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的历史延续四千多年,古代部分占了绝 大多数时间,其内容比较多。同时,中国古代法制在 世界法制史中占有重要地位,是中华法系的本源所在 。因此,要学好中国法制史,不学好古代法制史不行 。可是,古代法制史的资料大量来自古籍,都是古汉 语,许多学员不熟悉也不习惯阅读古汉语资料。还有 ,古代法制史中有许多制度与现代的不同,一下子不 易理解等等。总之,学习中国法制史,特别是学习古 代部分,困难不小。 为了便于学习,王立民主编的《中国法制史(第2 版新世纪法学教材)》在编写过程中,尽可能做到通 俗易懂,并采取了一些措施。比如,有些可不使用古 汉语资料的,尽量不使用古汉语资料;有些必不可少 但又难懂的古汉语句子,就用现代汉语解释;有些不 常见但又必须掌握的制度,就详细作出说明。这样, 原来不易读懂的中国法
本书为黄宗智教授法律社会史代表作。全书基于大量文献资料,对清代与民国时期中国法律的修订过程做了细致梳理;又从巴县、宝坻、淡水-新竹等地诉讼档案出发,对其进行深挖,比较和还原了清代与民国民法处理户、婚、田土等民事纠纷的不同之处。作者从清代与民国的法律变化观察近代中国转型, 展现了清代与民国民事法律之种种异同,以及与社会的复杂纠缠。全书学术视野广阔,运用跨学科研究方法,吸收大量中外学者如马克斯·韦伯、瞿同祖、滋贺秀三等的 成果并尝试与之对话。作者从“表达”与“实践”的角度切入法律社会史研究,深化了我们对中国历史和现实的理解。
敦煌古代法律制度是敦煌法学的基本组成部分。本书是《敦煌法学文稿》的姊妹篇,是敦煌法学新学科建设的支柱性书目。全书共分为八章,对敦煌法制文献中所反映的敦煌正籍典章、经济管理制度、契约制度、婚姻家庭与继承制度、民族宗教制度、军事烽燧屯田制度以及诉讼程序制度与判集、案例等,进行了综合与分门别类的收集、整理与阐释。坚守历史真实、传承创新,为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建设提供滋养。
《刑事科学技术发展简史》由张书杰、王震、刘代富编著,本书以我国刑事科学技术各学科发展为主线,记述了各个时期的重大事件、技术手段及其创新,通过实地调研、搜集史料并加以考订、专家访谈、对照比较、统计分析等研究方法,较为详实地反映出了我国刑事科学技术发展过程中所经历的重要事件、研究成果、技术运用情况等内容,总结发展规律,同时对国外刑事科学技术发展历程做了借鉴、比较。《刑事科学技术发展简史》主要包括我国刑事科学技术概述,痕迹检验技术、刑事影像技术、文件检验技术、法医学、法化学技术发展简史等内容。书中所使用的资料和数据均引自可公开查询的文献资料,有确切依据。由于研究内容涉及面宽,只能提纲挈领地指出发展的主线,未做深入详细的论证。
本汇编以野生动物保护为主线,以管理部门实用和法律法规普及为目标,采取分类分层方法编写形成一套反映我国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水平的综合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资料集合。现将具体内容构成介绍如下:第一部分是野生动
这是一本帮助大众分析如何防范财富风险的书。全书共5章,包括企业财富、财富传承、婚姻财富、财富工具及政策解读。 本书借助翔实的司法案例,对资本市场热点问题、与大众密切相关的财富保护及传承问题进行了深入、
周东平、朱腾主编的《法律史译评》以日语、英语学界的 中国法律史论文的译文为内容。本稿收录论文20篇,涉及秦汉法律史、出土文献涉及的“律令”研究等多方面内容,具有一定的学术性,也可为法制史、社会史等多个领域的研究者和学者提供参考。
《古代蒙古法制史(汉)》详细介绍了中国古代蒙古的一些法律条文,收录了内蒙古社科院历史所研究员留金锁先生的两篇文章,把古代蒙古法介绍得更详细和全面。《古代蒙古法制史(汉)》最终想解决一个问题,说明蒙古民族自古以来就是一个法制民族,自成吉思汗以后,蒙古族封建统治者不断地因时、因事制宜地制定法律,以法治国或治理所辖地区。研究法律条文,它有着鲜明的游牧特点,丰富了中华法制的内容,从而可以纠正游牧的蒙古民族是粗俗、落后民族的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