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总论(第二版)》共十一章,涉及商法的概念与特征、商法的地位、商法的产生与发展、商法的理念与原则、商法的渊源、商法的体系与立法模式、商主体通论、企业通论、商行为通论、商事登记制度以及商号制度等,既吸收了近年来的全新商法理论研究成果,又立足于中国市场经济制度及实践需求。在基本知识点之外,基于商法的实践性特征,本书还为体现商法理念的商事法律实践中典型问题的解决提供基本思路与方法,力求将商法理念与原则融汇于具体法律适用的解释中,从而使商法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关系更为明晰,帮助读者确立至关重要的商法理念与商法思维。
《商法--商科学生用(英文版第7版全新版高校工商管理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双语教学教材) 》是英文影印版教材,原著Law for Business Students是英国法学专家阿历克斯·亚当斯专为商科学生撰写的一本简明教材。全书以通俗的语言系统介绍了企业从事商务活动所涉及的各种法律,强调法律原理的应用。全书内容简明实用,案例和专栏资料丰富,并包含大量的练习,适合用作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商法、经济法等相关课程的双语教材。
本书共分为三编。编是论点综述,其体例是按照《商法总论》一书的章节而安排的,分为商法导论、外国商事法律制度概况、商事主体、商事法律行为、商事登记、商业名称、商业账簿等7章,分别介绍国内外*的研究成果和学者的各种不同观点。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对各种不同的观点我们并未作过多评论,更多的是作客观介绍。第二编是立法资料汇编,包括国外立法资料,国内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人民法院 有关批复、解答、规定、通知。在资料取舍上,对于国外浩如烟海的商事立法,我们只是撷选了一些著名的商法典和商事法律,而对国内的相关立法则尽可能地收集。由于本书涉及的是商法总论,因此,许多商法典和商事法律都是节选。第三编列举了主要参考文献。 ?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为国家及西部地区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各类高素质创新人才,构建教学研究型大学本科人才培养体系,西北政法大学于2005年制定了新的本科教学计划,特别强调增设专业选修课,其中民商法学院开设了《公司法理论与实务》的选修课,学时为34课时。通过几年的教学实践,该课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深受学生们的欢迎,同时,我们还积累了许多经验。目前学校已对2005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修订,制定出新的2009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其中《公司法理论与实务》这门专业选修课将继续开设。为此,我们在总结已有的教学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科教学的特点和本科生的需求,理论结合实际,专门组织有经验的一线教师编写了《公司法理论与实务》这本教材。 本书的写作体例密切结合这门选修课的特点,强调理论与实务的结合,并
本教材自初版至今已十年有余。其间,因现行法律的修订及新的研究成果出现,先后对相关的内容作了多次修订。此次修订工作完成之后,本套教材应属第五版了。 新的《保险法》是2009年修订的。这次修订是对《保险法》的一次全面修改,条文数量由修订前的l58条增至187条,绝大多数条款都有修改。本教材的此次修订,主要是就保险法编所作的修改。其余各编也.作了一些修订。
本书版于2002年8月出版后,由于内容新颖、实用而受到读者的欢迎。 本书第二版在基本保留版内容的基础上,根据近两年多以来有关法律法规变化了的情况,对版的内容作了删改和增补。 全书从婚姻家庭法的理论、婚姻关系、家庭关系、继承关系、涉外婚姻家庭及继承法律适用等五个方面,对我国婚姻家庭制度作系统的、全面的阐述,同时对一些法律尚无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新产生的社会现象也作分析和论证,以求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本书内容新颖,体现出理论性、实践性与应用性的统一;适合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学生作教材,也适用于非法学专业的学生作教学参考书,对广大公民维护自己的婚姻家庭权益和司法工作者的司法实践也有指导意义。
