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的法律已经逐渐脱离原始法的直观、感性的想像,变得愈来愈抽象和晦暗不明,与工商时代的多种语境、关系和变数扭结在一起,形成了一个被多重意义、多种系统环境包裹着的系统。生活在当下的每一个人,哪怕是创造法律身形的立法者和专事研究的法学者亦难以窥览其复杂交织的全貌。不可否认,秀的法学者都会在这个利维坦面前显得局促和惶惑。我们似乎普遍具有的无力感。
《南京国民政府审判制度研究》运用大量的统计资料和国民政府档案材料,从观念、制度和实践的不同层面,对南京国民政府审判制度的实际运行状况进行了深入的实证研究。
中国行政诉讼法中没有规定诉的种类。虽然依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对判决内容的不同规定可以将判决分类为维持判决、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和变更判决,并相应地也可以将诉作出诸如维持之诉、撤销之诉、履行之诉和变更之诉等的分类。但是在起诉、受理、举证责任、对诉讼请求的实体审查等具体诉讼制度中,并没有对诉的不同种类予区别对待。读了本书之后,您会发现德国与中国的情况不同。
该书是作者多年的研究成果,是日本行政法学关于行政裁量研究的一部重要著作,该书系统阐述了自由裁量的界限与法院统制的关系、裁量论的推移、裁量的界限、裁量的统制中行政踩裁判的界限,以精炼的语言清晰地整理了德国行政裁量的学说史,对于把握行政裁量论的脉络具有重要价值。
中国在20世纪初叶进行法制改革之时选择移植了德国法的模式,自此之后,从德国法继受过来的一整套概念、原则、制度和理论的体系即逐渐地融人中国社会,并且现在已经成为中国法律传统和法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故此,在这块渗透着德国法养分的广袤土地上借鉴、学习和参考《德国民法典》,是应当有着深厚的内在基础和关联的。法制和法学是一个具有高度时间性质的过程,在这个时间过程的进行中总是在不断地融入和吸纳人们的智慧,并且同时在不断地扬弃那些陈旧落后并妨碍发展和进步的内容,因此借鉴和学*是必要的,而且也是理性和明智之举。如果在这个基础之上能够将中国的固有法与外国的继受法相结合,并进而像德国那样在自己国家的土地上再创一个“潘德克顿”时代,那么这虽然是最为令人企盼的结果,但更加要求一代甚或几代学者付出巨大
《瑞典仲裁法:实践和程序》主要内容包括: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对诉讼程序的阻碍、多方仲裁、仲裁员、程序原则、仲裁程序、裁决、费用、裁决的无效和撤销、瑞典裁决的执行、国际事项等。
《证据科学文库:科学证据基本问题研究》的核心将致力于探讨为科学证据可采性标准提供支撑的那些基础性问题,旨在为实践中评价和运用科学证据提供一个理论上的分析框架,以帮助事实认定者更准确、更科学地认识和采纳科学证据。这些基础性问题构成了科学证据的相关基本问题,主要包括科学证据的语境问题、科学证据的认识论问题、科学证据的证明逻辑问题、科学证据的价值与伦理问题以及科学证据的法律规范问题等五个方面。
《用数字证明法律和诉讼中的实证方法》展示了一些社会学和统计学工具在下面两个领域中的应用:在法庭上提供证据,研究与法律有关的重要问题。全书包含大量的实际案例,涉及死刑、陪审团遴选、用工歧视、大范围侵权和DNA图谱技术等。解释了研究者如何导出宝贵而可靠的数据——通常这些数据并不难获得,也解释了这种努力在有些情况下会出现偏差的原因。用非专业语言阐明了如何处理辨别因果关系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的各种基本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