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由有趣的小故事入手,广泛探索生活中与动物相关的法律事件,从古代爱尔兰的“蜜蜂法律”、中世纪对猪和狼的谋杀审判,到16世纪法国酒庄诉请惩罚绿盲蝽、当代使用警犬询证和搜索引起的法律争议,以及最近掀起波澜的动物图像版权争议;时间和地域跨度极广,案例丰富生动,穿插着介绍现代司法系统中侵权行为、刑法、私法、公法、信托法、普通法等相关法律条例的由来,以及具体实施上的困境,由此引出一个耐人寻味的话题:历史上的动物及其法律地位。 本书绝非枯燥无味的法律书籍,虽然偶尔引用几千年来立法机构、法官和律师们的言论(有一些在今天看来荒诞而且妙不可言),但书中所提到的那些令人吃惊甚至悲伤难过的事件,事实上从未远离我们。更重要的一点是:动物法不仅表达了人与动物的关系,也映射出社会对奴隶、儿童、妇女及其他
本书杜撰了一个中国式的“洞穴奇案”,书中以中国古代的“管秋阳食人案”为原型,塑造了一场如电影般精彩的“朝堂辩论”。十四位虚构的古代人物围绕该案应如何判决产生激烈讨论,内容涵盖礼与法、世俗伦理与儒家统治、民间舆论与司法审判等价值冲突。通过对虚构案件的辩论,进而深入探究传统中国法哲学究竟可以如何应对“绝境之下杀死、食用一个人,以保全更多人”的这类司法审判难题,也展现了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诸多方面。此外,作者大胆地将思想实验这种目前在中国法学界尚很少见的方法运用于对中国法律思想史的研究,原创性极强。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华现代学术名著》主要的目的在于研究并分析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精神及主要特征。 法律是社会产物,是社会制度之一,是社会规范之一。它与风俗习惯有密切的关系,它维护现存的制度和道德、伦理等价值观念,它反映某一时期、某一社会的社会结构,法律与社会的关系极为密切。因此,我们不能像分析学派那样将法律看成一种孤立的存在,而忽略其与社会的关系。任何社会的法律都是为了维护并巩固其社会制度和社会秩序而制定的,只有充分了解产生某一种法律的社会背景,才能了解这些法律的意义和作用。 中国古代法律的主要特征表现在家族主义和阶级概念上。二者是儒家意识形态的核心,和中国社会的基础,也是中国法律所着重维护的制度和社会秩序。《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华现代学术名著》将以二章来讨论家族、婚姻,
这是一本帮助大众分析如何防范财富风险的书。全书共5章,包括企业财富、财富传承、婚姻财富、财富工具及政策解读。本书借助翔实的司法案例,对资本市场热点问题、与大众密切相关的财富保护及传承问题进行了深入、透彻的分析,并给出规划方案与风险防范措施,以打破大众的法律认知盲区,为大众提供操作指引。同时,作者解读了对大众影响较大的财富领域的相关政策,包括全球征税、居住权、意定监护、遗嘱信托、遗产管理人及房地产税等。
本书是一部借鉴德国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为我国刑法案例教学提供新范式的新型教学用书。作者自2013年起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开设“刑法案例分析”课程,在保留传统案例教学方法的优长的同时,努力吸收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的精髓,经过九年的积累和完善,逐步将其打造成法学院的一门精品特色课程,广受学生好评。本书即是在该课程授课内容基础上充实、增补而成的。为满足刑法案例分析关于考察的全面性和思维的经济性的要求,本书设计了“五步骤分析模式”,分析每个案例均按照“事实单元的划分”“参与人员的列出”“涉嫌犯罪的检验”“犯罪竞合的处理”以及“全案分析的结论”五个步骤展开。全书共分就九章。第一章概述了刑法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的基本内容;此后的八章以八个案例为素材,每章均设置“案情叙述”“思路提要”“具体分析”