我国古代海关的起源,一般认为是在西周,至今已有三千多年的历史。其名称几经变迁,经历过关、塞、关楼、津、市、市舶司、月港督饷馆、钞关、户关、工关、榷关、常关等,直到清代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中国历史上才次出现了正式的、以海关命名的进出境关口。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丧失了关税自主权和海关行政管理权。为收回海关主权,培养我国自己的海关人才,清政府于1908年在北京创办了税务学堂,开创了我国海关高等教育的先河。1913年,北洋政府*批准改名为税务专门学校。在四十余年的办学中,该校为中国海关培养了二千余名专业人才。 新中国的海关专业教育起步于1953年,以上海海关学校的设立为标志。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上海海关学校升格为上海海关专科学校。1996年更名为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2007年3月,*
以小博大的交易机理、精算及条款标准化的产品设计技术、社会风险管理的功能定位是保险市场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保险法也由此围绕如何有效地实现防范利用保险获得不当利益、克服双向信息不对称、张扬风险管理积极意义等基本目的而展开。本书不求对保险法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展示的体系性和全面性,而是围绕保险市场法律需求的逻辑主线,聚焦保险交易的技术属性与伦理属性、政策属性之间的关系及其对保险制度的影响,选择性地探讨新型产品对保险定义的冲击、人身保险保险利益认定的纷争、保险人说明义务被过度利用与保险条款公平性评判过度道德化的危机、责任保险扩张的边界、巨灾保险的发展瓶颈、保险消费者保护监管等热点问题。
“高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配套测试”丛书专为法学院(系)学生掌握法律专业知识、锤炼法学思维、提升法学应试能力而精心设计,本着“教学结合、寓学于练”的思想来编写。 本套丛书一版以来已一年有余,在这段时间中,我们收到了很多热心读者的来电来信,其中有对图书提出宝贵意见的,也有对图书答案进行探讨的,但更多是对书的设计及内容的肯定。我们在获得这种好评并略感欣慰的同时,感受更多的却是压力。为了满足读者新的需求,我们对本套丛书进行了再版。在继承版优点的基础上,对原书的内容又进行了深加工和精提炼。
自2002年执教于中国政法大学以来,除了完成经济法研究所的教学任务以外,我几乎每个学期都要在昌平校区给本科生讲授商法课,而公司法是商法课中重要的内容之一,本教材就是自己长期在商法教学线对公司法教学内容的一个总结。本书并非一蹴而就,而是这些年来结合我的公司法教学工作,特别是在探索本科生学习规律的基础上,针对法学本科生如何学好公司法而写就的一本教科书。当然,本书的出版亦为希望了解或者研习公司法律制度的各界人士提供了一种选择。 这些年来法学本科生面临双重环境:一是毕业后就业竞争压力大,为了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必须刻苦学习,导致学生们在校学习任务十分繁重,此可谓竞争激烈;二是自国家司法考试制度改革之后,本科生在读书期间即可参加司法考试,此可谓机遇难得。面对上述机遇和挑战并存的环境,我就
法学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并居于先导性的战略地位。在我国社会转型的新世纪、新阶段,法学教育不仅要为建设高素质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服务,而且要面向全社会培养大批治理国家、管理社会、发展经济的高层次法律人才。近年来,法学教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法科数量增长很快,教育质量稳步提高,培养层次日渐完善,目前已经形成了涵盖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生、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研究生、法学博士研究生的完整的法学人才培养体系,接受法科教育已经成为莘莘学子的优先选择之一。随着中国法治事业的迅速发展,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法学教育的事业大有可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前途充满光明。 教育的基本功能在于育人,在于塑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法学教育
