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史进程中,基本医疗保险欺诈是个语境概念,存在 广义、广义和狭义三种概念界说。在部门法体系中,基本医疗保险欺诈可以定性为一种责任追究的法定主义层面的欺诈。比较基本医疗保险欺诈类型化的 经验,我国应构建以错误、滥用、狭义欺诈、腐败为序列的规范类型体系,进而明晰相应的规制路径。基本医疗保险欺诈风险的谱系结构决定合规治理是其 应对,而元规制则是基本医疗保险欺诈风险合规治理的策略选择。
张志勋著的《多次犯研究——以系统论为视角》根据系统论理论,从刑法理论、刑事立法、刑事司法等方面对多次犯进行研究。其一,描述多次犯的研究现状和我国多次犯的立法概况,分析靠前和国外有关多次行为的理论研究成果,并梳理了国外相关立法和我国多次犯的立法沿革。其二,在厘定多次犯的概念、分析其类型之后,本书重点阐述了多次犯的理论维度,从人身危险性说、人格责任理论、法益侵害说等角度研究了多次违法入罪的学理依据,分析了基于主观主义、重刑主义和重复评价原则对多次犯立法的种种质疑,并从我国刑事立法原则、刑法基本立场和刑事政策等方面分析了我国多次犯的立法价值,很后,从犯罪构成系统论分析了多次犯的构成特征。其三,主要运用系统论观点,结合犯罪形态理论研究多次犯与近似犯罪形态的关系,探讨了多次犯在犯罪论
法治认同是人们对通过法律确认并保障的公平、正义、自由、秩序、效率、平等和人权等价值的认可和接受,是人们在实践经验和理性认知的基础上对法治进行的评判,是人们认可、信任和尊重法律以及愿意服从法律的心理状态。它所表达的是人们对法治的一种赞许性态度和确认性行为,具体表现为人们真正地接受法治理念、崇尚法治精神、服从法治规范,进而在社会上形成需要法治、尊重法治、尊奉法律的文化氛围,使法治建设与发展具有良好的文化心理基础和社会心理根基。法治认同的生成是建成法治国家的前提,也是法治社会运行的基础。法治认同生成是法治认同的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双向互动的结果。把握法治认同生成的规律,固然要全面认识法治认同的主体、客体及其主客体之间的双向互动关系。但是,如果对法治认同及其生成的认知仅仅停留在法
目前我国的诉权研究徘徊于诉权的价值与诉权的技术之间,不是单向度地强调诉权的价值,就是一味地考量诉权的技术,呈现出价值与技术的割裂趋势。本文力图回到诉权的生成语境和我国公民的权利诉求现实,既关注诉权的价值又探究诉权的技术,寻求中国语境下诉权的价值与技术的衔接途径。即:追溯诉权的历史之源,探究诉权的法理之基,思考诉权的中国问题,寻求诉权的中国之道。
《天下 法学新经典 实证研究:中国法学的范式转型》内容涵盖了刑事诉讼法与司法制度中的重要内容,包括刑事案卷制度、庭前会议、庭审实质化、刑事证人出庭作证、量刑程序、刑事法律援助,以及省级统管法官任用改革、法院财政制度、审判委员会制度、法院院长角色、法官工作时间、诉讼爆炸问题等。在研究过程中,作者也不断对研究方法进行审思,回应学界针对法律实证研究方法的挑战,并指出实证研究也须顺应时代背景,迈向大数据法律研究的新维度。
《“一带一路”与国际反恐:以国际法为视角》以国际法为视角探讨了“一带一路”背景下恐怖主义带来的安全危险,以及我国与国际反恐组织的合作机制,特别就网络反恐和海上反恐进行了专门研究。该研究对我国“一带一路”倡议的落实和推进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在“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开展反恐国际合作是以国际法为依据,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总体安全观”、“正确义利观”等理念为指导,确保中国的国家利益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国家利益的协调实现。
《法治及其本土资源》内容以交叉学科为背景,从浅近的社会法律问题入手,集中讨论了中国当代法律和法学一系列重要理论问题。例如:法律规避和法律多元、法律本土化、法律专业化、市场与法律的替代问题,以及法学研究方法论等。其学术背景涉及经济学、人类学、社会学、阐释学、语言哲学等。以力求从平易中展现法学与其他学科的不可分割的关系,创造性地把交叉学科的知识引入到中国的法学研究中来,并融合进中国法学。
本书对民法总论相关知识、原理进行体系化阐述。全书分为六编。编“民法导论”,具体包括民法概念论(作为私法的民法、民法的若干核心概念)、民法体系论(外部体系、内部体系)、民法方法论(民法的法源、解释、续造、案例处理方法)。第二编以下为本论,以私权为逻辑主线阐述民法一般原理。第二编“权利主体”,具体阐述了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第三编“权利客体”,具体阐述了民法上的物和其他权利客体,如给付、智力成果等。第四编“权利变动”,具体阐述了权利变动的样态、权利变动的原因(法律事实)、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的一般原理(法律行为的概念、分类、意思表示的构成、意思表示的发出与到达、意思表示的解释、意思与表示不一致、意思表示不自由)、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法律行为的效力障碍(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