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共分8章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防爆电器设备的安装、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线路、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装置、接地、工程交接验收等。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V2010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343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在行业标准 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JGJl42 2004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程。 本规程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3设计;4材料;5施工;6试运行、调试及竣工验收;7运行与维护。 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辐射供冷有关规定,并将标准名称改为《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2。增加了绝热层采用发泡水泥、预制沟槽保温板的地面供暖、预制轻薄供暖板地面供暖、毛细管网供暖供冷的有关规定;3.增加了辐射面传热量的测试方法;4.对各章节技术内容进行了全面修订。 本规程中用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下列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火力发电厂、变电站:1 1000MW 级机组及以下的燃煤火力发电厂(以下简称 燃煤电厂 );2 燃气轮机标准额定出力400MW 级及以下的简单循环或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厂(以下简称为 燃机电厂 );3 电压为1000kV 级及以下的变电站、换流站。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 定;4.站址选择;5.总平面布置;6.工艺及设施;7.建(构) 筑物与供暖通风换热;8.消防与给水排水;9.电气;10.仪表、 自控与通信。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 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 释,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 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 研究总院(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6号,邮 编:300384)。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 GB50545-2010》适用于交流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的设计,其中交流110kV~750kV适用于单回、同塔双回及同塔多回输电线路设计,交流750kV适用于单回输电线路设计。
本规范适用于对建筑功能、工期等有特殊要求的,不留设伸缩缝、不设后浇带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超大面积混凝土地面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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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本图集适用于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工业附属建筑以及其他建筑局部区域的多联式空调机系统的设计与施工安装。 主要内容:本图集编制内容包括编制说明、多联式空调机系统设计选用说明、室外机布置示例、工程实例、通用施工安装详图以及相关技术资料。 特点:本图集编制内容以符合设计人员施工图一次设计需要为基准,以多联式空调机系统的特点为重点,对于所涉及的常规系统不作详细叙述,以设计人员施工图一次设计所应达到的设计深度为本图集设计深度,施工安装部分为通用图,不涉及厂商自有的安装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的施工及验收,不适用于高压直流输电接地极的施工及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0194-201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共分13章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供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发电设施,变电设施,配电设施,配电线路,接地与防雷,电动施工机具,办公、生活用电及现场照明,特殊环境,供用电设施的管理、运行及维护,供用电设施的拆除等。
《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12D401-3):爆炸危险环境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安装》是根据修订后的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修编的,主要包括5部分内容:爆炸危险环境各种密封、隔离密封和防火封堵的做法、动力和照明配电线路的安装、照明灯具的安装和部分弱电设备的安装。
根据中国城镇供热协会标准化委员会《2019年批团体标准制订计划的通知》(中热协标委会[2019]1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2.术语;3.供热系统;4.设备与材料;5.工艺系统;9.供配电;7. 监测与控制;8. 管网施工;9.压力试验、清洗和试运行;10.工程竣工验收;11.运行与调节;12.管道及设施检查。本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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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16)》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基本条件;5设备和材料;6设计;7结构设计;8发电系统设计;9工程施工;10环境保护;11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12消防;13验收;14运行与维护。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电气专业的下列工程制图: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各阶段设计图、竣工图 2 通用设计图、标准设计图。2012-10-01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