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基本指导思想,批判地借鉴和吸收我国古代、近代和外国刑法典中的立法经验和思想观点,参考已有的理论成果,对于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的基本理论展开全面系统的研究,并力求能够为司法实务提供参考或者指导。根据这一指导思想,本文将主要采用以下不同的研究方法:一是历史的方法。通过对中国古代司法人员渎职犯罪的立法与司法的研究,总结出我国古代对司法人员渎职犯罪的立法状况与立法特点,并从中可以借鉴一些对现实立法和司法具有价值的法律经验。二是比较的方法。利用比较的方法对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进行研究,有利于开拓研究的视野,增进对他国(地区)关于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方面立法规定的了解和掌握,并从中剖析是非优劣,评述利弊得失,吸取域外法律文化的精华,从而更好地获得对司法
刑罚消灭制度的巨大价值在于:从立法上讲,它是刑事责任实现或终结的基本立法体现和认可形式之一,是对现实存在的犯罪黑数和刑罚真空现象的一种补救措施,是刑罚社会效应的实现方式之一,更是刑法人道主义内涵的体现,从司法上讲,一方面,可以有效减少司法成本并体现刑罚的效益性;另一方面,是督促刑罚权及时行使、杜绝司法懒惰的有效方式;从社会秩序价值上讲,不仅是对犯罪人积极自我改造、自我约束效果的承认和尊重,更是对社会自我净化机制和既存稳定秩序的立法承认,是避免刑罚机械干预而成为恶法的有效方式。刑罚消灭制度是刑法历史进步之体现,也是立法理性认识与司法手段有限之间矛盾的产物,更是刑法从本能走向理智的根本反映。 刑罚消灭制度在刑法理论体系中具有不可代替性:其一,符合刑罚宽缓化的倾向。
监禁刑在近代以来成为各国刑罚体系的中心,矫正罪犯使其复归社会成为监狱行刑的主旨。但是监狱行刑以将罪犯隔离于正常社会的手段,去追求罪犯再社会化的目标,却形成了手段与目标之间的深刻矛盾。在日益开放的现代社会中,监禁刑的运行成本在不断增加,而其改造效能却令人失望。为缓解这一问题,在西方兴趣了行刑社会化思想,主张慎用监禁刑,尽可能把罪犯放到社会上接受矫正,同时弱化监狱的封闭性,使其尽可能接近于自己社会,并扩大社会力量对自顾不暇正事业的参与,以利于罪犯回归社会。 行刑社会化代表着行刑发展的国了趋向。在行刑社会化导向之下,推下我国的行刑改革,已大成势而趋。本书旨在对行刑社会化思想的内涵、价值及立论基础等作系统而深入的探讨,并为这一思想在我国行刑实践的推行建言献策。本书除导论、结语
《刑事证据能力导论》通过历史考察和比较分析,指出刑事证据能力规范本质上只是英美法系陪审团审判模式下的一种排除证据的古老机制,它原本是一种技术性规范,为英美法系所独有。全书以理论开篇,以制度终结,无不是在围绕纯粹的法学问题进行探讨。全书共分五章,内容包括刑事证据能力规范的历史演变、刑事证据能力规范的体系、刑事证据能力规范与刑事审判程序、刑事证据能力的法定与裁量等。
我国现阶段的反腐败斗争,是在严峻复杂的国际环境下,是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和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的历史条件下进行的。由于各方面体制机制还不完善,各种腐朽思想的影响仍然存在,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在短时期内难以清除,反腐败斗争面临着不少新情况、新问题。比如,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仍然易发多发,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依然严重;一些腐败案件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窝案、串案、案中案明显增多;违纪违法行为日趋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社会领域、新兴经济领域案件和利用高新技术手段作案有所增加,等等。特别是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变化,一些贪污贿赂案件的作案手段更加隐蔽、复杂,办案难度明显增大。因此,必须加强对当前贪污贿赂犯罪中新情况、新特点、新形