《刑事诉讼法修改与司法适用疑难解析》一书关注2018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和修改后的司法适用问题,是一本理论与实务兼具、偏重司法实务,并有一定工具书性质的专著。全书共三编。上编“刑事诉讼法立法修改与司法适用”在回顾2018年《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的决定》相关条文修法过程的基础上,主要依据2021年刚刚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的解释》,对修法所涉及的监察与刑事诉讼衔接、刑事缺席审判程序、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速裁程序以及其他相关问题的司法适用进行探讨。下编“刑事诉讼司法实务与疑难解析”选取了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未予涉及,但2012年刑事诉讼法施行以来司法实务中关注度较高,并在2021年刑诉法司法解释中给予重点关注的若干问题进行分析,涉及证据一般规定、分类审查与认
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以来,作者一直参与该制度的推进、指导和政策研究工作,参与设计的《捕诉一体和认罪认罚版审查报告模板》被高检院推广,并受邀在全国检察机关第十一期优秀公诉人高级研修班,全军检察机关公诉工作会议暨新修改《刑诉法》培训班,河北、山西等省级检察机关,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围绕认罪认罚相关内容授课。 《认罪认罚50讲(刘哲作品)》共分为基本问题、推进与运行、审查与判断、处理与裁量、审判与监督五章:既有对基本概念的全新辨析,也有对司法规律的归纳提炼;既有对办案处理的具体建议,也有对宏观管理的反思检讨。作者通过具体而微的论证,将理论与实务以内部视角做紧密之结合,以期有利于指导实践,为深入研究提供基础性参考。 刘哲作品,法治启蒙的另一种可能。
本书是本书是福斯特的代表作之一,也是福斯特另一本书《正义的语境》的进一步延伸与补充。在本书中福斯特讨论了在社会政治情境中的各个方面,甚至超越国界,正义最终涉及一个规范性核心:人的基本辩护权利。 福斯特认为,自古以来,哲学以多种方式给人下定义,从人是理性的动物,到人是有限且有缺陷的存在者,这些定义都在凸显人是作为辩护性动物这一形象,因此,如果想理解人的实践,我们就必须把他们设想成与各种辩护紧密相连的实践。无论我们想什么或做什么,我们把理由的要求置于自身(和他人),不管这种要求是明确提出的,还是一直隐含的。从这一视角,当人类处于“辩护秩序”中,我们就把社会的情境称为“政治的”情境。 因此,福斯特在这里就缩小了正义的概念,在他的阐述中,正义不仅要求为什么某人拥有或不拥有某种权利或物
《南京大学法学院院史:1927~2021》由张仁善编
历史作家吴钩通过撰写一系列宋朝司法笔记,从法理、制度、刑事、民事四个方面入手,全面细致地介绍宋代中国在法律文明上取得的成就。 宋朝的司法制度可谓中国传统司法制度的优选峰,但长期以来被埋没和误解:一方面,元明清时期出现了大量包公戏、包公案小说,导致大众对宋代法律制度产生误解;另一方面,清末以来的启蒙知识分子,热衷于为异邦构建优良传统,却忽视了中国本身的历史源流。 本书通过援引大量宋人记录的法律案件,并与宋朝法条相互参证,真实还原了宋代司法制度及其实践;同时也是“以宋朝为方法”,从中国历史深处打捞已有的优良传统,讲好我们自己的“国王与磨坊”故事。这不是为了证明“祖上曾经阔过”,而是希望通过一遍遍地整理、编撰、讲述、阐释,将故事内化为连绵不断的文明传统,成为司法制度良性演进的内在动
本书是一部关于公立医院系统反腐败机制研究专著,对近年来发生在公立医院的职务犯罪案例进行了定量、定性分析,力求找准公立医院职务犯罪特点、腐败案件发生的体制机制等方面原因以及医院管理的薄弱环节,针对性地提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等体系化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和建议,观点明晰,视角新颖,为提高公立医院反腐倡廉科学化、制度化和精细化水平提供有益借鉴。
