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日本机能主义刑法观的开山之作。自20世纪60年代出版以来,已经被重印十几次,历久弥新,属于经得起时间检验的经典著作。作者平野龙一是日本战后最有影响的刑法思想家,平野教授在这本书中所提倡的机能主义刑法观,对当时在日本具有压倒性地位的德国规范刑法学进行挑战,并为形成具有日本特色、总体上偏向结果本位(所谓 结果无价值 )的主流刑法学奠定了基础。本书所表达的机能主义刑法观念和研究方法,对当今乃至后世的学问和学者而言,都具有巨大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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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的主要内容分为 案例正文 和 案例使用说明 两个部分,旨在通过精选案例的分析,提炼行政法理,为行政法的教学提供可供参考、可供复制的样板。我们编写的案例将围绕如下问题依次编排:合法权益的识别与类型、行政行为的识别与类别、立案与受理的条件分析、举证责任分配与证明标准分析、合法性要件的审查思路、诉讼请求的确定与判决种类的选择等。通过这些问题的选择与编排,本书将呈现行政诉讼的流程全貌与行政案件的分析要点,并在实践情景中通过法官、律师等角色转换,多个角度地在具体个案中,帮助学生训练掌握分析和解决上述问题的思路与方法。
本书从中国审判倡导 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的理念出发,结合当前强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政策要求与实践现状,提出 理由论证 的中国审判 前置命题 ,为探讨 中国审判为什么要说理 中国审判如何说理 等命题提供来自法理学与法社会学的智识资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是我国卫生健康领域*部基础性和综合性立法。该法在条文结构上分为总则、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人员、药品供应保障、健康促进、资金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十章110条。在明确 健康权是公民的基本权益、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进基本医疗服务实行分级诊疗 等基本制度的同时,又对社会办医、医患纠纷、特种药品需求等现实问题予以了明确回应。
本书是关于代孕行为的专题研究,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 我国代孕现状与现实问题:基本概念界定,我国代孕现状、现实问题。第二章 代孕制度的域外法概况,具体论述了域外代孕法律制度概述,英国代孕法律制度,美国代孕法律制度,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代孕法律制度。第三章 代孕有限开放模式适法性之辩,论述了代孕生殖否定论,有限开放模式的理论依据,有限开放模式在我国的现实基础。第四章 代孕的法律规制,论述了基本原则规制,代孕类型规制,合同主体资格规制,代孕合同内容规制,亲子关系规制。第五章 代孕的实施与监管。
本书是重庆市教育委员会2022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一般项目(项目号:22SKGH027)。本书以麦考密克意义上的制度法理论为题,致力于勾勒其理论发展脉络并解释其演变的内在因由。在从 作为制度性事实的法律 到 作为制度性规范秩序的法律 的前后演变中,经由制度性事实的重释可以发现,非正式言语行为和惯习的共同作用使得前期制度法理论必须进一步推进,并最终在 斯密式定言命令 的实践理性阐释中得到理论基础的夯实和定型,由此获得的理论形态很难被定义为规范性法律实证主义或后实证主义,而应是本书所称的 制度性法律实证主义 。
本书的主旨是对中国现代法治之理论依据进行重新思考。本书以中西法治文化比较研究为主要视角。为了给中国现代法治寻求到恰当的理据,需要对中西法治、文化进行比较研究,其中主要是对中国传统法治、西方古典法治、西方近现代法治及其各自的文化根基进行比较研究。对中国传统社会和西方社会的国家治理进行考察可以发现,在理论上和事实上,中西都不存在今天通常所认为的 人治 法治 德治 的类型化差别。中西国家治理的根本规律都是 文化主治 而非 法律主治 ,都要求在文化主治下的人、道德、法律、制度等多要素协调一致方可实现治理目标。中国传统社会的文化是天道与人道的一致与合一,天道称之为 道统 ,人道之治称之为 德政 。西方社会是宗教文化中宇宙法则与人间法律的一致,宇宙法则称之为 法统 , 法则之治 称之为 法治 。因此,中西国
该书以类金融企业(担保、典当、小贷、p2p、融资租赁、保理)为行业背景,针对性的从担保措施独特的视角出发,以逐项分析常见的20种担保措施的类别、风险控制与处理方法、常见实务应用为重点,结合实务操作深入浅出地剖析20种各类担保措施的痛点和难点,同时结合日常业务操作需要对主合同及常见的关联业务进行了详解及实操分享,在常规担保措施的基础上对新类型担保措施及实务进行了大胆的实务探索,并首次全面地披露了类金融企业在日常业务中常见的合同范本,以方便读者的实操和具体业务开展,是类金融从业者实务性的指导类书籍。
强化企业合规管理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推进法治企业建设的重要举措。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础,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应成为其他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的模范和标杆。本书针对国有企业合规管理中遇到的实践问题,系统研究了国有企业合规管理的一般理论,并结合最新国有企业合规法律法规展开实务前沿分析,对国企合规实践有很强的指导价值。
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的法律研究
最高人民法院提出: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本书是在量刑规范化视野下来探讨个案的公正。因此,本文提出以比较基础上的正义作为个案公正的外在标准,并以此为逻辑主线展开对量刑规范化视域下个案公正实现路径的论证,该路径可分为观念与措施两个向度,前者旨在对以往司法实践中所盛行的 同案同判 等思想进行了矫枉过正式地适度纠偏;后者则再划分为立法与司法技术两个路径:立法论路径中,官方量刑文本涵摄范围的适当扩展、综合性自由裁量权的弹性设置以及酌定量刑情节法定化均对个案公正的实现有积极意义;在司法技术性路径中,基准刑的合理确定可为个案公正的实现提供罪刑均衡的外在保障,而酌定量刑情节作为一个量刑灵活性机制可使得法官直接充分考量到个案妥当性,同时,案例指导制度作为与司法解
本书属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行政问责法治化研究”(13BFX041)的结项成果。全书基于行政问责法治化理想模式的基本框架:生产良法上的权利本位和法制完备、落实良法上的权力制约和全面守法,再对照我国行政问责实践的成功经验和客观困境,明确提出我国行政问责法治化:在行政问责法治化的构成要素和实现要件的完善上必须强化问责的异体性、主动性、实质性、个体性;在路径选择上必须坚持五个方面:以突出权利本位为核心塑造问责文化,以保障公众参与为根本更新问责理念,以强化权力制约为关键健全问责体制,以加快统一立法为重点完善问责制度,以促进权利救济为基础提升问责文明;在机制构建上必须突出四个环节:行政问责法治化结构要素的科学界定、规则要素的理性设置、行政内部问责机制的调整完善、行政外部问责机制的优化变革。
解释活动向来是法律实践的核心环节。延至近现代,一方面伴随着法律活动的专门化,出现了[解释共同体]的法律家群体。另一方面,解释理论层出不穷,业已成为法学研究中的一门显学。近年来,国内学者也越来越关注此一门显学。近年来,国内学者也越来越关注此一问题,专门讨论法律解释问题的文章乃至专书渐次出现。显然,这一变化与近十数年来中国大陆重建法律秩序的努力有关,与这一过程中法律实践和法律经验的迅整积累有关。着眼于法律解释国法律发展目前所处的阶段,本书在既有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讨论了一些较具基础性的问题,并且试图将这些问题置于中国本土法律发展的脉络之中加以考察。本书分[理论]、[实践]、和[历史]三大部分,共收论文十二篇,书后附有相关文献,是中国法律解释研究领域的一部重要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