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上维权法典·国际海事公约篇·附光盘第3卷海洋环境保护:(精)》收录的是由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防污染技术类公约和议定书。其中《国际防污公约》是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防止船舶造成海洋污染方面最重要且影响力的公约,该公约通过公约条款和技术附则的要求,针对船舶油类、有毒液体物质类、包装有害物质类、生活污水、船舶垃圾以及船舶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实施全面约束,为防止船舶污染、保护海洋环境提供了法律保障。还收编了《1972年防止倾倒废弃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公约》和《1972年防止倾倒废弃物和其他物质污染海洋公约1996年议定书》。
本书共六章:章国际商事仲裁的理念,论述了国际商事仲裁的性质和价值取向;第二章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概述,论述了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的意义及其与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的关系;第三章和第四章论述的都是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的基础;第五章国际商事仲裁程序中的管辖权问题,论述了对仲裁管辖权的抗辩和仲裁管辖权异议的初步裁定及其影响;第六章裁决作出后的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问题,论述了裁决作出后仲裁管辖权的司法审查以及执行与撤销裁决程序中的仲裁管辖权异议。 本书的专著对国际商事仲裁问题没有泛泛而论,而是就国际商事仲裁的具体专题进行深入的比较研究。
本书是一篇新著的《公法与私法》。著者自从事行政法的研究以来,对于公法与私法之区别及其关系的问题,就不断地关心着,而且公表了不少的论文。不用说,我是反对那否定公法与私法的区别的所谓法一元说的,但是,若过于偏重两者的区别,以为两者的法律关系之性质完全不同,其所适用之原理亦各异的那种论调,我对之亦未能赞同。尤其是曾一时,以公法为权力关系的法、私法为对等关系的法的学说,虽然含着片面的真理,但未能完全贯通,我相信有修正的必要。明治三十七年(1)在《法政新志》发表的读了穗积先生(2)的《公法的特质》之后那篇论文里,即已论及此种旨趣。其后,大正二年在 《国家学会杂志》揭载的《论公法与私法的关系》、和大正三年在同杂志揭载的《公法与私法的中间区域》的两篇,亦同样是以此种旨趣与基干的。即至于今日,
我国民航事业无论在航空运输、通用航空、机群更新、机场建设、航线市局、航行保障、飞行安全、人才培训等方面都持续快速发展,与此相适应,航空法律建设也经历了不平凡的发展历程。航空法学的教学与科研在高等院校日益受到法学专业以及有关专业的重视。本教程为了适应航空法教学的需要,力争使学生了解航空法的概念、特点、发展历程及现代航空法的发展状况,掌握空中航行、航空器、航空人员、机场、空中交通服务、航空运输通用航空等法律知识,了解航空器援救和调查、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公共航空运输、通用航空及民用航空安全等方面的法律内容。鉴于国际、国内的航空法律正处于巨大的变革期,对于法律的变化和走向还难以准确把握,因此只能根据现行的国际内规定来阐释教学观点。我们认为,航空法教学是传授相对定型的知识的,至于理论
本书为“21世纪法学文库”之一。航空法是本世纪初,随着飞机的发明和航空科学技术的发展,而逐渐形成的一门新兴法律学科。现在,航空不仅在各国国防上占有重要位置,而且成为国际交往的主要交通工具和运输方式,因而在各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占有重要地位。 本书从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1944年芝加哥公约、国际航空运输管理的双边体制、不定期航班与包机、国际航空费体制、华沙公约及其修订文件、华沙公约的适用范围及其责任制度、客货运责任规则、其他方面的赔偿责任、对飞机的权利、航空刑法等方面进行论述,为你着重表现了作为一门新的独立学科的存在价值。
《高等院校文科教材:国际民事程序与商事仲裁法》为高等学校文科教材中的一本,该书对国际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民事诉讼地位、管辖权、诉讼中的证据、国际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国际商事仲裁、仲裁协议、商事仲裁的审理程序、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等内容进行了论述。
在我国加入WT0后,中国逐步迈入经济全球化的进程,现正成为其主要支撑者。随着中国越来越多地参与多边贸易谈判和争端解决机制,对WT0人才及国际贸易法和投资法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世界贸易组织法(以下简称WTO法)的教学和研究的重要性更为凸显。在中国加入WT0和完善“内外联动、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的新形势下,WT0法已成为法学、经济学和国际贸易学等学科本科生、研究生教学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 为适应加入WT0的迫切需要,并结合我们的学术资源优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在我国较早开展了WT0法的教学以及教学实践。2002年开始,我院在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课程中开设“世界贸易组织法专题”,作为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专业必修课。2004年3月,我院针对在校本科生开设“世界贸易组织法”,作为法学专业和其他本科生的专业
本书系美夕法尼亚州比亚努大学法学院保险法教授约翰·F.道宾所作,是美国法学院的保险法辅助教材。目前由法律出版社出版了英文第三版。2003年本书英文第四版出版,本译著就是第四版的翻译作品。 这本辅助着作采纳了特殊的编排体系。为了让法学院的学生了解作为保险法基础的保险学,著作开篇即以较大的篇幅对保险学进行了介绍,这样的徽法使得读者更容易理解本书后面的内容,同时也成为这本著作的的独特之处,在之后的内容中,作者相继对保险利益、风险解释、受保险保障的人、索赔程序、保险人的拒赔理由、弃权和禁止反言、赔付的方式、保险人为被保险人抗辩的义务、代位求偿权、再保险、保证保险、保险监管等内容进行论述,对的读者来说,这样的内容,这样的编排方式,都给人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
当代国际私法的实体取向是传统国际私法理论和20世纪国际私法革命理论相互激荡、相互妥协、相互融通而成的产物。本书篇阐述了当代国际私法实体取向的历史基础,第二篇是当代国际私法实体取向的具体展开,第三篇阐述当代国际私法实体取向的比较法基础。尾论指出,当代国际私法的实体取向从本质上说是两种正义,即“冲突正义”与“实质正义”的要求,同时是对两种正义要求的平衡。
《梁著国际组织法(第六版)》(作者梁西)分为五编(共十五章):编论述国际组织的基本原理、历史沿革、法律地位及主要发展趋势。第二编和第三编,联系国际实践,说明并比较两个最重要的世界性组织国际联盟与联合国的宗旨原则、组织结构、职权范围及活动程序等,对其中某些重大国际法问题,分别进行了重点阐述。第四、五两编,除对区域性组织及专门性组织及其法律制度作概括论述外,还综合介绍了世界各大洲的国际组织,叙述了海陆空通信运输、文化科教卫生、金融贸易及工农业诸方面的国际组织及原则、规律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