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张明楷教授风格鲜明、独步学林的代表作。无论是理论体系的构建,抑或分析问题的逻辑,都带有强烈的法益保护思想和浓厚的大陆刑法理论的气息。 作者抉微发隐、深考精思,一以贯之地以刑法解释学为本体,发掘成文法的真实含义和内在理念。第六版仍然坚持在遵守罪刑法定原则的前提下对构成要件进行实质的解释,在违法性方面采取结果无价值论的立场,在责任领域采取以心理责任论为前提的规范责任论,在刑罚论领域采取以责任刑限制预防刑的并合刑论。 第六版再次扩容近六十万字,不仅增加了《刑法修正案(十)》《刑法修正案(十一)》的相关内容以及2016年7月以后公布的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还在以下方面有不同程度的增删与修改: ,在刑法基础论方面,对刑法的修改、刑法的基本原则与溯及力等问题增加了相关内容;第二,在犯罪论
本书是张明楷教授风格鲜明、独步学林的代表作。无论是理论体系的构建,抑或分析问题的逻辑,都带有强烈的法益保护思想和浓厚的大陆刑法理论的气息。 作者抉微发隐、深考精思,一以贯之地以刑法解释学为本体,发掘成文法的真实含义和内在理念。第六版仍然坚持在遵守罪刑法定原则的前提下对构成要件进行实质的解释,在违法性方面采取结果无价值论的立场,在责任领域采取以心理责任论为前提的规范责任论,在刑罚论领域采取以责任刑限制预防刑的并合刑论。 第六版再次扩容近六十万字,不仅增加了《刑法修正案(十)》《刑法修正案(十一)》的相关内容以及2016年7月以后公布的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还在以下方面有不同程度的增删与修改: ,在刑法基础论方面,对刑法的修改、刑法的基本原则与溯及力等问题增加了相关内容;第二,在犯罪论
为了更好地适应刑法学教学之需要,我们编写了读者面前的这本《刑法学》教科书。编写过程中,我们努力做到基础性与新颖性并重、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结合、传统性与创新性相协调,以满足法学本科生学习刑法学的需要,同时适应法学研究生研究我国刑法学的基本需要。 本教科书以我国传统刑法学知识体系为基础,借鉴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刑法理论体系与内容的合理成分,主要是,在犯罪论体系上将犯罪构成要件与构成要素相区别。刑法学总论依然采取传统的犯罪客体、主体、客观方面、主观方面四要件犯罪论体系,但是突出了刑法学知识与理论内容的相互联系和法学专业的思维方法与推理技巧,尽可能地贴近刑事司法实践和法科学生认知规律,并为将来可能的理论转型做好准备;刑法分论部分则集中阐述具体犯罪构成的主客观要素,反映具体犯罪的特殊
这部“十一五”*规划教材《犯罪学》(第二版),对此前我们主编的“十五”*规划教材《犯罪学》,作了较大幅度的修订。作为*规划教材,本书写作的总体目标是:精品教材,权威著作。在写作过程中,我们致力于做到:概念准确,表达清晰,阐述系统;体系完整,内容丰富,重点突出;论述客观,说理透彻;理论联系实际,总结实践经验;反映时代精华,力求创新开拓。 本书保持“十五”规划教材《犯罪学》的总体框架,以总论与专论的体例展开犯罪学的知识体系,但不拘泥于以往犯罪学的篇导论、第二篇犯罪现象论、第三篇犯罪类型论、第四篇犯罪原因论、第五篇犯罪防治论等一般性框架。在具体内容上,注重犯罪学基本知识的阐释,总论包括犯罪学概述、研究方法、犯罪现象测量、致罪因素、犯罪预测与预防以及刑事政策等;分论包括暴力犯罪、财产犯罪
《刑法总则案例教程》的主要目的,是想用案例解释刑法总论法律或者知识上的要点。为此,在案例选择上,注重的是典型性、代表性;在案例编排上,遵循了刑法学教材的体系,并且尽量使基本的法律或者知识点都有相应的案例说明。另外,也想通过一些案例反映刑法的实际适应情况。为此,选编的案例力求真实,并注明出处。 《刑法》虽然已经施行了一年多了,但是依据修订后的《刑法》审判的、在学理上具有典型性的案例并不好找。所以,本书选编的,大多仍然是依据修订前的《刑法》和刑事条例处理的案例。好在这对解说刑法总论并无大的妨碍,因为《刑法》总则修订前后的内容变化不大,况且有的经典性的案例本身就有很高的学理价值,不受法律变化的影响。
本书全面阐述和介绍了有关刑法的相关理论和其所包含的各种罪名的成立要件、处罚办法,包括*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和相关的*立法解释。
