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 7000系列标准现有22个部分,到本部分出版之日,已出版的GB 7000系列标准如下: GB 7000.1—2007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 GB 7000.2—2008灯具第2—22部分:特殊要求应急照明灯具 GB 7000.4—2007灯具第2—10部分:特殊要求儿童用可移式灯具 GB 7000.5—2005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安全要求 GB 7000.6—2008灯具第2—6部分:特殊要求 带内装式钨丝灯变压器或转换器的灯具 GB 7000.7—2005投光灯具安全要求 GB 7000.9—2008灯具第2—20部分:特殊要求灯串 GB 7000.17—2003限制表面温度灯具安全要求 GB 7000.18—2003钨丝灯用特低电压照明系统安全要求 GB 7000.19—2005照相和电影用灯具(非专业用)安全要求 GB 7000.201—2008灯具第2—1部分:特殊要求 固定式通用灯具 GB 7000.202—2008灯具第2—2部分:特殊要求嵌入式灯具 GB 7000.204—2008灯具第2—4部分:特殊要求可移式通用
本标准第4章(除4.6和4.13外)、第5章和第6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和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四轮全地形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44)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浙江星月集团有限公司、春风控股集团杭州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国家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重庆)、群升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卜伟理、章世骏、李大维、欧阳涛、冯春献、袁章平、邓定红、龚国彬、陈念军、尹爱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