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行为》是我国台湾著名民法学家王泽鉴先生民法研究系列著作中的一册,已在我国台湾地区和大陆多次出版,且享有很高的赞誉。2009年曾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对大陆法学研究和教育有深刻影响。 《侵权行为》作者以侵权行为法为研究对象,分别就侵权行为法的基本理论体系、一般侵权行为、特殊侵权行为进行了系统而全面的分析、比较、论述,并贯穿了比较法学、案例法学的精髓,使读者透过每个法律问题,体会到侵权行为法的博大精深,既有学术价值,又有实践意义。
为何系安全带的法规执行良好,而限速规定屡遭突破?竖立“此处禁倒垃圾”标语牌后,此处垃圾为何反而变多?比起法规本身,签名位置更能影响填表人的诚信?机构的安全手册、合规条款和内部举报机制为何形同虚设?严刑峻法反而能鼓励犯罪?……怎样才能避免一厢情愿甚至事与愿违?失败的规则单有处罚,却不提升安全、产量、环保效果、群体认同……依规律定规则,才是讲科学。人类行为有怎样的客观规律?阅读本书,发现答案。
洞穴探险者案是美国法理学家富勒于1949年发表的假想公案:五名探险者受困洞穴,为生存“不得不”分食其中一人,被抽签选中的是最初提出该建议、却在实施前反悔的威特莫尔。最终获救的四人以杀人罪被起诉,并被初审法庭判处绞刑。——他们是否犯有谋杀罪?富勒虚构了上诉法庭五位大法官的意见,将当时各个法哲学流派的观点纳入其中。1998年,萨伯续写了有关此案的九个新观点,又将20世纪法哲学的新发展引入讨论。富勒的案例设计精巧,为论证的多向发展提供了可能,因此得以成为各种观点交战的场地。案例本身,连同虚构的法官陈词由此成为法学初学者探讨重要法律原则的推荐阅读文本,本书同时也作为激发思辨的优秀通识教育读本而备受推崇。
中国法律思想史的研究对象是中国历史上有关法律的理论与学说。在编写过程中,作者力求以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以客观历史为依据,论述和评价各个历史时期代表人物的法律思想,目的是总结历史经验,批判地继承我国传统法律文化遗产,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实现依法治国服务。
鲁晓慧编著的《法律基础》的编写旨在提高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重点着眼于解决一个普通公民的在个人生活和学习中可能常遇到的日常法律问题。《法律基础》以*要求的教学大纲为依据,体例上依据现行法律的规定,结合大量生动、有说服力的案例和针对性问题,介绍法律基础知识,对学生正确认识和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很大的帮助,同时方便授课教师运用案例进行教学。全书共七章,主要内容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宪法、行政法律制度、民事法律制度、经济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诉讼法律制度。本书具有系统性、实用性、形式活泼、不枯燥的特点,适合非法律专业的学生,包括普通高校、高职高专院校和成人院校的学生,也适合广大社会读者中的非法律工作者阅读和学习。
吴克利著的《审讯心理学(第3版)》从实战的需要出发,全面科学地总结了犯罪嫌疑人抗审的原因,犯罪嫌疑人供述认罪的基本特点以及审讯犯罪嫌疑人的六大基本规律。该书从心理学这一独特的视角出发,论述了犯罪嫌疑人从对抗审讯到交代犯罪事实的全部过程的审讯方法,并且以科学的方法论,提出了实战性的审讯技巧,对于从事侦查审讯工作和教学研究工作的同志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刑事案件侦查》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修正案和相关法律、法规为法律依据,以培养侦查学专业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为指导思想,编写《刑事案件侦查》内容。 《刑事案件侦查》共计十九章,前两章为总论部分,主要从侦查角度讲述了刑事案件的构成要素、侦查的任务、原则和案件侦查的一般步骤、方法;第三章到第十九章主要讲述有关刑事个案侦查的方法。对于现场比较明显的案件,按照案件的特点、现场勘查重点、侦查途径和取证措施的体例编排;对于现场不明显或无现场的案件,按照案件的特点和侦查方法或侦查途径及取证措施编排的,以便于平衡各章、节的内容。 《刑事案件侦查》中讲述的个案侦查,主要包括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侵犯人身权利、权利的案件、侵犯财产案件、