本书以《民法典》为依据编写,以“实战”为指导原则,不仅保证了新颖性和时效性,而且尽可能涉及与合同起草和审查紧密相关的实务内容,摒弃合同起草和审查的理论内容,使本书完全以“干货”的形式呈现,成为关于起草和审查合同的具体操作手册。在合同起草和审查工作中,法律专业知识是基础,逻辑是规律,方法是手段,技巧和经验是催化剂。如果没有扎实的法律专业基础知识作为基础,无论再怎么掌握逻辑、方法、技巧和经验,可能都无法起草和审查出一份完美的合同。只有这些要素结合在一起,才起草和审查出完美的合同。
如果人们无法通晓如何应用某个法律系统,那么该系统的效力会如何?我们能够利用设计提高人们的法律能力吗?我们该如何在公共机构应用参与式创意设计方法,以更好地为大众服务?本书主题聚焦“设计”与“法律”,共收录主题文章10篇。本书为设计和法律两大领域的协同发展带来让人眼前一亮的新视角、新理论和新方法。除了法律设计主题,本书还收录了其他数篇文章,分别探讨了设计行动主义、女性与设计、设计在组织中的地位及作用,以及人道主义设计等主题。
阿尔伯特·艾廷格著的《西藏问题(国际纷争的背景流变及视域)》视角独特、资料新颖、史论结合、平实客观,颇具学术水准。 全书各章节以代表性问题加以贯穿,作者对西藏和中国内地数百年的文化、宗教和政治关系寻根究源,提供了许多无可争辩的事实,质证诸多舆论造谣背后的真相。结合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历史文化传统特点,书中归结确认西藏自古以来是中国一部分的基本史实。
《刑法学讲义》 本书是超过800万人关注,引发学法热潮的“法律大V”罗翔教授撰写的一部面对普通读者的刑法普及讲义。 这本书囊括了刑法学所有核心议题,以通俗易懂的文字,从原理性质的刑法演变、犯罪论、刑罚论写起,结合年来社会热点案例科普讲解具体罪名的定罪量刑,为读者构筑了完整化的刑法学体系。 罗翔教授以真实、有趣、接地气的案例与严谨的讲解,告诉读者,刑法与每个人的生活密不可分,阅读这本书不仅可以让我们在实际生活中规避风险、维护权益,更能激发读者以独立、睿智的法学思维去理解各种社会事件和案件背后的法律逻辑,启发读者将同样的思维运用到生活和工作中。 《刑法罗盘(盘点鲜活案例讨论刑法世界的价值基础与人文精神)》 本书共分为以下5大部分:入罪之前、“不等于不”、“寻衅滋事”、罗生门之判、你的权利。共收
《请求权基础——方法、体系与实例》 民事领域的法官找法,以寻找“请求权基础”为核心。请求权基础体系是以诉讼攻防为基点的民法体系表达。请求权基础方法在教学场景中体现为鉴定式案例分析,在诉讼场景中则体现为法庭报告技术。本书是作者研究请求权基础理论、践行鉴定式案例教学十余年的成果。全书分三篇十二章,上篇三章勾勒方法,中篇五章梳理体系,下篇四章则以现实案例演练方法并验证体系,以期从方法、体系与实例三个层次,立体呈现请求权基础的方法逻辑、规范体系及其适用细节。通过本书,读者不仅可观察到法律适用如何在请求权基础方法的指引下缜密呈现,因提取公因式而高度集成的规范体系如何借助请求权基础卷轴展开,更可体会到实体规范与诉讼程序如何相互趋,如何弥合法学课堂与司法实务的裂缝,并进而了解请求权基础对于
中国传统法律很早就突破了客观归罪原则,展现出对犯罪人主观心态的精细考量。以致人死亡等刑事重罪为例,传统律典构筑起从意外到疏忽大意、再到鲁莽冲动、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的意图谱系。本书以上述意图谱系为核心,并通过大量判例和律注,解析通过概念连接情境来区分不同犯罪意图的方式。此外,本书还对清末法制变革以来试图在刑事法律中构建起故意与过失的二元意图区分予以评述和司法实践层面的考察。本书不涉及1949年以后的内容。
本书立足于生活场景和法律问题,以典型案例中的问题为中心,通过十一个场景贯穿人的一生,提炼其中的经典民法问题,透过案例说法理,举一反三,紧扣民法中的热点、重点和痛点问题,找到民法上的解决途径,也让民法的学习立足于生活并回归于生活。民法的学习对于生活是相当实用的,民法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本书是面向非法学专业读者的法律通识类读物,从日常生活的点滴出发,以一个个活生生的法律事实,来阐释民法典,让学习民法的过程变得有趣而又充满获得感。
