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词典选收常用典故二千六百余条,每条由条目名称、释义、故事概述及出处四部分构成。 2.条目立名以通用性为原则,为体现典源及典故成名的流变性,部分词条在释义后注明“原作”或“也作”。不同典故出自同一故事者,另立条目,叙述故事时各有侧重。 3.释义由三部分构成:释词,通释,形容义、比喻义或引申义。释词只释疑难者,条目名称通俗易懂者不作通释。释义有不同理解者,用“一说”注明。有些疑难生僻字则随文标注读音。 4.故事概述以简约生动为原则,既忠于原文,又适当取舍,为保持故事的完整性与凝练性,交代前因后果,紧紧围绕词条名称展开叙述。 5.出处为典故出现最早或故事成型最早的典籍,二十四史、名著,重在类书及其他常见典籍不注明时代及作者,同一典故包括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故事者,出处用“分别见”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