本书全部选取实践中真实、典型、疑难的案例,每个案例都标明了判决书字号或者是案件来源,确保该案例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对于每个案例的分析都分为被告人基 本情况、指控事实与主张、辩护与辩解意见、裁判事实与结论、解案思路与问题、学理分析与评价六个部分,在将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和案件从起诉到裁判的整个过程 展现在读者面前的同时,提出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和解案思路,并运用刑法理论进行剖析,终对于案件裁判进行理论上的评价。
《法学课堂***法规精编之刑法》就是法条,有本不错的法条汇编,就如同你的良师益友,可以让你对法律的理解更为透彻,对法学的运用更加得心应手。如果离开了法条的支撑,法学理论将成为无本之木,无水之源,空洞而虚无了。
刑法学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可以说,所有的刑法学研究,终目的都在于解决罪与非罪以及如何定罪量刑的实际问题。学习研究刑法的方法有很多,其中案例分析方法,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好途径。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研究,不仅可以加深对刑法基本原理的理解和把握,提高基础理论水平,而且还可以增强学习研究者运用刑法理论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另外,复杂、疑难案例中暴露的许多问题,必将促使我们不断努力提高某些刑法理论、原理的科学性和完整性,甚至有助于我们不断地修正、完善刑法理论和刑事立法。 本书面对的读者主要是高等院校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生,也可供刑法专业研究生学习研究刑法使用。在编写本书时,我们注意了以下几个原则:(1)基本按照教材的体例和内容顺序排列,以方便学生学习研究。(2)尽量选择有关知识点中存在疑难争
当今社会的变幻莫测,与之相应,刑法也在频繁修改。当我们还没有真正进入解释的时代时,事实上却进入了立法时代。但是,任何立法都需要解释,刑法也不例外,这也是修订本教程的原因吧。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在刑法总论方面,对刑法的基本原则、犯罪的特征、共同犯罪的本质等问题作了一定修改;在罪刑各论方面增加了《刑法修正案(七)》的内容(按照“两高”的司法解释确定罪名);此外,添加了新近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
《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规划教材:刑法学(第3版)》彻底放弃了以往的“犯罪构成”概念,并对犯罪论体系进行了适当调整。以往的“犯罪构成理论”存在很多问题,将“犯罪构成”作为静态的定罪标准与模式意义上的概念,是其技术构造层面上的*缺陷。因此,本书彻底放弃这一意义上的“犯罪构成”。但是,为了保持历史的联系,并吸收以往犯罪构成理论的知识贡献,本书保留了“犯罪构成”术语,将其作为与“构成要件”概念相对应的、动态判断与评价意义上的概念对待,因此而有着与危害行为“构成犯罪”差不多的意思,并有意识地交替使用“犯罪构成”与“构成犯罪”。结果发现,没有“犯罪构成”概念,并不妨碍顺利地解释我国刑法的各项规定。本书与以往流行的犯罪论相比,虽然不否定以往犯罪构成理论“整体性”观念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
刑法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学体系中重要的部门法学,是普通高等学样法律专业主干课程。刑法学以我国刑法为研究对象。不断有吸收了我国*的立法内容、刑事司法实践经验以及学术研究成果,不仅是刑法学内容不断完善与发展的需要,也是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教材的需要。 本教材以1997年修订刑法典为基本依据,吸收了国家立法机关*的立法内容及司法机关的司法解释内容,参照并借鉴了相关教材的体例与内容,采取了刑法学理论中比较通行的编排体例与观点,力求比较全面、正确地阐述刑法学的原理和基本知识。同时,鉴于刑法学内容宠大,为便于学习,本教材的编写力求简明扼要,注意对各类具体犯罪的分类,对刑法分则中各类犯罪,根据实践的需要进行了详略不同的论述,以便重点突出但又不失完整。全面、准确、简明是本书编写的基本指导思想。
