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裁诉标准与规范(第二版)》,本书是《劳动争议裁诉标准与规范》的第二版。版于2011年问世,并荣获了首届“首都法学成果奖”(著作类)三等奖。本书出版后,劳动法领域立法频繁:2011年,《社会保险法》正式施行;201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了《劳动合同法》;2013年,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2014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实施。这些规范性文件对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必然产生新的影响,也直接导致本书版中的诸多内容需要更新和替换。第二版在内容上的增删修改超过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类所处的社会生活环境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人类在与自然的交往中逐渐认识自然规律并逐渐实现自己的设想、构思,使得人类的生活更加自由和舒适。在这过程中人类不知不觉都在进行着设计,当人类的历史进入工业社会时,这种创造性的活动就是今天被人们所称的工业设计,在我国被称为外观设计。 相对于整个法律制度而言,知识产权制度虽然出现的时间不长,但是发展非常迅速,其内容不断丰富,规则不断完善,体现出鲜明的时代性和多样性。外观设计专利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并列为我国专利法保护的专利类型。随着人们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增强,我国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已居于世界一位。这彰显出外观设计保护制度在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已经占有重要地位,体现了我国的外观设计保护水平在不断提高。 然而,尽管我
《知识产权与民法关系之研究》主要围绕知识产权的产生与发展,以及它和传统民法融合的轨迹,先后按章节顺序展开以下几个主题: 首先,知识产权作为晚近诞生的民事权利,是基于何种理由创立,背后有怎样的因缘,其历史的背景究竟是什么?其次,知识产权在其发展的历史上,如何结集成一个法律上的概念?第三,知识产权本质上为私权的属性,必定使其不可能脱离传统民法的影响,然而19世纪的民法法典编纂运动是如何进行的?为何遗失了知识产权?第四,近现代的民法制度如何具体地影响了知识产权制度自身的形成和发展?第五,知识产权日渐显露的反公平倾向,和民法追求公平的基本理念之间内在的矛盾,应该如何调和?最后,强调逻辑和体系完整的民法典与历来缺乏体系性的知识产权,在其立法模式的相互关系上,我们将有如何作为?
国际技术转让跨国公司的技术转让:技术转让的资源成本专门技能和有效的技术转让的市场。授权和交叉授权从技术创新中获利:整合的含义版税、专利权、创新的价值商标和商标评估的入门书组织研发跨国企业。
国际技术转让跨国公司的技术转让:技术转让的资源成本专门技能和有效的技术转让的市场。授权和交叉授权从技术创新中获利:整合的含义版税、专利权、创新的价值商标和商标评估的入门书组织研发跨国企业。
《知识产权理论丛书:历史视野下的知识产权制度》以时间为轴,描述和讨论了自中世纪后期以来知识产权制度萌芽发轫、诉诸立法、争论改革、生长普及、形成体系和走向国际化的过程。在这种描述和讨论中,我们可以看到经济、政治、科技、文化和国际关系等诸多因素与知识产权制度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从而理解知识产权制度是如何深刻地镶嵌在近现代人类社会的生产方式和组织结构之中,并引发对当代中国和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如何完善的思考。《知识产权理论丛书:历史视野下的知识产权制度》适合知识产权法专业的研究生和对知识产权基本理论、知识产权制度史、知识产权文化和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感兴趣的研究人员作参考用书。
《医疗损害责任》主要内容包括:《侵权责任法》出台前有关医疗损害责任的立法、《侵权责任法》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的规定、医疗行为、医患关系、医患法律关系的要素、医患纠纷、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体系概论、外国及地区医疗损害责任之归责原则、我国《侵权责任法》出台前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之发展演变、《侵权责任法》有关医疗损害责任之归责原则体系设计等。
知堂先生尝以“诗言志”与“文以载道”为脉,讲述中国文学史。载道无需多说,先生所以属意言志,倡文学自主论,乃心仪袁中郎“信腕信口,皆成律度”之风骨使然。后学如我等亦以为,倘使学术路向定于一尊,不论其如何铺陈宏阔,恐皆非学人之福。“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实乃学术之魂魄所系。是以,文库惟愿附骥先贤,于术业专攻之处,为求证私法学自由独立之品格,略尽绵薄。 文库既奉自由独立为圭臬,其旨便非策论制艺之术,而以独抒性灵、不拘格套为要;量度文章高下之标尺,亦非在学术之外,而依其知识品质为断。因此,文库所关心者,惟著述之问题意识、论证逻辑、知识贡献而已。至若是否阐道翼教,能否经邦济世,则未遑置论也。 学术乃天下之公器。私法之学虽系舶来,国人却似乎不必念兹在兹,严守夷夏大防、体用之别。
民法为私法之基本法,而民法总则又为民法之基本部分,举凡私法上之原理原则,如私权之主体--人、私权之客体--物、及私权之变动--行为等基本问题,胥在于斯,帮习法者必以民总为始,而用法者亦必以民总为重。 本书以我民法总则编为主要之论究对象,除对于上述之基本问题,均分别予以剖述外,并轩重于下列二端: 一、外国之比较:外国立法例乃他山之石,如能参证比较,则对于本国法之研究,庶可作优劣适否之判断门吊销我现行民法,其内容多自大陆法系诸国继受而来,追本溯源,对于外国法(母法)之研究,尤属必要。因而本书特将法、德、瑞、日、泰五国民法有关条文,随书中引述我民法条文之所在,分别译注于该段正文之后,俾资比较。 二、特殊问题之探究:民法总则中,不少特殊问题,如法人之侵权行为能力,公序良俗,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