本书是一部围绕妇女、婚姻、家庭展开的法律社会史著作。书中以清代以来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法律地位为视角,对与妇女权利直接相关的法律实践做了细致梳理。通过深挖诉讼档案,作者对清代、民国、1949年至当代中国不同历史时期离婚案件进行了细致而深刻的剖析,还原了大量关于妇女离异、典妻、审判诉讼等历史细节,揭示了近世以来相关法律制度与诉讼实践在妇女权利的保护或损害等方面远为复杂的非线性悖论关系。全书吸收了大量中外学者中国法律史研究的权威成果,并尝试与重要的学术观点对话,表现了开阔的学术视野,并融合了法学、历史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研究方法,在中国妇女史、法制史研究的探索上做了有益尝试。
政法是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模式的基本框架。本书聚焦政法传统的历史生成及其制度构成,构建了政法体制中政党、人民、法律的三维框架,在分析了法教义学和社科法学的特点及其问题的基础上,明确了政法法学的知识贡献,丰富政法法学的研究进路,进而超越意识形态之争,使得政法法学成为能够对具体部门法议题有所贡献的研究范式。
在清代的地方志、官箴书、官府文书等许多不同类型的文献当中,常可看到声称某地区存在“健讼之风”的记载。上述现象,与学术界以往惯于强调的“无讼”乃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价值取向和典型特征的说法形成了某种反差。本书结合文本向度、话语实践向度和社会实践向度的不同视角,对历史文献中那些关于“健讼之风”的书写展开分析,将其视作一类充斥着权力关系的话语,认为此种话语所展现的更多是一种表达性现实,而不能被直接当作对其时历史社会现状的完全如实反映,追问主要是哪些主体基于何种目的对“健讼之风”进行书写,并对此种话语加以传播,以及为了强化“健讼之风”话语的某些预期功能,这些主体又运用了其他哪些话语来加以配合,采取了哪些在其看来有针对性的实践行动。本书勉力追随瞿同祖所开创的那种研究范式的学术旨趣,在
法治(rule of law),即“依法治国”,是“以法为根据和准则来治理国家”,是让法律成为我们生活的普遍根据。“法”究竟是什么?为何要以它为根据?中国为何要建立法治?如何才能建立法治?要在中国推进和实现法治,需要多学科之间的对话和融合,需要对一些基础性的问题展开全方位的理论思考。本辑由多学科学者从政治哲学与法哲学、康德与黑格尔法哲学、当代中国法治理论与实践、法治思维与法律推理、法文化史五个方面,共同探讨“法治”,为中国的法治建设提供一些思想资源。
本书为寺田浩明教授多年来潜心研究中国法史的集大成之作。作者透过史料史实去“破译”体现传统中国社会秩序形成与维系的动态及其内在逻辑的“编码”(code),建构起某种能够深入而又统一地解读历史上种种有关“法”的复杂现象的理论模型。本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以清代的家庭(“共居共财”)、宗族、土地和契约、司法制度(包括民事领域的“听讼”和作为刑事审判的“断罪”)为主。通过对传统中国的日常生活和社会秩序中“法”究竟何指及“法为何物”的叙述分析,描绘出了某种从整体和根本上区别于西方前近代法的“另一类秩序”模式。
《民国文物法规史评》是对民国时期文物、古物、古迹等政策法规文件,以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和方法进行梳理、比较、分析研究和评论。主要选取民国北京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国家层面的文物、古物、古迹等政策法规文件,同时选取民国时期中国共产党和边区政府一些主要文物政策法规文件,分别以年代为纵线,以文物、古物、古迹等政策法规文件内容为横面,构建民国时期文物法规史框架,进行评论。本书由李晓东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