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为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配套辅导用书。本书在编写过程中搜集了大量的案例,走访了许多相关的经济管理与法律部门,使案例具有真实性和典型性。本书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能够使学生对所学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条文有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征税和纳税人纳税的基本规范,税法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本书通过生动活泼的故事和形式的多样性,将税法知识渗透到大学生日常生活中,对于促进大学生树立诚信品质、担当意识和税法观念,对于增强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提升全社会的税收法治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本书是财政部规划教材。由财政部教材编审委员会组织编写并审定,作为全国高等院校财经类教材。本书是根据财经类本科院校人才培养模式,面向财经类专业教学需要而编写。本教材章节的设置没有完全遵循经济法学的自身体系,而是从人才培养的特殊需求出发,力图与各类经管类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接轨。教学过程中可以根据课时安排、专业的具体要求等,对教材内容进行选讲。本书适用本科非法学专业课程教学,尤其适合经管类院校的非法学专业学生学习,也可供经管类干部培训、社会读者自学选用。
本书为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详细介绍了我国现行的主要经济政策及法律法规,讲解相关的经济法基础知识,并结合具体案例及分析,引导学生正确、深刻地理解相关法律法规。本次修订按照中等职业学校财务会计专业和经济类有关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对上一版教材内容进行了更新、调整、补充、完善。
《高等学校经济与管理类教材·基础课系列:经济法学习指导》每章分“内容提要及重点、难点”、“同步强化练习题”及“参考答案及解析”三部分。其中,根据各章内容的不同“同步强化练习题”部分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题或者案例分析题等题型,且均附有“参考答案及解析”。希望学生在阅读教材的基础上,认真掌握和消化“内容提要及重点、难点”的内容,并对照有关练习题,理论联系实际地掌握所学的经济法律知识,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中国越来越融入经济全球化进程,并受益诸多,但由此凸现的经济安全形势也日趋严峻。本书研究国家经济安全的理论,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界定、立论基础、保障制度及其分类,国家经济安全法律保障制度的法理基础等内容。安全、合作、发展是本书分析国家经济安全法律保障制度的理论基础,以安全为研究重点,兼顾合作与发展两个主题,立足于当代国际经济关系现状,以我国的现实情况为归结点。本书着眼于当前国家经济安全的发展,将国家经济安全作狭义理解,特指经济全球化时代背景下,政府意义上的国家履行其经济职能时,克服来自国际层面的危机,以保证发展为目标的一种稳定而有秩序的状态。
民事诉讼法的此次修正共16处,其中新增7条,修改8条,此外还对“诚实信用”“节假日”“抚育费”“合议庭组成人员”“意外事故”“民法通则”“物权法”“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等个别表述进行了修改。修改的主要内容主要是五大类:一是优化司法确认程序;二是完善小额诉讼程序;三是完善简易程序;四是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五是完善在线诉讼及送达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本次修正,严格对照新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对《民诉法解释》条文序号和条文表述进行适应性修改,共计16个条文。
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下,国际投资法的发展出现了一些新因素。其中,由于国际投资与国际贸易的关联及WTO体制“与贸易有关”领域的扩展,国际投资法与WTO体制形成了某处程度的连结、交叉或渗透。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有关国际投资的条约实践和法制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入世”之后,中国更需要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决策和条约实践,善肜国际通行规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外资法制以创设更优良的投资环境。 本书研究在WTO环境下,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在探讨WTO体制与国际投资法相互关系的基础上,分别对WTO与多边投资体制、WTO与中国的区域贸易协定实践、双边投资条约的发展与中国的实践、中国外资法的“转型”发展等专题作一实步研究。限于学力,本书对许多新问题的研讨起步伊始。或有孔见,意在引发学术争鸣,亦希望相关实践有所裨益。
税收与人生相伴相行,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形影不离。青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和纳税人,从小开展税收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本书把税收教育与学校专业教育紧密结合,既让青少年汲取基础知识,又使其受到税法知识的熏陶,帮助青少年树立 勤学、爱国、诚信、守法 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意识,,使其成为合格的公民,成为税法的遵从者和传播者,营造法治、和谐、健康有序的社会环境,促进税收事业和地区经济的发展。
国家环保总局正在积极推进以《循环经济法》的制定为主要标志的循环经济建设。但在前进的道路上,困难重重。人们对循环经济的理解与认识还有一定的偏差。循环经济的建设,是各级政府、所有企业、全体人民的共同事业,没有全国上下的一致努力是不能实现的。先行者日本构建循环经济的经验,会给我们带来有益的借鉴与启示。 《日本循环经济法规与实践》一书,是在日本实施循环经济的背景、法规、措施、成效、问题及企业对循环经济的贡献等方面,进行比较系统的介绍。 循环经济是20世纪90年代初期首先在日本、德国、美国出现的新生事物,我们对它的了解是有局限性的。再者,我们在参考日文文献时也遇到一些新概念,准确的汉译比较困难。因此,书中会出现一些错误或不准确之处,给读者带来不便,在此首先表示歉意。