本书是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选修课教材中的一本。本书以票据法理论为基本线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相关的行政法规为依据,同时吸取了日内瓦票据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的票据法原理,对于票据法的各个基本制度和规则进行了系统的介绍和分析。全书共分11章,分别为:票据与票据法、票据法律关系、票据当事人的权利、票据行为、票据 的伪造、变造与涂销、票据的丧失、票据抗辩、空白票据、汇票、支票、本票。修订第二版教材在版教材的基础上,融制度介绍与规则分析于一体,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对于票据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和基本规则的系统阐述;同时对我国票据法制的发展方向提出了建议。
商法是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实质意义上的商法又包括狭义的商法和广义的商法。狭义的商法仅指调整国內商事关系的私法。广义的商法是调整各种商事关系的商法规范的总称。还可分为国际商法、国內商法,国际商法包括各种商事公约、商事习惯法。国內商法包括商法典、商事单行法规、商事判例法、商事习惯法。从现代各国商法的內容上看,商法日益表现出国际性规范与国內规范相交错、公法规范与私法规范相融合的趋势,要严格区分国际商法与国内商法、商事公法与商事私法已极为困难,此即为商法的突兀性。商法的调整对象是商法爭关系。商事关系是商人以营利为目的的营业活动所产生的社会关系。商法的特点包括:内化了公法因素的私法,技术性与非伦理性,组织法与行为法结合,强制性规范与构成性规范并存,商法的发展变动性与国际性。
本书将商法的相关法律文件进行拆分,严格按照理论的系统性进行编排;并按照课程进度的设置分章设节,使得法条与教材实现无空隙对接,便于课堂教与学使用。 本书的内容主要由以下几个特色板块构成:本课重点:提示每课教学的重点,使得课前预习、课堂学习、课后复习具有针对性;法条突破:甄选主流教材重要知识点涉及的重点法条,并以“——”形式标注法条中的重点词语,突出重中之重;法条链接:列举与重要法条相关的其他法条,辅助理解重点法条;司考例题:紧密结合重点法条,精选历年司法考试的相关真题,便于加深理解,提高应试技巧;要点详解:针对有理解难度的重点法条,编写适当的解释,便于理解学习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精要速记:针对教材中重点、难点知识及易混淆的知识点,采用图表记忆的方法进行归纳,使得复习思路更清晰
本书根据*电子商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电子商务专业知识体系和核心课程教学大纲研讨会的精神,制定了“电子商务法”课程的新教材写作大纲。本书阐述了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电子商务市场法制环境的问题。对于网络游戏、电子金融、移动商务中的法律问题等都有专门章节阐述。对于*的电子商务法律难题和电子商务法律的新进展,特别是解决电子商务法律纠纷的实务给予应有的重视。 本书不但适合高等学校电子商务、国际贸易、经济管理、信息技术和法学等专业本科生或研究生使用,也可供从事电子商务法律实务或科学研究的人员,如律师、法官和检察官等对此有兴趣的人阅读。
本书吸收国内外法学教育的*成果,面向21世纪的法学教育,正确阐述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努力做到科学性、系统性和实践性的统一。全书涉及商法总论、商事主体、商行为、商事救济等,可作为教学的用书,也可供读者自学之用。
《票据法案例教程》从内容上,本教材以票据法的基本理论为线索,就每个具体理论问题设案情简介、思考方向、法律规定、法理分析以及自测案例五部分。力求以简洁的语言介绍案情、说明法理、解析实例,启发引导学生运用理论分析实际问题,增强学生自觉适用法律的能力。 从体系上,本教材与《票据法教程》是基本一致的。但《票据法教程》的某些“章”或“节”的内容,未能列入本教材的体系。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 其一,《票据法教程》的“绪论”各章节,不宜以案例方式解析说明,故本教材从体系上未包括“绪论”各章。本教材的“章”对应《票据法教程》“第四章”的内容,后续各章按均《票据法教程》排序,后“第十五章”对应《票据法教程》“第十八章”的内容。 其二,《票据法教程》各章中关于基本概念的解释内容,不宜以案例方
《学生常用法律手册》推出以来,得到了广大学生读者的支持与厚爱,有许多热心读者来信来电,向我们提出改进的建议。其中不少读者表达了这样的希望:分别针对法学专业教育涉及的主要部门法学,编辑一套更为细致、便于精研法规的“法律手册”分册。 本套丛书,即是源于读者的上述需求。 丛书共分八册:《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上)》、《民商法(下)》、《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与国际法》。 本套丛书旨在指引读者精研法规,全面掌握我国立法内容并学以致用,希望本书的编排体例对广大学生读者有所裨益。 广大读者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均可提出。我们期待着读者的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