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保护法学》在法学、自然科学、经济学、卫生学、伦理学等学科的基础上,对动物保护法的立法基础、历史沿革、体系、原则、主要制度等进行了全面、综合的论述。并按动物和动物管理环节的法学分类,对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动物保护立法作了详细介绍,对中外动物保护立法作了详尽比较,并对国际动物保护及其立法作了详细分析。资料性、学术性和综合性是《动物保护法学》的主要特色。 《动物保护法学》可供法学界、动物保护界、医学界、环境科学界、经济学界和伦理学界教学和研究参考。
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已成为就业市场上最有竞争力的学生群之一,特别是受到北京、上海等地的涉外律师事务所的欢迎。用这些毕业于的话说,究其原因,首先是他们独点鳌头的专业英语水平;其次,但也许是更重要的,是他们的案例教学过程中掌握的高人一筹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现在,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法学院,几乎所有比较法的和实务类的课程,都不同程度地采用了案例教学。在这里,这种教学方法已经蔚然成风、深入人心。
本书是一本聚焦法律风险的专著,它把金融风险中的法律风险提炼出来,针对不同金融机构的特点,对信贷流程中各个环节的法律风险进行梳理和展示,并加以条分缕析,真正做到了翔实而具体。
《搭售的经济效果与法律规制/法学新思维文丛》在梳理搭售的判例和经济学理论的基础上,分析了搭售与相关概念的关系,搭售现有主流理论存在的不足,搭售案件处理中司法与经济学理论在一定程度上的背离,提出要充分认识搭售性质的多元性,以及将搭售的经济学理论向简便易行的法律规则转換的问题,并以市场力量、单一产品作为违法搭售的构成要件,同时论述了和构成要件相关的相对优势地位理论与消费者强制在适用于搭售案件上可能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国现有的搭售立法并借鉴国外有关国家和地区搭售立法的经验,对我国搭售立法提出了一些建议。
毋庸讳言,法律理念的进步与影响深刻地体现在新《破产法》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具体来说,从法律体系看,新《破产法》拓宽了适用的主体,将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及其他各类性质的企业法人破产程序统一化,对于各类法人企业请求破产保护打开了方便门,使之成为一部真正意义上的保护法;调整和完善破产和解与重整制度是在保债权人债务人利益的前提下,对社会利益的关注和对职工利益的维护,体现了“拯救法”的特征;引入管理人制度,既扭转了破产清算组的行政色彩与非专业化弊端,又完善了介入破产程序的时点与程序本身的对应,有利于破产程序中法院止于主导,而管理人负责管理与清算的法律定位;而有关债务人诉讼案件的独立审判,是规避以往一概合并审理并一裁终审的效率的弊端,对相关当事人合法权利包括实体与程序权利的妥善保护。从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