刑法学的内容十分丰富,而且,随着我国刑事立法与司法实践的不断发展,其内容正越来越丰富。目前,各类刑法学教科书的篇幅越来越大,也在某种意义和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这一点。虽然本教材的篇幅给了我们很大的压力,但是我们以科学性、理论性、实践性和系统性为基本目标,希望在勾勒出刑法学理论框架的基础上集知识性、理论性于一体,既为课堂讲授留下空间,又不遗漏法学本科生应当掌握的基本内容。具体方法是,在高度抽象的基础上,将刑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具体化,提纲挈领,简明扼要,力求基本概念明确、基本原理科学、基本知识系统,在科学性的基础上突出可读性,在理论性基础上突出可操作性,在准确性基础上适当地通俗化,在系统性的基础上突出重点与难点,以适应和满足刑法学本科教学以及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基本需
教材所选案例作了全面、彻底的更新,基本上是来自司法机关公报、机关刊物和业务指导出版物所刊载的典型案例(或谓指导性案例)。本教材的编写原则不变,即供法学本科生和刑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研究生使用,并作为司法实务工作者和其他专业人士的参考用书。通过分析疑难、复杂、重大案件,讲解对司法实践有重要意义。本教材既对官方文献所刊载的典型案例予以真诚尊重,又不放弃理论研究所应当持有的适度批判立场。
改革开放30余年来,随着国家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不断进步和法学研究的日益繁荣,我国高等法学教育领域研究生的培养也获得了空前的发展。但是,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面世的法学类研究生教学用书却甚为欠缺,这种状况不利于对法学类研究生的培养。有鉴于此,中国法制出版社经过研究论证,决定组织编著出版法学研究生精品教材系列,并委托我主持编著其中的刑法学教材。本人深感荣幸和责任,遂按照出版社的要求和教材写作的需要,邀约我国刑法学界多位同仁参与,经过约一年半的研究写作,完成这套刑法学教材,并交付出版。 这套刑法学研究生教材包括上下两卷:上卷为《刑法总则要论》,包含“刑法通论问题”、“犯罪与刑事责任问题”、“犯罪形态问题”和“刑罚总论问题”等四编计29章;下卷为《刑法分则要论》,包含“危害公共安全罪”、
在刑法分论中,重点罪名的阐述一般区分为四个部分:概念、构成要素、认定、罪名。叙述的重点在第二和第三部分。第二部分,对于“构成要素”的阐述,侧重于构成要件的分解,即分解罪行与罪责(主要是罪行),反映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特殊性。第三部分,关于犯罪“认定”的阐述,侧重于构成要件和构成要素的综合。对于非重点罪名,只是阐述重要的构成要素或者实务中的疑难问题,对于一部分具体犯罪的叙述直接取材于司法解释中重要而有价值的内容。如此,避免了许多不必要的重复,大大地节省了篇幅。 本书采用传统的叙述方法,并没有什么创新。但是,本书二分犯罪概念并没有像以往刑法教科书那样使用犯罪主体、犯罪客体这些概念,所以叙述结构有很大的不同,具体犯罪的阐述避免了犯罪主体的无谓重复和犯罪客体的空洞叙述。此外,本书加
本书是罪犯劳动改造学方面研究的*成果。根据监狱体制改革和罪犯劳动改造工作创新发展的新要求,立足于中国罪犯劳动改造的实际,总结罪犯劳动改造工作的成功经验,吸收和借鉴国外监狱罪犯劳动的有益研究成果和做法,提示了罪犯劳动改造本质的联系、规律和特征,抽象出具有普遍意义的罪犯劳动改造基本原理,系统阐述和探讨了新中国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罪犯劳动改造实践动作方面的重要问题。该书体系完整,内容丰富,理论扎实,操作性强。可作为政法院校刑法学(监狱学)专业研究生、监狱管理专业本科生的教学用书和司法警官院校专科生的教学参考用书,也可作为广大监狱人民警察和监狱学科研人员的参考书。
根据西南政法大学与法律出版社签订的合同,本教材由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科教学科研人员负责编写。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科1953年由四川大学、重庆大学、云南大学、贵州大学等西南著名高等院校法律系的刑法学科合并组建而成,1981年成为全国早获得刑法学硕士授予权的刑法学科之一,2001年成为博士学位授权点、目前已成为具有雄厚学科基础和优良学术传统,在全国发挥重要影响,并具有一定国际知名度的省级重点学科。考虑到本教材的参编人员都是具有扎实的刑法专业基础丰富的教学经验的老师,本教材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将是我校刑法学教学主要采用的教材,除明显与通说抵触或明显不符本教材编写要求的部分内容外,主编和副主编基本上未对各章节撰写人的内容进行非文字方面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