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帮助法官、律师、教师、学生及其他法律实务工作者系统全面地掌握民事执行的规范体系,快速、有效地查找民事执行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很好不错案例,法律出版社特邀清华大学张卫平教授和中国政法大学韩波教授按民事执行体例编写了《民事执行一本通》,希望能够帮助读者在较短时间内,以较高的效率掌握和精通民事执行法。
美国的管理学家德鲁克在《后资本主义社会》一书里谈到“知识”,思路很是简明。他认为无论西方还是东方,传统的对于知识的理解归根到底无非两种:一种认为知识的唯一功能是自知之明,即人的智力、道德和精神的发展。另一种认为知识的目的是使掌握知识的人知道说什么和怎样说,从而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前者把知识当作走向启蒙和智慧的途径; 后者把知识当作逻辑、语法和修辞,取得世间成功的方式。传统的知识概念,要么用于自我完善,要么用于社会调适,从来不包括从事实际工作的能力。德鲁克说,从18世纪初开始,知识发生了三次根本性的转变。第一
世纪之交,国际投资法正在发生着重大的结构性变革,正处在一个十字路口。国际投资条约、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以及国际仲裁庭都面临着何去何从的重大抉择。本书作者秉持学术研究的国际问题意识与中国问题意识,立足于中国国情,放眼世界,广泛收集和深入钻研手法律文件,合理借鉴国际学术界的研究成果,从国际投资条约的新发展、国际投资仲裁的新发展以及中国双边投资条约的新实践这三个角度,对体现这些重大抉择的主要前沿问题,进行了细致的研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违约责任论》密切结合我国现行立法、司法实践经验,在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及判例、学说成果的基础上,对确定违约责任所必须依据的理论问题,如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构成要件、违约形式、免责要件、责任形式、债权请求权体系等,作出了详尽的分析和深入的探讨,并对我国司法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疑难问题,如缔约过失、加害给付、情势变更、责任竞合、第三人侵害债权等展开了探讨。同时,作者对我国违约责任制度的完善作出了研究和阐述。
本书具体建构了BOT法的基础理论体系,全面系统地阐述BOT投资方式的法律含义和特征、法律性质、法律关系以及BOT特许协议的法律性质等内容。对于BOT项目融资与运作中的经济法律问题和行政法律问题予以深入的分析,对于采用BOT投资方式应如何适用法律以及发生的法律争端应如何予以救济予以详细的论述。同时,结合中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对BOT投资方式在中国的运作和发展进行全新的介绍和梳理,并提出中国制定专门BOT法的具体设想。 作者注重将法律基础理论和具体的BOT投资方式运作实践相结合,对BOT运作中所涉及到的主要和重要法律问题进行深刻、全面而且系统的论述。对我国的BOT立法和实务两个领域都具有指导作用。
本书全面收录了当前最实用的关于国有企业的法律规定,使得不论是实务界的专业人士还是普通的读者大众在面对纷繁复杂的法律规定时都能够快速查找到自己关心的国有企业法律问题的相关规定。本书将所有涉及国有企业的法律规定按照国有资产,股权、股票、债券,国有企业改制,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财务,会计、审计,职工权益、劳动人事,税收,破产清算,国有企业领导人责任等大的实用主题分类,使得读者可以集中关注自己所需了解领域的法律规定。
该书完整、地介绍了欧共体至2005年底的所有竞争立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与指南。这对于我国开展对欧洲竞争立法的研究并完善我国竞争立法有很高的资料价值与参考意义。
世纪之交,国际投资法正在发生着重大的结构性变革,正处在一个十字路口。国际投资条约、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以及国际仲裁庭都面临着何去何从的重大抉择。本书作者秉持学术研究的国际问题意识与中国问题意识,立足于中国国情,放眼世界,广泛收集和深入钻研手法律文件,合理借鉴国际学术界的研究成果,从国际投资条约的新发展、国际投资仲裁的新发展以及中国双边投资条约的新实践这三个角度,对体现这些重大抉择的主要前沿问题,进行了细致的研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本书选择了断代史性质的专题研究,而且集中在汉唐。本书着眼点在汉唐经济法制与盛世的关系,但随着历史真相的展开,作者发现汉唐社会不只是盛世,还有由盛转衰的历史,而且在这种转变中,经济法制也与此有关。面对新的问题,着眼点从与盛世的关系延伸到了与由盛转衰的关联,这就有了《盛与衰——汉唐经济法制与经济社会调控研究》的书名。这首先是为了尊重历史事实;同时,也是为了从经验与教训两方面来研究中华法系的复兴与和谐社会构建问题。
本书对证券侵权行为的基本理论、虚假陈述侵权行为、操纵市场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以及政券侵权民事责任中因果关系判断规则的设计进行了系统全面的研究,为我国完善证券市场规则,规范证券市场行为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意见。 读者对象:民商法专业师生,相关法律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