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刑法典》条理清晰,结构合理,具有较高的科学性、系统性、理论性及学术性。目前我国刑法主流学术界主要借鉴德日刑法理论。而《德国刑法典》曾经被许久生教授和冯军教授译介到我国,但是分别是根据2002年和
行政法是关于行政的法律,它调整着行政机构的组织和职能。行政法是宪法基础上的部门法之一。从其基本内容看,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行政法是宪法的一部分,即是宪法的动态部分;而宪法,则是行政法的理论基础。因此,作为尝试,把两者合编在一起,并将本书取名为《比较宪法与行政法》。这种做法,几年来几乎已成为西方国家,尤其是英、美两国的学者们和出版界的共同要求。我们出版本书的目的,是为应目前我国广大读者对此类书籍的迫切需要。所以希望读者对本书从体系到内容多加批评指正,碑于再版时得以修订、补充。 本书是著者于过去两、三年间在北京法律系讲授“外国宪法”和“比较行政法”这两门课程时编写的。在担任此类课程的过程中,著者有幸常得到同学们的支持和协助。其中李克强、王绍光、王建
作者结合自己多年研、房屋登记、不动产登记的认识、感悟和实务经验.按《民法典》的体系.归集了与不动产登记相关的民法原理和制度.其中,有对民法原理和制度的论述,也有对《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条文的阐释,以期
《信托法判例研究》具有极高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价值。 在内容选材上囊括了日本信托业代表性的信托品种,并结合图示的方法,按照日本信托法条文的顺序,将信托法理深入浅出地加以阐述,提出了受托人的忠实义务的对象和善管注意义务的内涵,以及限制性权利转移学说。 书中的理论在日本信托法界产生很大的影响,同时也填补了大陆法系国家在信托法判例领域的研究空白。 以中文版本出版这样成熟的理论成果,必将对中国的法律研究者和实务工作者提供宝贵的知识和经验。
本书宪法学部分主要包括:宪法基础理论;国家性质;国家形式;国家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选举制度等。行政法学部分主要包括:行政法;行政管理学;行政法总则;行政法公则;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