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br 第一节 研究的缘起 br 一、研究的来源 br 二、研究的意义 br 第二节 研究的基础 br 一、 行政决定 的研究现状 br 二、 可接受性 的研究现状 br 第三节 研究的主要框架 br 一、研究的思路 br 二、研究的方法 br 三、创新与不足 br 第一章 行政决定可接受性的界定 br 第一节 行政决定可接受性的概念界定 br 一、行政决定可接受性的语义分析 br 二、行政决定可接受性的内涵确定 br 第二节 行政决定可接受性的理论核心 br 一、行政决定可接受性的属性分析 br 二、行政决定可接受性的认知模式 br 三、行政决定可接受性的实现路径 br 第三节 行政决定可接受性的外延澄清 br 一、行政决定可接受性与行政权不可处分 br 二、行政决定可接受性与行政法基础理论 br 三、行政决定可接受性与行政法基本原则 br 四、行政决定可接受性与行政行为效力 br 第二章 行政决定可接受性的
本书共分二个部分:第一篇是理论篇;第二篇是实践篇。在第一篇中主要侧重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基本理论。只有系统掌握执法基本原理,才能正确开展行政执法。第一章至第六章,主要介绍了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历史发展、基本特点、基本原则、执法主体、证据规则、执法程序、司法审查等,进行了概括性的理论研究和探讨。第二篇则研究综合行政执法实务,将行政执法基本原理应用于现实实践。第七章至第十三章,主要对油烟扰民事项、噪声污染执法事项、违法建筑执法事项、室内装饰装修事项、医疗美容执法事项、检察公益诉讼等常见常用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活动进行了专门介绍和深入探讨。由于本书兼顾了理论与实务的平衡,尤其对当前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难点疑点或尚不明确之处进行了专题探讨,因此本书是广大第一线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工具
本书由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翟校义教授主编,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提升信访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水平为出发点,旨在为信访工作理论研究者和实务工作者搭建一个开展理论探讨、交流工作经验的平台,推动信访制度的改革创新与完善,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本书由“专家访谈”“理论视野”“信访观察”“探索与思考”“社会调查与案例分析”等部分组成,撰写人员均为信访工作理论研究者和实务工作者,保证了本书的学术权威性和实务指导性。
本书为*课题 改革与完善行政复议制度 的结项成果,分八章,含两份附件。 两份附件分别为《行政复议法专家建议稿及其立法说明》、域外《行政程序法典》中的行政复议制度。 《行政复议法》修改已经列入全国人大立法工作计划,成果从实现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视角,对修改与完善《行政复议法》的修改与完善进行了系统研究。
本书的基本命题是:行政自我规制是行政权的运行,自我规制行为是内部行政行为,行政自我规制的有效性需要外部规制保障,更需要制度化支撑,行政自我规制的合法与规范有赖于遵循法治化路径。本书运用理论概括、实证分析、解构与建构等研究方法,对行政自我规制相关理论、存在问题和解决路径进行了系统研究。
本书是作者主持的中国法学会科研项目的结项成果。 本书试图对行政执法体制进行多视角的分析,研究当下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基本问题,为当下的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供智识支撑与理论指导,以期对当下的 中国问题 进行有效的回应。 本书由导论、正文、结语三部分组成。 导论分为:问题的提出、研究现状述评、研究意义、研究方法和写作框架与思路。 正文分为以下六章。 *章为 行政执法体制概述 。对研究对象及其相关概念的界定与分析,是科学研究活动必不可少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第二章为 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基础理论 。当下的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主要受组织冲突理论、整体性政府理论、行政效率理论、公共服务理论、部门职权相对集中等理论的影响。本章中,我们将主要介绍以上几种基本理论。 第三章为 我国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实践探索 。本章重
本书是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研究成果,围绕政府应急信息公开的相关理论和实践问题,对于政府应急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方式、评价等核心问题展开研究。研究成果可以为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公共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灾害学、社会学等学科的发展提供有益参考,拓展了学科研究领域。通过深入研究政府应急信息公开工作的几个关键问题,针对性地提出一系列对策建议,也可以为政府应急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方法支持与有益借鉴,有利于提升政府应急管理工作的能力与水平,改善政府形象与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与参与权。
本书以现行公安行政法律、法规、规章等为依据,按照 公安行政基础理论一公安行政行为一公安行政行为救济 的理论框架,吸收公安行政法学的新学术成果,并结合公安行政执法实践,重点针对特定领域的公安行政业务、公安行政程序、公安行政救济等进行阐述。全书分为七章三十四节,包括公安行政法简论、特定领域公安行政法律制度、公安行政程序制度、公安行政救济制度、公安行政复议制度、公安行政诉讼制度、公安行政赔偿制度等内容,并将相关法律法规条文条目附后,以便对照查询、阅读。
我国关于公私合作的范围比较凌乱,宪法、法律和实务对此没有系统、明确地界定。整体而言,我国公私合作的领域重点放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上,对涉及国家秘密、国家主权的领域不予放开。但对形式上国家权力独占的领域,则需要具体分析。如监狱管理属于非合作的事项。而国防领域则不能一概而论,如国防科工委明确规定可以在国防科技工业建设中进行合作。 袁文峰著的《公私合作在我国的实践及其行政法难题研究》*、二章介绍公私合作中的一些基础性问题。后面四章着重探讨公私合作在我国的实践及其行政法难题。这四章各有侧重,其中第三、四章侧重的是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之外、行政执法过程之中的合作实践和难题,如业务委托、行政助手和法定的义务承担等。第五、六章侧重的是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合作实践及其难题。
遵循 互联网公域变迁 互联网治理变革 行政法发展 的逻辑脉络,本书主要围绕四个部分展开:章主要系统性地提出互联网公域治理是行政法发展面临的时代课题。第二章主要论述互联网公域治理变革的逻辑脉络和主要内涵,以及其对行政法发展的需求。第三章主要揭示行政法在应对互联网公域治理变革面临的困境。第四章主要论述回应互联网公域治理的法治需求,推动行政法发展的具体路径。
本书是关于研究“上海地方立法纪事”的专著,具体包括了:以人为本话立法——从《上海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的立法中感悟到的、赤诚之心付法规——《上海市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若干规定》出台的前前后后、文明的提升与城市精神的塑造——《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手记等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