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会及善堂是明清社会的新现象,由地方士绅商人等集资、管理慈善机构。这些慈善组织兴于16世纪末期的明代,盛行于清代,甚至民初仍有不少传统善堂仍在运作,本书研究重点则在19世纪中期以前的历史。它们遍布全国,是清代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其重要性及社会意义不容忽视,其中渗透了复杂而具体的文化因素。本书既从客观的社会经济角度去探索善堂的成因,也从施善者的主观角度去分析善堂的功能与性质,从而深入解读了明清时代的社会文化。作者透过慈善组织发展的历史,看社会经济改变与价值观改变的关系,并与海外汉学对话,回应了中国有无“福利国家”传统之问,为明清社会描绘出一幅活泼的历史场景,丰富了世人对中国传统社会的认知。
善会及善堂是明清社会的新现象,由地方士绅商人等集资、管理慈善机构。这些慈善组织兴于16世纪末期的明代,盛行于清代,甚至民初仍有不少传统善堂仍在运作,本书研究重点则在19世纪中期以前的历史。它们遍布全国,是清代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其重要性及社会意义不容忽视,其中渗透了复杂而具体的文化因素。本书既从客观的社会经济角度去探索善堂的成因,也从施善者的主观角度去分析善堂的功能与性质,从而深入解读了明清时代的社会文化。作者透过慈善组织发展的历史,看社会经济改变与价值观改变的关系,并与海外汉学对话,回应了中国有无“福利国家”传统之问,为明清社会描绘出一幅活泼的历史场景,丰富了世人对中国传统社会的认知。
本报告深入探讨了过去一个世纪的全球经验,对中国、美国、英国、德国、法国、北欧国家、日本和韩国的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近期新评估和展望。该报告可作为一个权威来源,用以增进对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演变及其在中国近期社会经济转型中作用的理解。 本报告是中国社会保障学会(CAOSS)、国际劳工组织(ILO)、德国艾伯特基金会(FES)共同努力的成果。
《日本的医疗:制度与政策/阅读日本书系》虽然名为《日本的医疗——制度与政策》,但并不是一本对日本的医疗制度和政策进行概括或评论的书。也不是将已经发表的论文汇总编辑而成的论文集,而是从上述问题视点出发,对日本的医疗制度和政策的现状进行系统性的论述。《日本的医疗:制度与政策/阅读日本书系》的分析视角和结构将在序章中论述,简单介绍的话大致如下:在序章中,以围绕医疗定量配给(设定先后次序)的讨论为素材,弄清有关医疗制度和政策的问题所在。Ⅰ部“历史”,主要介绍日本医疗制度和政策的发展变迁。Ⅱ部“比较”,主要是与各先进国家的医疗制度和政策进行比较。Ⅰ部和Ⅱ部的主要目的是,将历史与比较作为两面镜子,从而清晰地呈现出日本医疗制度的改造和政策课题。Ⅲ部“展望”,大致区分为医疗保险制度与医疗供给
\\\"本书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了系统研究: 一是融合型应急物流体系研究, 主要构建了融合型应急物流体系结构, 并对融合型应急物流体系的基础设施、 物资筹措、 物资储备、 物资配送、 信息平台和能力评估进行了系统研究, 探讨应急物流体系的组织指挥机构和运行机制;二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疗物资生产能力储备激励机制研究, 重点对应急医疗物资生产能力储备企业承储行为、 “政—企” 协同应急医疗物资生产能力储备激励、 “军—企” 协同应急医疗物资生产能力储备激励、 “军—政—企” 协同应急医疗物资生产能力储备激励四个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 提出了建设性政策建议; 三是融合型应急物流运用实例研究。 整理分析了唐山抗震救灾、 大兴安岭扑火行动、 汶川抗震救灾、 新冠疫情防控等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物流案例。\\\"
新加坡于2000年正式进入老年型社会,与我国步人老龄化社会的时间接近。但在此之前,新加坡政府已经开始关注老年人问题,并着手在养老事业方面进行尝试和探索。中新两国渊源颇深,在地理位置上,新加坡与中国一衣带水,是中国在东南亚最重要的合作伙伴之一;在人口构成上,新加坡75%左右的人口为华人;在文化传统上,新加坡与中国都深受儒家思想文化的影响,信奉 孝道 观念。因此,介绍新加坡养老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对于促进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书对国际发展援助的理论与实践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包括国际发展援助的历史和发展趋势、发达国家与新兴国家的不同理念、时代意义及背景、发展援助的质量和评估等角度,特别是重点阐述了中国发展援助的实践与成效,包括卫生、教育等领域,非洲、东盟等区域,特别关注减贫问题和包容性发展,并与后千年发展议程的国际动态相联系。
私力救济长期以来被视为一种落后和不文明的现象,但实践中它依然盛行,是人们面对冲突的典型反应,其存在有一定的合理性。应认真对待私力救济,发挥其积极功能,限制并疏导其消极倾向,建构公力救济、私力救济、社会型救济良性互动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私力救济为传统理论研究所忽视,本书是一项开拓性的工作。作者立足本土经验、运用跨学科方法,挑战了私力救济的流行观念,从全新视角论及公力救济、司法和法治问题,试图打通程序法与实体法、法学与社会科学的隔阂,探索一种迈向社会实践的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