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宪法(第四版)》是针对法学专业本科教学需要编写的宪法学基础教材。其以"宪法总论-公民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国家机构"为框架,以我国现行宪法规范与调整宪法关系的相关法律规范为依据,以中国宪法原理与宪法制度为主要内容,彰显宪法学的本源精神和基本语义。《中国宪法(第四版)》各章在阐释宪法学知识内容的同时,精选宪法事例,并指引思考方向,有效辅助教学的同时,亦对培养学生法律思维大有裨益。 《中国宪法(第四版)》根据2018年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等法律规定,以及近年来司法改革之成果,精编内容,更新事例,使本书融思想性与时代性于一体,更臻完善。
故事的主人公是在江北新区工作、学习的一家四口。在他们身上发生过很多开心的事、头疼的事、难过的事,但是,无论遇到什么样的事情,你会发现,江小北和龙小山他们一家人只要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就能够保护自己、帮助他人、维护公平正义。他们在法律的学习之旅中不断进阶,法律知识也日益融入他们的日常生活。 相信随着阅读的深入,你会喜欢上这一家人,会为他们的收获而开心,为他们的困难而担心,为他们的烦忧而难过。更重要的是,在这样一段有意义、有益处、有意思的法律旅程中,你也一定能成长为法律知识小达人。
美国的政客和美国人民,当然还有世界上其他地方的人,常常认为美国是世界上伟大的民主国家,但本书却以一个外国人独有的视角,揭示出美国民主制度内在的种种吊诡和悖论 这些都是美国人 灯下黑 常常看不见的:美国民主制度的基本原则实际是非常不民主的。本书写道,一方面,美国的建国之父们强调政治体制要能确保谨慎、协商,制衡以及三权分立 在这样一个制度中, 人民 被赋予非常有限的角色。另一方面,很多的激进民主派则坚持要由 人民 而且只能是 人民 来统治国家。结果就形成一个内部充满矛盾至今仍纠缠不清的政治体制:非由选举产生且无须政治问责的法院的法官大人们却常常以法律的名义行使终的政治决定权;对人民的选举和被选举权则有诸多严苛的限制。
本书自初次刊行以来,业经10年。这10年是各国宪法变动比较剧烈的一个期间:或则修改旧宪;或则另制新宪;或则宪法条文虽未修改,而政制的实际已经大变。此种变动的内容如何,其对于立宪主义的影响又如何,固为本书读者所急应了解者;本书的订正及补充乃亦刻不容缓。 此次增订,在将10年来各国宪法上的变动,以及新近的政治理论,择要论列。增删之处殊不为少;但本书原有的体裁,除末编外,大体上并未改易。原书本将中国制宪问题的经过,附于第五编中叙述;今因制宪问题在中国又多10年的历史,且国民政府的存在已历10有2年,其现行政治机构,亦有阐明的必要,故特新增一编,名为 中国制宪史略及现行政制。 本书初版序中,曾谓: 十数年来,国人对于宪法问题及宪法学的兴趣,总算比较浓厚;然因坊间缺乏参考书籍,普通学子以及一般
本书以简明易懂的方式提供全面的宪法知识解读,采用彩图场景加法条的立体阐述模式,有利于读者在相对轻松、活泼的氛围中迅速了解中国宪法知识。 第二版主要修订如下: 在2020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法治思想被确定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本次修订增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帮助读者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要义,理解宪法的重要意义。本次修订还增加了我国宪法的指导思想、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等重要知识点,完整全面地介绍公民应知应会的宪法知识。 在结构方面,本次修订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文本,分 序言和总纲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国家机构 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来系统介绍我国宪法的基本内容。 此外,结合近年来我国法治建设的新成就、新发展,对部分内容进
为了更好学习宪法、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在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2021年10月,我们根据《现行有效法律目录》(截至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闭幕)组织出版了《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学习汇编》。 此次修订,我们根据2023年3月15日公布的《现行有效法律目录》(截至2023年3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增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界法》,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修改,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更新。 本书专门设置了分类目录,按 国家机构 立法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 特别行政区 其他 等几大版块将宪法相关法进行了分类,方便读者进行检索与学习。
