所以,查士丁尼对它十分重视,认为它是 包括全部法学的基本原理 ,是学习罗马法的主要教科书。
《毕竟法律人:从未名到凯旋》是一部集自传、政经评论和法律评论于一体的随笔集。作者陶景洲先生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是1977年恢复高考后首批大学生,是法国律师界位中国人、国际商会仲裁院位中国国家委员会代表和家境外驻华律师事务所的华人首席代表,是将欧莱雅、家乐福等众多国际品牌引入中国的知名律师。《毕竟法律人:从未名到凯旋》作为陶景洲先生的部中文随笔集,对全面了解大时代中陶先生别样的法律人生,从微观角度了解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历程,具体了解投资、并购、知产、反垄断、跨国诉讼等法律服务和商务实践的细节具有独特的意义。
西塞罗(公元前106-前43)以及他《国家篇》和《法律篇》在西方政治法律史上的价值可以说就是上述命题的另一个证据。今天,几乎所有的政治法律学说史家都不认为这位古罗马时期的思想家对西方政治法律思想传统有什么独到的重大贡献,但是又几乎所有的重要的政治法律思想史的著作都不能不提到西塞罗。他在西方思想史中占据了一个他人无法替代的地位。这就是因为,他几乎是从古希腊时期到欧洲进入中世纪这一历史时期具有代表性的政治思想人物。他并不是一位非常深刻的思想家,但由于他继承了古希腊的理性主义的思想传统,对当时的各派希腊哲学学说作了详细解释,因此是希腊文化的传承人;他将斯多葛学派的自然法思想发扬光大,就其目的而言是为当时的罗马共和制服务,但这种思想经过他以及受其影响的罗马法学家的发展,客观上却是为他身
本书的核心课题是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法实证主义主张:法律与道德是分离的,法律的概念以及法效力的概念都要以道德中立的方式来定义。阿列克西试图证明,法实证主义的分离命题是错误的。首先,法律与道德之间具有概念上的必然关系;其次,有规范性的理由支持,将道德的要素包含在法律的概念与法效力的概念之中。因此,法实证主义作为一种全面性的法理论必定是失败的。阿列克西运用正确性论据、不正义论据、原则论据来反驳法实证主义的分离命题,*后提出一个非实证主义的法概念,系统性地整合了社会实效性、权威制定性、内容正确性这三个要素。本书不仅是阿列克西在法理学领域的代表作,也适合作为接触法理学的入门读本。
洛克是重要的西方思想家之一。本书为西方研究洛克财产理论的经典之作,也是塔利为人称道的原创性研究。在本书中,塔利通过考察洛克写作时身处的17世纪的观念史背景,比较了洛克与霍布斯、格劳修斯、普芬道夫等自然法思想家的理论差异,突显了洛克的独特贡献。另一方面,塔利通过分析洛克的《人类理解论》与《政府论》之间的内在联系,从哲学、神学角度为洛克的财产理论作为了深入的分析,突破了原有的学术理解框架。本书包括三部分:财产理论的哲学基础、财产权作为自然权利,财产权作为约定权利。塔利纠正了对洛克的财产理论做简单的社会主义或资本主义立场的解释模式,其解释框架成为后来所有洛克研究者的重要参考。
本书是关于国家安全学理论的专题研究。全书共包括:第一章 国家安全学:历史回顾、现状分析及未来展望;第二章 国家安全学是怎么诞生的:评《刘跃进国家安全文集》;第三章 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中的若干争议问题;第四章 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中的八大问题再探索;第五章 大安全格局和大安全学的共融共生;第六章 国家安全学学科体系再思考:兼论国家安全类型思维;第七章 国家安全学与国家安全泛化;第八章 我国国家安全学 三大体系 建设;第九章 新文科背景下的国家安全法学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第十章 国家安全学下的国家安全法学专业课程体系;第十一章 构建国家安全战略学;第十二章 构建国家安全案例学;第十三章 构建国家安全保障学;第十四章 构建国家安全史学;第十五章 国家安全思想史的学科定位及体系构建;第十六章 国
对于许多观察者来说,欧洲法似乎仅仅是历史在其任意生长过程中的一件终端产品。必须承认,两千五百年来,西方的法律体系从未沿着一条不言而喻的清晰轨迹向前发展。塔玛尔 赫尔佐格在《欧洲法律简史》一书中为欧洲法描绘出全新的路线图,她不仅揭示了许多让人意想不到的关联性,并且将欧洲法潜在的发展模式勾勒了出来。她试图告诉人们如何界定欧洲法,在哪里可以捕捉到欧洲法的踪影,谁才是欧洲法的制定者和实施者,欧洲法又产生了怎样的效果和影响;她把法律规范置于历史情景之中,读者们由此可以感受到法律本身的可塑性和易变性。 赫尔佐格描述了欧洲的法律体系如何从远古时代一步一步地走到以欧盟建立为标志的今天。尽管罗马法几乎在欧洲法的每一种形态之中都发挥着支柱性的作用,然而无论是从一个世纪到下一个世纪,还是从一个地方
本书是西塞罗在政治法律方面重要的两部著作。他试图用希腊的政治理论术语解释罗马的历史。他鄙弃民主政体、寡头政体和君主政体,主张由这三者结合而成的混和政体。阅读此书,对于我们了解古罗马和古希腊的政治法律制度及其对后世的影响是必不可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