基于对刑事政策作为一门“观察的科学”、“批判的科学”、“决策的科学”和“形而上的知识体识”的学科定位,梁根林对刑事政策问题的研究充分注意了实然审视和应然展望的逐步推进,应然展望又充分兼顾了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因而使其设计的解决具体刑事政策问题的方案既积极又稳妥,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梁根关于死刑的存废、去留在本质上不是一个法律问题而是一个政治问题的分析,不仅表明梁根林的刑事政策研究到了相当的思想深厚度,展现了其娴熟的学术驾御能力,而且使其对死刑的刑事政策分析具有丰厚宽广的学术信息,真正做到了思想深厚与信息宽广并茂。 “刑事政策研究系列”的出版,标志着梁根林在刑事政策研究上的成熟与自立,也足以使其在刑事政策域树起一座学术的高峰。 梁
学术之盛需要学派之争。学派之争需要领军人物与追随者。本书以我国刑法界学派之争的提倡者张明楷教授的刑法学说为研究对象,介绍了张明楷教授的主要学术观点,重点研究了张明楷教授刑法解释的基本观念、实质的犯罪论及其犯罪论体系的新发展等诸多问题,试图揭示张明楷教授所的刑法新思潮,从而为我国刑法学界未来的学派之争力所能及地铺垫基础。
本书从犯罪防控的角度解析犯罪人与犯罪心理现象。本书共有13章。围绕着“犯罪心理研究与犯罪防控”的主题大致论述了以下内容:如何以人为对象开展犯罪防控研究;犯罪人的基本类型;犯罪心理的不同表现;相关的防控建议。
本书介绍了外关于罪数理论研究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比较深刻地论证了罪数评价的基本原则及罪数判断的标准,并将这些原则和标准运用到“评价竞合形态”和“行为竞合形态”的研究中。 本书的创新之处在于两个方面:其一是体系上的创新,一反传统的罪数分类,将罪数体系划分为“评价的竞合”和“行为的竞合”两大类型;其二是观点上的创新,对传统罪数论的观点,给予了颠覆性的批评。本书认为:罪数的标准不是犯罪构成,而是犯罪客体的重合性;应立足于犯罪形态,而非条文关系,来研究法条竞合;吸收犯不是处断的一罪,而是实质的一罪;想象竞合犯和牵连犯,都是实质数罪,应当数罪并罚;连续犯就是同种数罪,对同种数罪应以“合罪刑”的方式并罚。
我国现阶段的反腐败斗争,是在严峻复杂的国际环境下,是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和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的历史条件下进行的。由于各方面体制机制还不完善,各种腐朽思想的影响仍然存在,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在短时期内难以清除,反腐败斗争面临着不少新情况、新问题。比如,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仍然易发多发,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依然严重;一些腐败案件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窝案、串案、案中案明显增多;违纪违法行为日趋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社会领域、新兴经济领域案件和利用高新技术手段作案有所增加,等等。特别是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变化,一些贪污贿赂案件的作案手段更加隐蔽、复杂,办案难度明显增大。因此,必须加强对当前贪污贿赂犯罪中新情况、新特点、新形
陈晖所著的《走私犯罪论(第2版)》是一本真正意义上研究走私犯罪的书,其中运用经济学成本收益的比较分析公式,为预测未来走私犯罪的犯罪趋势提供了参考方法;对走私犯罪特殊形态特别足对既遂未遂标准的次完整概括,开启了走私犯罪未完成形态的热烈讨论;对走私犯罪司法解释的学理解读,较准确地把握了走私犯罪的特征,为司法实践提供了参考,等等。和初版相比,《走私犯罪论(第2版)》根据走私犯罪立法和司法上的重要变化,在章节上做了补充。对各章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增加了如下亮点:一是完善了对走私犯罪的研究方向,对司法实践有重要的参考意义;二是开展了对走私犯罪的实证研究,充实了对走私犯罪的理论研究;三是对走私犯罪死刑存废进行了理性思考,发出了不同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