《宪法学(第四版)》是集理论性、规范性、教学性于一体的优秀法学教材。作者以宪法学总论和分论的形式,从中国国情出发,针对现实宪法问题,于博采众长基础上发掘中国制度特色,在传统知识讲评中突出主流观点,对宪法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制度从宏观与微观角度进行细致讲述,条理清晰,易于掌握,对于引导学生与读者形成正确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大有裨益。 第四版中,作者根据第五次宪法修正案与相关立法变化,结合学科发展,增删、调整相关内容,突出宪法修正案所带来的规范和理论的新变化,突出中国宪法制度和宪法理论的新特色,突出中国宪法学研究的新动向和新思路,务求表述宪法学教育的现实,满足宪法学教学之急需。
中国社会自1949年之后经历了剧烈转型,整个社会结构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现行 八二宪法 文本屡经修改,其文本的背景与制定时也完全不同,同样的条款在变迁的社会情势下,规范意涵自然大不相同。对 八二宪法 的解释需进行历史、文本与现实的三重融合:一方面,需回到历史,对宪法规范的原初含义进行原旨主义的解读;另一方面,需关切社会现实的变化。这就需要在文本的基础上,将历史的视域与当下的视域融合到一起,在 宪法变迁 的视角下,讲清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社会转型的逻辑,并以此为基础对现行《宪法》进行解释。需要有一种理论,能够兼顾宪法的相对恒定性与动态生长性,从而具有回应社会变迁的能力,这对中国而言,尤其如此。一种 以宪法变迁为基础的宪法教义学 和 迈向功能分化社会的宪法观 就成为转型中国宪法理论构建
本书首次提出了 规范宪法学 (The theory of normative constitution)这一概念,并尝试在这种概念及其鲜烈的方法论意识下建立其理论体系中的主干部分。全书立足于规范主义的学术立场,既有意识地告别了新中国宪法学研究中业已形成的政治教义宪法学,又有意识地克服了宪法学研究中无中核结构的那种 泛社会科学化 的偏向。本书初版以来即受到法学界广泛关注,被目为当今我国 规范宪法学 研究的代表性论著。
本书由教 育 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组织编写和修订,编写组由时任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教授牵头,严格按照最新宪法的精神和要求加以概括表述,充分考虑青少年的思想、学习、生活和阅读特点,语言规范流畅,内容准确易懂,版式活泼新颖,图文并茂、四色印刷,是青少年学习宪法基本知识的简明读本。
美国宪法正位于一个十字路口,凯斯·桑斯坦在一条崭新的宪法解释进路中,清楚地记述了我们当下的困境,告诉我们可以去哪里。 桑斯坦主张,按照当下的解释,美国宪法是偏颇的。首先,它是有偏见的。当下的宪法把现状看成是中立的、公正的,任何对现状的背离都被看作是派系私见。但桑斯坦指出,当现状既非中立也非公正时,这样的推理就会导致不公正。从另外一层意义上宪法也是偏颇的:只能求诸法院的决定才能确证宪法的意义。如桑斯坦所表明的,并非总是如此,这也不是合众国缔造者们的意图所在。相反,宪法常常作为对于宪法的一般条款和热望进行公共审议的催化剂——而桑斯坦为了复兴如是对宪法作用的更广阔理解,做了有力的论证。 根据这样的分析,桑斯坦对今天我们争论为火爆的一些问题,给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这包括纠正歧视行
合宪性解释,简言之,是指在合宪性审查过程中通过解释保留法律条文有效性的方法。合宪性解释属于一种宪法判断的方法,也是多数国家主要采用的宪法判断方法。它在具体审查模式(如美国、日本)和抽象审查模式(如德国)下的功能定位有所不同,概括来说,前者体现经典宪法教义中的 三权分立 思想,推崇司法谦抑原则;而后者的初衷则是借此扩大基本权利在普通诉讼中的辐射效力。两者的共同之处在于都使用法律限缩解释,使法律条文的理解不逸出宪法的有效性射程。 近年来,在人民法院的许可下,我国司法实务界开始在裁判文书中援引宪法进行说理,这种司法裁判方式与合宪性解释有一定的契合之处,主要体现在以宪法作为价值判断的依据,加强法律条文适用的正当性。本书重点考察合宪性解释的两种主要模式,在此基础上提炼出合宪性解释的基本
■独创性。本书在国内次以“宪法司法制度”为学术命题,从宪法视角分析司法与宪法法院制度的相互关系,拓展了传统的违宪审查制度研究的领域,提出的学术命题具有重要学术价值。■权威性。本书是作者对俄罗斯宪法司法制度长期跟踪研究的重要成果。该书采用的资料,95%为手俄文文献,以保证学术论证与结论的客观性,其中不少是过去学术界所不了解的新资料。■准确性。本书在阐述俄罗斯现行宪法司法制度内容时,均以俄罗斯现行宪法、法律、规范性文件的俄文文本为基础,使读者能清晰了解制度变迁的进程。同时,作者还十分注意从文本形成的历史、社会与文化背景出发,诠释规范内涵,力求在文本基础上解释制度建立的基础。■全面性。本书不仅系统描述了俄罗斯(苏联)违宪审查制度的完整转型过程和当代俄罗斯现行宪法司法制度的确立进程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支柱,预算则是国家筹集和分配财政资金的程序性制度安排。本书通过对不同国家预算权配置的横向比较研究与中国预算权发展演变的纵向实证研究,并以我国宪法相关规范为切入点,致力于厘清预算权力运行的宪法逻辑,分析预算权力配置的优化模式,探索切实可行的预算权力监督机制。
本书从法学的视角基于减缓气候变化中增加碳汇这一维度研究应对气候变化森林碳汇法律保障制度的构建。森林碳汇随着1997年通过的《京都议定书》而逐渐进入学者和公众的视野。本书并未 拘泥于京都框架下的森林碳汇法律机制,而是 多的从后京都时期的REDD+森林碳汇法律机制出发,提出了“非京都规则”森林碳汇法律保障制度构建的四个方向:基于造林、再造林的森林碳汇法律制度;基于减少毁林和森林退化的森林碳汇法律制度;基于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的森林碳汇法律制度;基于经济激励的森林碳汇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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