本书是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普及读物项目 的结项成果,是一部关于刑法的科学普及读物。读者主要是非法学专业的社会大众,但也可以作为专业人士对照检查自身刑法知识的参考书。本书的内容已经在《法律与生活》杂志上分48期连载两年发表,现在是结集成书。本文以通俗易懂地说明现代刑法学的基本概念与基本理论为宗旨,比较系统地说明了犯罪的基础知识,入罪知识,出罪知识,特殊阶段知识,刑罚知识,罪名知识,同时,对公共安全、经济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秩序安全、国家安全以及刑法未来方面的知识进行了介绍。本书努力引导人民群众认识刑法科学在法治建设和治国安邦中的重要作用。
本书以票据法理论为基本线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相关行政法规为依据,同时吸取了日内瓦票据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的票据法原理,对于票据法的各个基本制度和规则进行了系统的介绍和分析。在基本内容上,本书融制度介绍与规则分析于一体,并结合大量案例对票据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和基本规则进行了系统生动的阐述,同时也为我国票据法制的发展方向提出了建议。本书自再版以来,受到了国内读者的广泛好评,被国内多数大专院校列为票据法基本教材。本次应出版社与广大读者要求,编者对本书进行了进一步的修订:调整了章节首尾结构,丰富了行文语言并增加了大量案例以配合票据法理论教学。本书共分十一章,分别为:票据与票据法、票据法律关系、票据当事人的权利、票据行为、票据的伪造、变造与涂销、票据的丧失、票据
本书以《人民法院组织法》《法官法》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为制度主线,阐述在中国这样一个发展尚不平衡不充分的超大型单一制国家里:法院系统与中国共产党、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党政体系究竟是什么关系、如何互动,进而形成组织架构、人事经费、支持配合、制约监督上的制度关联;作为优选审判机关的最高人民法院,如何监督指导全国3500多家下级法院,如何实现司法政策“自上而下”的有序传导,并在此过程中“轧平”地域与发展上的差异;司法审判和司法改革又是如何与党管政法、党管干部、民主集中制等重大政治原则融为一体,形成有别于其他国家的制度特色和制度优势。除了介绍现行文本、起草情况、运行实效,本书力图还原制度的形成过程、回溯改革的来龙去脉。经过这样的还原回溯、史实比对,可以发现:当下习以为常的概念或表述
这本厚达800多页的《剑桥法律实证主义指南》可以让我们全面而深入地了解法律实证主义的概念、理论发展脉络和当下的主要学术争论。本书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论述:1,法律实证主义的类型:法律实证主义是描述性实证主义、规范性实证主义、理论实证主义、意识形态实证主义还是方法论实证主义?2,法律实证主义地理上的不同传统:法律实证主义在英国、法国、德国与意大利有着不同的思想起源和发展过程。3,法律实证主义的核心人物:都有哪些有名法律实证主义者?这些法律实证主义者各自提出了什么版本的法律实证主义理论?在何种意义上,他们可以被称为法律实证主义者?4,法律实证主义的基本准则:法律实证主义有三大公认的命题——社会事实命题、分离命题和社会实效命题。5,法律实证主义的批判:对法律实证主义的一个历久弥新的批判是,它
《犯罪心理学(第7版)》既研究犯罪人的心理和行为,又研究与犯罪作斗争的对策心理学部分。既涵盖了传统犯罪,又强调了一些新型犯罪,是一本内容全面的犯罪心理学图书。
《香港法概论》系国家教育委员会在“*”规划期间,组织编写的高等院校法律专业选修课试用教材之一。由中国法学会香港法律研究会理事、武汉大学香港台湾法研究所副所长、武汉大学法律系主任、博士生导师张学仁教授任主编。内容包括“一国两制”与香港行政区基本法、法律源流、司法制度、律师制度、公务员制度、刑法与刑事诉讼法、财产法、信托法、知识产权法(商标、版权、专利)、合同法、侵权行为法、商业组织法(个人企业、合伙、公司)、金融法、票据法、破产法、劳工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继承法、税法、环境保护法、冲突法等。全书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各项规定为依据,对原有的香港法律制度及其1997年后的发展趋势,进行了综合的和系统的阐述。本书既具有一定的理论深
我们依稀觉得是人类“创造”了法律,所以应该已经很了解它了,但知其然未必知其所以然。法律的深层逻辑和人类的道德直觉(公平或正义)可以用简单的数学公式来描述吗?绝大多数法律人对此不以为然,因为他们意识不到自己接受的法学教育从一开始就毁灭了这种希望。 法律最古老的源头应该是个最简单的算法,即“返还法则”,它是人类制度文明的逻辑起点,也是民法和刑法的共同源头。本书讲述了从返还法则到复杂法律制度的演化史,以此呈现法律的深层逻辑,打破部门法的界限,以联结思维取代割据思维,把不同门类的法律知识点重新组合,进而实现法学内部及法学和其他学科的融会贯通。
