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裁诉标准与规范(第二版)》,本书是《劳动争议裁诉标准与规范》的第二版。版于2011年问世,并荣获了首届“首都法学成果奖”(著作类)三等奖。本书出版后,劳动法领域立法频繁:2011年,《社会保险法》正式施行;201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了《劳动合同法》;2013年,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2014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实施。这些规范性文件对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必然产生新的影响,也直接导致本书版中的诸多内容需要更新和替换。第二版在内容上的增删修改超过
卓冬青等编著的《婚姻家庭法》是在第三版的基础上修订的。本次修订,除了结合《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2011年8月13日起实施)外,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2011年4月1日起实施),对第三版的婚姻关系法和涉外婚姻家庭继承法律适用的内容进行较大的修改。本书经修订后,观点更新颖,引证法律更充分,章节布局更合理,语言表述更简练。《婚姻家庭法》从婚姻家庭的理论、婚姻关系法、家庭关系法、继承关系法、涉外婚姻和区际婚姻家庭继承关系的法律适用等方面,对我国婚姻家庭法进行系统阐述。同时,对一些法律尚无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产生的社会现象也进行了分析。《婚姻家庭法》体现了婚姻家庭法立法的*要求和司法的*精神,也体现理论性与实践性的统一,既适合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学生做
本书从我国制定物权法的实践出发,侧重于物权法的学理探讨,提出关于物权法的系统性看法,希望他既能够作为立法的参考,也能够适用于研究和教学。本书的写作,虽然以硕士研究生以上的读者为主要的对象,但是具有一般法律知识、尤其是具有相当实践经验者也不应该感到困难。本书写作时还有一个目的,就是以物权法的裁判规则体系作为探讨的重点。所谓裁判规范,即法院裁判案件时掌握并加以运用的规则体系。由于多年来物权法教学和研究过分强调物权的政治性内容,因此物权法的现有知识缺少裁判规则,较多政治说教的内容。其实,作为民法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物权法的基本规则就是裁判规则,当代物权法更是根据发达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起了发达的裁判规则制度。本书对此颇费笔墨,相信读者能够从中看出作者的用心。
《论商标权的本质》实为解读商标权著作中难得的佳作。作者主要采用了历史研究的方法、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和比较研究的方法对商标权的本质进行了深入、透彻的探讨,使读者如拨开云雾,直面商标权基本理论问题的核心。在探析商标权本质的基础上,作者又直指商标法中若干重要问题,并进行了具有实务应用性的分析,使读者豁然开朗,更使建构商标权具体法律制度的路径逐渐清晰。
本书在研讨债权保障制度的含义、机理的基础上,对债权保障制度的一般理论理行了研究和探讨;并以此为指导,详细探讨责任财产、债的保全、债的担保、履行抗辩权、违约责任、侵权责任、抵销制度和程序机制各项具体的债权保障制度及理论。 本书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最终性成果。 本书适合法学大专院校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学习之用,同时也可以作为法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的参考读本。
侵权法因果关系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难题。它不仅涉及哲学,也涉及法学;不仅具有深邃的理论性,而且具有极强的实践性。因此,英国学者弗莱明说:“侵权法中再也没有其他问题像因果关系这样困扰着法院和学者。” 本书共分为十一章。章为因果关系的概述。在很早的古代哲学中就出现了原因和结果的概念。对因果关系的研究在哲学史上一直被作为一个重要的内容而绵延不断。古代的印度哲学、中国哲学和希腊哲学都对人类因果关系的研究作出了贡献。到了近代,人类对因果关系的研究的重心转入西方近代哲学之中,这期间涌现了众多的名家,他们研究成果丰硕。时至当代,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传统的因果关系观念面临新的挑战,从而使过去曾被大多数哲学家和科学家信奉的严格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必然性)理论受到质疑,这方面的争论迄今还未有定论。
本书一部关于民法的论文集,包括“民法人”、民事主体制度入门、物权制度拾贝、债权制度、继承制度探微、科技法学、知识产权法学耕耘、“5.12汶川大地震”法律问题思考几编。
本书从专利的角度出发,探讨了法律制度和国家政策对医药领域产业化的影响,同时对中国和美国的医药专利制度进行了比较,深入分析了美国医药专利链接制度和Hatch-Waxman法案,希望为我国医药产业的发展提供思路和借鉴。
强制规范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在我国理论和司法实践中一直没有得到充分的研究和正确的对待。按照主观目的解释,新合同法制定时也只是从简单的法律位阶限制上来防止无效合同的泛滥。这不能从根本上认识强制规范和合同效力之间的关系。《强制规范与合同效力:以合同法第52条第5项为中心》在廓清和界定相关重要概念基础上,首先根据目的解释,构建了以合同法第52条第5项为中心的我国法律上的强制规范违反禁止规则的规范基础,即,原则和例外的规则体系。“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合同无效”是原则,“但是如果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除外”是例外;并且
《婚姻诉讼前沿理论与审判实务》是我国部以单纯婚姻(身份)关系为研究对象的专著。其特点是: 1,内容新颖,具有前沿性。身份关系是我国法学理论研究的薄弱领域,所涉及的都是前沿理论问题。其中离婚无效、婚姻成立与不成立、性与婚姻、“非常婚姻”(同性婚姻、变性婚姻、虚拟婚姻)等,尚属理论上的空白领域。 2,法律根据充分,具有性。作者对我国不同时期3部婚姻法及100多个司法解释和婚姻行政法规进行了梳理、鉴别,严格区分“当时有效”与“现行有效”的界限,以其作为处理不同婚姻的法律根据,从而使其具有性。 5,理论联系实际,具有实用性。《婚姻诉讼前沿理论与审判实务》把现实问题引进法律,把法律适用导入现实,用理论连接现实与法律,使现实中的疑难问题能够在法律上找到答案,使法律适用问题能够在现实中“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