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法是一个整体,合同法是债法的一个组成部分,尽管是一个最为重要和庞大的组成部分,但它是债法的分则。这样的逻辑关系是不可忽视的,也是不可以颠倒的。只有摆正了合同法在债法中的地位,才能正确理解和适用中国债法。本书设置上卷和下卷,上卷阐释债法总则,下卷阐释合同法。将凡是属于债法总则的内容放在上卷中,凡是属于合同法的一般性制度和规则放在下卷。本书通过这样的体例设计和体系构建,展现我国特色的债法和合同法,是一个大胆的尝试。
本书是对期待权基本理论的一次系统研究。全书分为两部分:上篇是对期待权一般理论的研究。主要研究了期待权概念的提出过程、期待权的构成、期待权的类型、期待权的性质和效力,特别地将期待权与形成权进行了比较研究。这有助于我国民事权利体系的完善。下篇则是分析了所有权保留买卖保留买主期待权的概念、特征、种类,着重研究了保留买主期待权的本质,提出保留买主期待权的本质为一项不完全的所有权,并以保留买主期待权为例对期待权的独立权利机能进行了研究,即期待权的转让、期待权的善意取得、期待权质权、期待权的保护。
《知识产权论》是我国已故知识产权专家郑成思教授写给法学研究生的。主要内容涉及两方面:知识产权的基本理论和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理论上从知识产权产生的历史、特点、与有形财产权的比较几个方面,整体反映它在民法中的地位,以及从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价值的发展中,它在民法地位的变化。 实践上涉及侵权、价值评估与国际保护等问题。例如分析了“侵权认定的四要件”,在知识产权司法实践中,是否改为“侵权损害赔偿四要件”才顺理成章?这里有许多观点可能更符合各国立法与司法的实际,却与一些传统看法有差异。其目的是引导读者去探究解决实际问题的出路。但书中决不在人们已普遍认可的概念或用语上展开“讨论”。诸如:“将信息高速路改称知识高速路”,这类与传统看法颇有差异的“新论”,本书则没有涉及。 本书与第
法律的现代化及正义的实践莫不系于法学方法的认识、接受与应用,不然,小则免不了各说各话,不能客观严谨的论断是非,大则免不了强词夺理,根据主观利益颠倒是非。 本书是台湾学者在法理学方面的一理论研究成果。作者以体系化的研究方法从学理和实证的角度详尽阐述、探讨了法律解释与法律漏洞之补充等学术疑难问题。书中全面评介了德国学者在此问题上的学说、争鸣,同时有机结合台湾地区的“法制”两头阐发了作者个人的独创见解,给读者以说理透彻、深入浅出的印象。该书为我们了解台湾地区法学研究动态、借鉴其学术成果开辟了新的视野。
本书在过错责任原则不是其他归责原则所能够取代的,它应当成为我国民法的基本归责原则这一背景下写成的,对广大法制爱好者和研究者有所裨益。
法学家的讲演,强调秩序与和谐、自由与权利、公平与正义,其理念之创新,精神之,或使民主更趋进步,或促社会更尊民权,其意义在于国家更显强盛,人民更为幸福。 本社推出此“法学家讲演录”,殷殷之情,端在于增进建设社会秩序之共识,端在于为和谐发展增利器,为建制助其力。当此,我们也向勇敢且智慧的法学家致敬,向年轻的法律人致敬,向关心民主法治的公民致敬。这一群作者和读者,是此社会中的理性发光体。
《婚姻诉讼前沿理论与审判实务》是我国部以单纯婚姻(身份)关系为研究对象的专著。其特点是: 1,内容新颖,具有前沿性。身份关系是我国法学理论研究的薄弱领域,所涉及的都是前沿理论问题。其中离婚无效、婚姻成立与不成立、性与婚姻、“非常婚姻”(同性婚姻、变性婚姻、虚拟婚姻)等,尚属理论上的空白领域。 2,法律根据充分,具有性。作者对我国不同时期3部婚姻法及100多个司法解释和婚姻行政法规进行了梳理、鉴别,严格区分“当时有效”与“现行有效”的界限,以其作为处理不同婚姻的法律根据,从而使其具有性。 5,理论联系实际,具有实用性。《婚姻诉讼前沿理论与审判实务》把现实问题引进法律,把法律适用导入现实,用理论连接现实与法律,使现实中的疑难问题能够在法律上找到答案,使法律适用问题能够在现实中“安
《物权法与森林法知识读本》以林业物权为主线,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主要结合《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内容,同时兼顾其他的林业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物权和林业物权进行了系统的介绍,展示了以物权法为指导的林业物权的全貌。我希望并相信《物权法与森林法知识读本》的出版,将对全社会养成林业物权保护意识和依法行政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