在当前的人工智能时代,无处不在的算法和蓬勃涌现的新技术不仅是法律规制的对象,也被用作规制工具治理和塑造着人类自身。本书通过将技术问题摆在法律思考的突出位置,提出了“法律3.0”的概念——利用技术方案而不是法律规则来实现规制目标。与秉持融贯主义思路的法律1.0和秉持规制工具主义思路的法律2.0相比,采取技术主义思路的法律3.0通过对产品、流程、空间乃至人的设计而完美预防了问题的出现。这在极大提高了监管效率和实效的同时,也对传统法律规则和法律推理方式提出挑战,引发人们对伦理和法治的关切。 本书认为,我们已经进入规则、规制和技术三种思维与对话并存的法律3.0时代,需要重新构想和塑造法律,通过把技术工具纳入法律所在的规制环境以拓宽法律研究的领域,并将技术治理置于法治约束之下,从而维护自由、自主和能动性等
本书为寺田浩明教授多年来潜心研究中国法史的集大成之作。作者透过史料史实去“破译”体现传统中国社会秩序形成与维系的动态及其内在逻辑的“编码”(code),建构起某种能够深入而又统一地解读历史上种种有关“法”的复杂现象的理论模型。本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以清代的家庭(“共居共财”)、宗族、土地和契约、司法制度(包括民事领域的“听讼”和作为刑事审判的“断罪”)为主。通过对传统中国的日常生活和社会秩序中“法”究竟何指及“法为何物”的叙述分析,描绘出了某种从整体和根本上区别于西方前近代法的“另一类秩序”模式。
《现代西方法学流派》是根据笔者近年来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受同然选修课的部人讲稿整理而成。考虑到主要是因应本科教学之需,除了个别章节外,大多进行了简约处理,把一些思考性和研究评论性的问题或者从正文中删掉,或者只是列为每一章后面的复习思考题。从内容上,本教材除了对现代西方法学三大主在流派即复兴自然法学、分析法学、社会法学进行了系统的阐发以外,主要选取了现代西方法学中比较有特色和颇具方法论意义的流派加以介绍,如综合法学、历史法学、新自由主义法学、经济分析法学等,特别是考虑到后现代主义法学的发展趋势,在吸收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用一定的篇幅对后现代主义法学进行了总结和论述。 本教材的任何差错和观点讹误,除了作者可以用时间紧张强词夺理之处,完全是作者能力原因所致。
本书是一部面向本科生的比较法学教材,由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的教师撰写。 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拥有目前我国*经国家*备案的比较法学二级学科,招收比较法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兼具中国法、外国法知识,精通一门以上外语,能够独立进行国际交流,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国际化、复合型高级法律人才。比较法学研究院的教师不仅承担本院研究生的课程,而且承担学校本科生的比较法课程。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教材是教学*重要的元素之一。因此,研究院曾于2013年结合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组织编写了以刘兆兴教授为主编的《比较法学原理》一书。但是,本科生的比较法课程一直没有合适的教材,研究院每年的研究生入学考试也缺乏考察本科生比较法知识的教材。因此,我们撰写了这本教材。
本书循着法经济学提出的“公司合同说”这个思路,深入剖析了公司中真实存在的各个合同及其联系。为读者提供了一个认识、分析公司的新思维,向读者展现了如何用合同构建出“公司”这个“法律上的人”,运用经济学、法经济学来解释公司法,提供了令人眼前一亮的新思路。
《中国刑法总论》在针对刑法论、犯罪论两大版块,并通过具体章节论述刑法概说、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效力范围、犯罪的概念、犯罪的本质和分类、犯罪构成、犯罪客体与主体、犯罪客观方面与主观方面、排除犯罪性事由等基本知识的同时,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做了更新和改进:更新增补了近年来新的刑事立法、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案例;丰富了案例内容,包括《刑事审判参考》的指导案例、*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指导性案例和引起社会热议的刑事案件;对 刑法的解释 共同犯罪 罪数 三个部分进行了重大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