《21世纪高职高专经济管理类规划教材:经济法基础与实务》主要包括经济法导论、企业法律制度、经济行为法、社会保障法和经济纠纷解决途径五个模块,具体分为十个项目,每个项目均提出知识目标和技能目标,以导入案例引入有关理论知识,并且每个项目后安排了教学做一体化训练,包括专业知识训练、技能操作训练及有关热点经济法律事件的赏析。《21世纪高职高专经济管理类规划教材:经济法基础与实务》内容全面系统又简明扼要,具有很大的实用性和趣味性。 《21世纪高职高专经济管理类规划教材:经济法基础与实务》既可作为高职高专经济管理类教材,又可作为培训教材,同时也可供经济管理人员参考和广大读者阅读。
税源监控好才能“应收尽收”——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机关设立的那天起,就是税收管理的基本理念。纳税评估是一项全新的税收管理方式,它不但能够在实际工作中发现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而且能够为税务稽查提供有价值的案源,降低稽查成本,提高稽查工作质量,确保税收及时入库,提升稽查的威慑力,维护税收的严肃性。 本书从“广告业的一般概念”、“现行广告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方法”与“从税收角度对北京市广告业进行调查研究的情况报告”以及“ 建立广告业纳税评估工作方式的尝试与构建相应数学模型的设想”等方面入手,对广告业税源监控的现状与未来进行了细致的研究和探讨,充分体现以人性化管理为核心,尊重和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实现税务稽查管理的集约化、科学化,是对税收工作的有力推
本书以规制经济学为理论基础,正确界定政府在企业并购中的职能与作用,推进企业并购的市场化,并通过制度设计,规范和促进企业并购行为,保证企业并购市场“三公”原则的实现,杜绝国有资产流失,促进高效率的市场结构的形成,增进社会总福利。 全书共分六部分:章介绍和阐述了本书的背景、文献回顾、研究方法、研究结论和主要观点。第二章分析和研究了企业并购规制的经济学基础和法理基础,以及利用博弈论方法,对企业并购形成垄断的机理、信息披露规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详细分析与探讨。第三章考察分析了美、德、日三个具有代表性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对于企业合并的规制,总结了其主要特点和经验启示。第四章利用会计研究法对我国企业并购包括MBO的现状、问题,上市公司并购的绩效及其与政府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第五章对我国
《经济法概论》(作者邹杨)是依据我国*经济立法编写的。在编写过程中,针对应用学科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知识结构和教学特点,并兼顾学生参加注册会计师,中、初级会计师·企业法律顾问等职业考试的需要,在充分吸收了*相关立法的基础上编写而成的。全书共13章,主要包括:经济法基本原理、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企业破产法、劳动法、合同法、担保法、证券法、票据法、会计法、商标法、专利法等内容,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主要法律制度及运用。本书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内容充实,实用性强。
《普通高等教育"十二五"规划教材?高等院校经济管理类专业基础课教材系列:经济法教程》共分十一章,内容包括经济法概述、经济法理论基础、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公司法、合同法、票据法、知识产权法、劳动法、土地法和城市房地产法、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普通高等教育"十二五"规划教材?高等院校经济管理类专业基础课教材系列:经济法教程》结合*法律、法规,对经济法课程体系进行了优化,突出案例教学,构筑出较为新颖、实用的内容体系,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更好地培养学生的法律技能,为将来的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为适应成人高等法学教育发展的需要,我院从1994年底开始组织校内专家、学者及优秀中青年教师编写了一套成人高等法学系列教材,共30余种。历经几年,该套教材无论从内容质量、撰写水平,还是从实用性上都受到了广大教师和学生的好评,其中若干种教材多次加印。 随着国家的法制建设不断地发展,一些法律、法规相继颁布或有重大修改,法学各领域的研究不断深入,法学教育的经验不断丰富,因而我们的教材在内容上和结构上也应作调整以与之相适应,因此,我院决定重新编写成人高等法学系列教材。 我校举办成人高等法学教育已有15年的历史。成人高等教育有其自身的特点:学生来源广泛,年龄跨度较大,知识功底不同,阅历深浅不一,等等,使教学难度相对较大,因而对教材的选择尤其重要。编写一套质量上乘且适合成人教育特点的教材,则是
本书章引出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意义并阐述统一立法的重要性,第二章论证保护商业秘密持有人的权利是立法的根本宗旨,同时应兼顾公共利益,第三章简介商业秘密保护法与相关法律规范的关系,第四章揭示商业秘密的含义、构成要件、性质与特征并对其与其他类似的客体(个人信息、国家秘密等)进行比较,第五章与第六章阐释为保护商业秘密持有人权益而应采取的模式——以商业秘密权为中心,辅之以保密协议、竞业禁止义务以及行为保全等制度,第七章与第八章介绍侵犯商业秘密者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其中包括民事、刑事以及行政责任。
“本体”是与“现象”对立的不可认识的“自在之物”,是一个事物的主要部分和本质部分。法理学中用本体理论来研究法律现象究竟是什么,形成了“法的本体论”。本书使用“本体”这一术语,即设立中公司本体论是以设立中公司为研究对象,探讨其地位、特征和组织构造,并探讨其性质归属。 本书的基本结论是:设立中公司是公司设立阶段的主体,设立中公司以其机关从事设立活动,虽然还不能承认设立中公司的有限责任,但设立中公司可以被视为独立的民商事主体,应当以其自有财产先承担设立责任,发起人承担补充责任。 本书是我国学界对于民法与商法契合的一次有益的尝试,是对我国新公司法修订后设立中公司研究的一次全面的探索,不仅具有较深的理论性,而且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意义。
《金融犯罪再研究》是我们研究成果的书名。这里所说的“再”,表示又一次的意思。的确,在7年前我曾和陈吉双、乔守东二位研究生就金融犯罪问题开展了研究,并出版了《金融犯罪研究》专著。7年之后。促使我们又一次选择这一研究课题的动因在于: 1.金融犯罪在立法上发生了一系列的重要变化。1997年系统修订的刑法施行后,作为我国立法机关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先后颁布了一个《决定》,即《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1998年)和六个《刑法修正案》。从一定意义上讲,《决定》就是关于金融犯罪的单行刑法,是对金融犯罪的修改和补充。在六个《刑法修正案》中,有四个是针对或涉及金融犯罪的,如《刑法修正案》(一)、(三)、(五)、(六)。可以毫不夸张地说,金融犯罪是近年来我国刑法上变化*的一类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