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About this Book 本书乃系统讲述民事诉讼法理论与制度的独著精品教材。作为一本对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概念、原理与制度进行系统讲授的法学专业教材,全书内设十一个单元,对法院、当事人、诉权与诉、证据与证明、诉讼保障、诉讼程序、裁判、非讼程序、民事执行等内容逐一阐述,与时俱进,吐故纳新,作者之深刻思考与精辟见解皆载其中。 因应《民法典》的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的新近修改、《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的审议,第六版在精神、原则、制度等方面与之保持一致。同时,《民事证据规定》修订,《在线诉讼规则》出台,关于管辖、执行、再审等若干司法解释发布,第六版对这些制度上的变化都有相应分析。除民事诉讼制度的变化外,近年来民事诉讼理论研究也有所发展,本次修订也吸纳这些理论研究的新成果。作者结合教学需
本书之内容略分为二部分,一为笔者就现行买卖规定在理论上之探讨,一为有关买卖法之实务上资料的搜集和评注。关于前者,部分为买卖之性质,买卖契约之缔结,买卖之效力等章节。至于后者,则于后者,则分别逐条检讨,并予体系化。为使读者在此两者间能有较方便的比较与研究,故在编辑上,采用穿插、并列之方式。又为考虑其在说明上之完整,故于穿插时,仍以每一独立成篇之章节为单位,亦即,在每一章节的说明之后,紧列与其相关法条之判决。
内容简介 About this Book 《法律适用微课程》 为传承审判经验、提升司法能力、促进适法统一,2020年以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持续探索开展微课程录制工作。微课程以院庭长、领军人才培养对象、优秀法官等为主讲人,以司法实践中常见法律适用问题,《民法典》适法难题和类案裁判方法为主题,涵盖刑事、民事、商事、行政等审判领域,内容务实、实践指导性强。本书收录微课程系列视频讲稿,其中包括疑难法律问题适用微课程45篇、《民法典》微课程40篇、类案裁判微课程10篇.每一篇都凝结了法官和法官助理们多年的积累和沉淀、探究和思考、辛劳和智慧,比较集中地反映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水平和成效,对全国法院类似案件的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示范参考作用。
物权行为理论是上编的核心内容。中国物权立法中是否应采用萨维尼的物权行为理论,不仅关系整个物权立法的理论基础和基本框架,而且涉及当事人之切身利益,对法律行为理论、物权变动模式和法学思考方法均有重大影响,可谓是物权法的核心和焦点问题。本书的分析表明,萨维尼的物权行为理论中包含了科学的成分,其关于权和相对权的区分是正确的,但是他提出的“物权行为”这一概念则是逻辑错误的产物,由此导致了物权行为理论的倾斜。正是因为萨维尼的物权行为理论中科学和错误的成分并存,才导致了长期争鸣而终无定论的尴尬局面。本书创造性地提出了法律行为和物权行为这两个全新的法律概念,并以此为基础探讨了物权行为的成立、生效、有因性和无因性等问题,最终构建了物权行为理论的整个体系。本书认为,物权行为才是引起物权变动的真
本书共分八章,涉及专利权利要求的解释、被诉侵权行为的固定、被诉技术方案的固定、“相同侵权”的认定、“等同侵权”的认定、抗辩事由的审查、侵权责任的确定以及程序问题,先后详细阐述了专利权利要求的解释原则和规则,被诉侵权行为的类型、被诉侵权技术方案的提炼、“相同侵权”和“等同侵权”的具体认定规则、被告的抗辩事由、损害赔偿的确定以及重要的程序问题。 作者基于前法官和现律师的双重视角,写给法官和律师的参考书,其大的特色是立足于司法实务,运用法律解释学方法、专利法理论研究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详细阐述专利侵权案件的处理思路、流程,介绍现有司法实践中的裁判规则,并对重要的司法案例进行评论、分析和研究。
《婚姻诉讼前沿理论与审判实务》是我国部以单纯婚姻(身份)关系为研究对象的专著。其特点是: 1,内容新颖,具有前沿性。身份关系是我国法学理论研究的薄弱领域,所涉及的都是前沿理论问题。其中离婚无效、婚姻成立与不成立、性与婚姻、“非常婚姻”(同性婚姻、变性婚姻、虚拟婚姻)等,尚属理论上的空白领域。 2,法律根据充分,具有权威性。作者对我国不同时期3部婚姻法及100多个司法解释和婚姻行政法规进行了梳理、鉴别,严格区分“当时有效”与“现行有效”的界限,以其作为处理不同婚姻的法律根据,从而使其具有权威性。 5,理论联系实际,具有实用性。《婚姻诉讼前沿理论与审判实务》把现实问题引进法律,把法律适用导入现实,用理论连接现实与法律,使现实中的疑难问题能够在法律上找到答案,使法律适用问题能够在现
在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无效之诉中,双方对协议的效力存在争议,往往是一方认为有效,另一方认为无效。正因为双方存在纠纷,故其属于诉讼案件的范畴,适用普通程序。诉讼案件根据性质又有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和形成之诉的区分,确认无效之诉就属于其中的确认之诉。而在司法确认程序中,双方均认为人民调解协议有效,不存在纠纷,因而其属于非讼案件的范畴,适用特别程序。前述有关普通程序与特别程序的区别,同样适用于两者,具体来说:,在诉讼构造,在确认无效之诉中,双方当事人系原被告关系,诉讼因原告起诉而发起。如由一方向另一方提起的,则另一方为被告;如由第三人提起的,则该第三人为原告,人民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为共同被告。而根据《人民调解法》第33条的规定,申请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必须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向法院申请
《合同起草审查:三观四步法》内容“以理念为指导,对合同的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进行审查”的思路,对交易结构篇、各类合同形式、合同条款、合同语言等合同的各个层面审查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总结,并在综合运用上述知识的基础上提供的一套合同起草审查工作的流程,提出合同审查的四步法。此外,图书中嵌入合同审查的工具与方法,提供了一些配套的合同及文书模板、合同条款模板,每个模板均列有数字编号,读者可通过手机或电脑进一步获得其电子版直接使用。
法的生命在于适用,但是法律在立法就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社会的发展也会对法的适用提出新的要求,因此,法非经解释不能适用。从特定的角度思考,法律适用实际上就是法律的适用者将法律文本进行解释使其作用于个案作出裁判的过程。在民法的适用中对民法进行正确的解释,是法官的职责所在,也是社会公众对正义的期盼。本书通过对民法解释的历史进行深入的考察,分析了民法解释的意义,对民法解释的特征、对象、界限的探究,对民法解释的方法进行了梳理,对于法官在裁判民事案件中熟练地运用民法条文对个案进行裁判,并且通过对民法条文的解释揭示其背后的意义,弥补民事法律规范与社会生活之间的缝隙,消除民事法律由于社会经济生活快速发展产生的滞后性和不周延性,从而引导和促进民法的自我完善和社会的和谐发展,都可以起到积极的
本书集中讨论了两个问题。其一,如何看待软件保护,其二,如何看待软件专利保护。围绕这两个问题,本书进一步谈了两方面的构想:其一,如何改进软件保护,其二,如何设定软件专利的授权和审查条件。此外,。本书还就软件专门立法以及软件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理想模式进行了展望。 本书的主要观点可以简要概括为:软件保护和软件专利保护各有长短。现阶段应坚持保护为基础,绝大多数软件通过获得最基本的保护。不排除以专利保护为前导,少数先进软件可以获得专利。未来在适当时候启动专门立法,通过工业制度结合和专利的长处,最终解决软件的保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